“忏悔录里的警示”之二:悔不该藐视纪法乱作为 |
“忏悔录里的警示”之二
悔不该藐视纪法乱作为
“对法律法规只限于了解知道,而没有心存敬畏”“以各种理由为借口,对各种廉政教育培训能不参加就不参加”“这些法律法规都是要求别人的,不是要求自己的”……落马党员、干部对党纪国法的漠视,从他们的自我忏悔中可见一斑。殊不知,党纪国法是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底线,是不可逾越的红线,也是触碰不得的高压线。
法纪是块钢,谁碰谁受伤。在党纪国法面前,“高官”与“高墙”只是一念之差,“做官”与“坐牢”只是一步之遥。纵观我市落马党员、干部,无一不是让“自我”蒙蔽了理智,让欲望淹没了敬畏,对党纪国法置若罔闻,日常学习不入脑,警示教育不走心,长期跟党规党纪“躲猫猫”,与组织纪律“唱反调”,将一己私欲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最终滑向犯罪的深渊。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头镇原党委书记刘某某在忏悔书中写道:“在组织收看违纪违法警示片时,我在想他们如何能收那么多的钱,丝毫不去想自己究竟收了多少钱,听到他们的忏悔,我觉得讲得太好了,甚至怀疑不是他们亲身感悟,而是组织写好了让他们念的,根本没有听进去他们发自肺腑的悔恨,没让自己及时觉醒,台上讲廉洁,台下收贿赂,对我是一个莫大的讽刺,两面派、阴阳人用在我身上再合适不过了。”威海市能源事业发展中心原正县级干部王某某在忏悔书中写道:“违纪违法警示片看过不少,但觉得这是他们身上的事,与自己无关,觉得自己不会出事。”原威海市金融办党组书记、主任张某某在忏悔书中写道:“一张2000元的购物卡扯开了我纪律意识的口子,我由最初收受购物卡时的担心和不安,到后来的欣然接受甚至得意,廉洁底线已经荡然无存,我走向腐败深渊的步子也越来越大、越来越快了。”
纪律面前没有特殊党员,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身为党员、干部,敬畏党纪国法是基本前提,自觉遵纪守法是基本义务,严格遵纪守法是基本要求。要坚决摒弃“看戏”心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在以案为戒中受警醒、明法纪、严对照、深检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时刻用党章党规党纪束言正行,自觉用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如果目无纪法、恣意妄为,逾越“红线”“底线”,必会受到纪法的严惩。
(“廉洁威海”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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