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纪委监委公布2020年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
日前,乳山市纪委监委机关会同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市审计局公布2020年深化拓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分别是:
在整治教育领域问题方面,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共向外来学生户籍所在地政府或教育部门发放“就学联系函”70余份,为1779人次非寄宿生发放生活费补助约99.93万元,为12名寄宿生发放生活费补助1.5万元。加大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规范力度,在全市实行“阳光分班”。通过发放问卷、座谈交流、接受举报等方式,形成制止有偿补课的高压态势。组织教育、公安、民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消防等部门联合执法2次,对11家有营业执照但无办学许可证、3家无证无照机构下发停办通知书,根据群众举报查处7处非法校外培训机构。强化学前教育保障,加快3所公办幼儿园的续建和装修,预计2021年可建成;对3所小区配套园进行了回收整治,完成了“清零”目标,全部投入使用后,可再增加学位1800个,大大缓解城区入公办园难的问题。
在整治卫生和健康领域问题方面,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工作,完成26处村卫生室房屋建设、设备配置和人员配备标准化建设;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活动,已接受威海评审。减免贫困患者医疗费用合计324170.85元,减免贫困人口合计19839人次,4种慢病签约随访3157人,推进电子健康卡应用,全市2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完成电子健康卡环境改造,发放电子健康卡7.7万张。
在整治生态环境领域问题方面,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扬尘污染源实施动态管控,全市6家工业企业完成无组织排放综合整治。对2019年度已完成整治的龙角山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开展“回头看”,防止整治问题“死灰复燃”。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对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严肃查处,目前已立案查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17件,处罚356584元。
在整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问题方面,检查金谷园农产品批发市场3家次,检查入场经营者77家次,开展入场经营者培训1次,约谈市场开办方2次,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3.1万批次,通过省级农批市场规范提升活动评估验收。检查学校食堂213家次,对全市71家学校食堂按照每季度一次的频率进行全覆盖检查。检查药品零售企业256家,限期整改26家,警告6家,立案案件16起,当场案件28起,罚没款56820元。对2018年以来注销的41家药店实施“回头看”检查;对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业务指导培训2场,指导培训经营者310家次,约谈药品零售企业256家次;推进药品零售企业监管信息挂牌公示256家;在农村等偏远地区开展远程药学服务的药店43家。
在整治公共安全领域问题方面,破获电信诈骗案件1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人,抓获涉诈在逃人员2人,通过平台止付资金248万元,冻结资金80余万元,办理资金返还手续2份,为群众挽回损失100余万元。受理非法集资案2起,立案侦办非法集资案3起,破案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协查外省市公安机关调查互联网金融领域非法集资等案件13起,涉及人员72人,调查取证4人。受理组织领导传销案件7起,立案6起,破案6起,移交工商部门打击处理传销人员14人,行政罚款44余万元。调查取证传销人员4人,抓获传销犯罪嫌疑人8人,取保候审5人,移诉组织领导传销犯罪嫌疑人9人。印制防范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宣传页、宣传手册合计30万份。电动自行车累计登记挂牌103922辆,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常态化登记挂牌4171辆,对138个信号灯路口进行全面摸排,完成市区、滨海新区内及国省道123个路口的优化调整工作。进行路口巡检800余次、优化信号300余次。每周对全局受立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作一周执法动态38期。严查出租汽车行业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举行11期出租行业岗前培训班,95名司机参与培训;对670余辆次出租车进行检查,处理违规出租车司机26人次,对严重违规出租车暂停营运7天5辆次。
在整治民政领域问题方面,加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兜底保障政策排查力度,重点对建档立卡重度残疾人纳入低保情况进行摸排,将符合条件的339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了低保范围;强化救助人员信息比对机制,及时对死亡人员进行停保处理,推行资金二次核对机制,确保资金发放准确无误;加强救助公示公开,投资20万元统一制作了村级社会救助专用公示栏,对救助政策和救助名单进行全面公示公开,确保救助精准;建立政策主动告知机制,印制了乳山市民政惠民政策明白纸13000份,组织镇街将宣传明白纸发放至贫困户手中,确保贫困户了解救助政策,及时申请相关救助;落实社会救助保障自然增长机制,严格执行救助保障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787元、588元,较上年末提高137元、118元;农村特困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月690元,较上年末提高70元;2021年起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1024元、765元。
在整治财政领域问题方面,充分利用扶贫动态监控平台,加强扶贫资金监管,我市共拨付扶贫资金4958.62万元。开展“送关爱、送岗位、送服务”为主题的帮扶活动,为7258名贫困人口发放社会帮扶资金285.9万元。提升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对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人口供养、孤儿、重点困难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等项目拨付补助资金约825万元,惠及22503人。开展民生方面财政专项资金检查,通过实地查看会计凭证、账簿和电话抽查核实等方式,对3个单位3个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制定出台《乳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1月至11月,疫情防控支出资金6072万元。
在整治住建领域问题方面,强化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B级房屋的动态监管,组织各镇(街)先后开展了“大走访、查危房”、四类重点对象疑似危房摸排、脱贫攻坚自查评估、全市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情况逐户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集中开展脱贫攻坚问题排查整改“再回头看”、降雨后群众房屋情况全面排查等工作,对四类重点群体住房进行了多次摸排,截至目前,共实施危房改造35户,竣工35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1户。查处沿街售房摆摊摊位40余处,查处1家沿街售房黑中介。整治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乱象,排查整改违规转租、转借、转售和闲置公租房问题1起。协调解决房屋建筑施工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35起,涉及金额800余万元。加强对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扬尘治理行业监管,对4家企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累计罚款2.8万元。
在整治交通领域问题方面,新改建农村公路53.56公里,改造危桥3座,设置农村客运站点设施190个。完善执法制度规范,编制行政处罚18项“不罚清单”、8项“轻罚清单”。开展非法超限超载“百日攻坚”整治行动,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160辆次,其中“百吨王”28辆次,卸载2383.18吨,责令停产停业运输企业5家。严查网约车行业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责令整改4家,约谈网约车平台公司3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车辆512辆,罚款21万元。
在整治水利领域问题方面,推进实施总投资1亿元的22项防洪减灾工程,全面保障全市水安全。强化河湖“清四乱”和日常河湖监管,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通知》。完成水利部督查发现问题整改1项、省级暗访督查发现问题整改24项、省级遥感疑似问题核实整改29处、县级自查发现问题整改6项。
在整治涉农领域问题方面,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截至目前,我市已改造无害化卫生厕所11万余户,无害化厕所覆盖率达90.8%。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行政村达到100%,共清运农村生活垃圾13.8万吨。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化,共创建省级清洁村庄122个,省级清洁村庄覆盖率达到21.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检查农产品生产主体47家次、出动人员94人次;抽检样品400个,合格率达99%以上;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检查农资经营单位351家,出动人员700余人次,立案35起。
在整治数据统计领域问题方面,开展联网直报企业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全面摸清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劳资等企业数据质量情况。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实行“零报告”制度;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处理信息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联网直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统计局集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要求,依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规范(试行)》,截至目前,对我市24家企业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
在审计方面,围绕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情况2个方面开展审计。通过审计,督促退还5家应免征未免征的小微企业残保金4573.22元、13家应减免未减免的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9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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