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庭坚:藏书万卷可教子,遗金满籝常作灾 |

黄庭坚(1045-1105),字鲁直,号山谷道人,晚号涪翁,又称豫章黄先生,洪州分宁(今江西九江修水县)人,北宋著名文学家、诗人、书法家。宋治平四年(1067)登进士第,历任汝州叶县县尉、国子监教授、校书郎、著作佐郎、太和知县、秘书丞、涪州别驾、黔州安置等职。
黄庭坚擅文章、诗词,工书法。诗风奇崛瘦硬,力握轻俗之习,开一代风气,为北宋“江西诗派”开山鼻祖。书法精妙,独具一格,为“宋四家”之一。生前与苏轼齐名,世称“苏黄”。与张耒、晃补之、秦观合称“苏门四学士”。著作有《豫章黄先生文集》《山谷词》等。
家训故事
二十四孝里有一则家喻户晓的故事——《涤亲溺器》。故事讲述的是北宋年间一位少年的感人故事。因为母亲有洁癖,受不了马桶的异味,这位少年从小就每天亲自倾倒并清洗母亲所使用的马桶,数十年如一日。这段故事的主人公就是北宋著名的文学家、以孝行闻名天下的黄庭坚。
黄庭坚为官清正廉洁,刚正不阿,始终保持了一个士大夫的“不以民为梯,俯仰无所怍”的品行操守。他在太和县任上时,曾亲笔书写了孟昶《戒石铭》中的“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这16字箴言,并刻成石碑立在官衙前,表达了他匡扶社稷、廉洁从政和敬民爱民的心志。南宋绍兴二年(1132)六月,宋高宗颁旨将黄庭坚手书的《戒石铭》颁发到全国各州县,刻成石碑,警诫各地官吏心怀百姓,为民分忧。
黄氏家族流传至今的《黄氏家规》,由黄庭坚的曾祖父黄中理主持制定,共20条,对行孝、交友、择业、治学等诸多方面都有明确规定。强调对待祖宗,“犹如水木之源,不可忘也”;对待父母,“犹如天地之大,务宜孝也”;对待兄弟,“犹如连枝之人,须互助也”;对待乡邻,“犹如唇齿之依,必相敬也”。家规指出“读书乃诫身之本,显扬宗祖之要务也。教育后生,务期典籍精通,文章晓畅;更且敦励行谊,以成大器,斯真读书矣”。《黄氏家规》世代相传,不仅被本族奉为祖训,也被当地百姓奉为教子楷模,争相传诵,世称“黄金家规”。
作为“苏门四学士”之一的黄庭坚,出身于书香世家,为人正派,才华横溢。苏轼赞他“孝友之行,追配古人;瑰玮之文,妙绝当世”。黄庭坚对子女的教育,一方面继承了《黄氏家规》重诗书的家风,教育子弟继承读书的传统,正如他在一首诗中所写:“藏书万卷可教子,遗金满籝常作灾。”另一方面,他特别重视家族内部的和睦,认为如果家族成员之间能够和睦相处,相互体谅,相互尊重,必定能子孙昌盛、世代相传。他流传下来的《家戒》一文,正是这方面的集中体现。
《家戒》是黄庭坚写给儿子黄相的一篇著名的家训,文中以他自己几十年的所见所闻,反复向儿子说明一个道理:家族成员之间如果不能齐心协力、和睦相处,必然会导致衰败。家和万事兴,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家和则“官私皆治,富贵两崇”,不会受外人欺负侮辱;不和则子弟在内勾心斗角,在外患难不相维护,这样家族衰亡必将随之而至。对于如何才能使得家庭和睦,黄庭坚给子孙们传授了自己的经验。他指出,家族成员相处要以诚相待、宽容大度。“为人子者,告其母曰:无以小财为争,无以小事为仇,使我兄叔之和也。为人夫者,告其妻曰:无以猜忌为心,无以有无为怀,使我弟侄之和也”。家族之间,要“众母如一母,众儿如一儿,无尔我之辨,无多寡之嫌,无私贪之欲,无横费之财,仓箱共目而敛之,金帛共力而收之”。他告诫子孙:“人生饱暖之外,骨肉交欢而已。”子孙之间是骨肉同胞,血肉相连,理应自觉维护好家庭的和睦。
正是黄氏家族世代传承的优良家风,培育出了黄庭坚这位“诗书双绝”的文学大师、名垂千古的大孝子、清正廉洁的大清官,成为中国家训史上最美丽的一道风景线,永远为后人们所瞻仰!
家训名言
◇原文◇ 人有祖宗,犹水木之有本源,不可忘也。父母罔极之恩,同于天地。凡我子姓亲存者,务宜随分敬养。
——《黄氏家规》
◇解读◇ 人人都有祖宗,就像流水有源、树木有根一样,这不能忘了。父母的养育之恩,与天地一样大。凡是我们宗族成员中父母健在的,一定要按照本分孝敬赡养。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