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地方金融服务中心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4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乳山市地方金融服务中心进行了巡察。2020年7月6日,市委巡察组向乳山市地方金融服务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对于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市地方金融服务中心高度重视,照单全收,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
(一)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研究制定单位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安排部署整改工作。
(二)强化工作保障。各责任领导及责任科室根据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实施“台账管理”和“销号落实”制度,聚焦问题抓整改,不断深化拓展巡察成果。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着力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依据方案,按标准、按期限把问题整改到位,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跟进督导,确保整改不走过场,保质保量。
(三)严格责任追究。领导小组负责对各责任科室所整改的成效进行检查,对整改工作领导不力、任务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责任人启动问责机制,并限期整改。各责任科室拟写整改工作报告,并按照要求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及时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监督,对在巡察反馈整改过程中敷衍了事、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及时发现、提醒和纠正,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重点整改问题清单整改事项
1. 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关于理论学习教育重形式轻实质问题
关于“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浮于表面”问题。一是将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讲话精神,纳入学习内容,开展深入学习,每年不少于12次。二是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讲话精神要充分开展学习研讨,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并留存交流研讨和心得体会材料,不定期对学习笔记进行督导检查。
关于“理论中心组学习成效不高”的问题。一是制定学习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和学习配档,严格按规定进行学习。二是明确学习要求,每月集体学习至少1次,组织中心组成员进行交流发言,紧密结合分管工作开展充分研讨。三是及时进行检查。由主要负责人牵头,不定期对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并留存记录,对敷衍应付的采取补写发言材料、撰写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等方式进行补学。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关于“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不实”问题。一是结合巡察整改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会前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二是由主要负责人牵头,严格把关民主生活会有关材料,对于材料空洞、照搬照抄,存在应付了事态度的要求立即整改。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按照程序要求进行。三是健全整改台账,着重问题整改,整改措施办法要切实可行,体现出自己的认识和思考,有明确的重点和抓手。
关于“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结合巡察整改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研究吃透组织生活会制度的规定要求,认真制定组织生活会方案,严格基层组织生活程序。二是由主要负责人牵头,严把组织生活会程序关,严把对照检查材料关,对于查摆问题不严不实的要求立即整改,重新撰写直至合格。三是严格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摒弃“老好人”思想,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确保组织生活会制度发挥实效。
(3)关于推进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质量不高问题
关于“资本市场发展程度偏低”问题。一是完善政策支持。根据资本市场改革的新形势,抢抓政策机遇,重新修订企业挂牌上市奖励政策,引导企业规范化管理,资本化运作,着力打造我市首家国内IPO企业。根据资本市场改革方向,合理调整对各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企业的补助标准并确保及时拨付到位,提高企业积极性。二是强化对企服务。对于拟挂牌企业,建立走访企业长效机制,重点向科技型企业、3+3产业体系企业倾斜,广泛宣传推广挂牌上市奖励政策,普及资本运作知识,讲解资本管理规则,提升企业家利用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的意识,深入挖掘优质企业,储备更多后备资源;对于已启动挂牌程序的企业,加强与中介机构的交流沟通,持续跟进企业挂牌进程,根据企业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工作建议,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在挂牌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全力推进企业挂牌进程;对于已完成挂牌的企业,及时将已挂牌企业名单推送至资本市场缓释基金合作银行,并向有融资问题的挂牌企业进行政策的重点推介和解读,畅通合作银行与企业之间的沟通渠道,推进资本市场缓释基金政策更好的服务企业,助力我市挂牌企业解决融资问题,加速培育首家挂牌上市企业,提振资本市场建设。
(4)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责任担当不足问题
关于“金融风险排查工作主动作为不够”问题。一是对风险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开展风险排查,分析研判可能出现大规模风险的潜在因素,重点关注风险企业风险化解进展,加强部门联动,依据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开展债务处置,尽快推动风险降级或退出风险类企业名单。二是加大措施防范企业债务风险,常态化开展“两类企业”排查,对风险企业和潜在风险企业风险等级实行动态升降,切实防止恶意逃废债行为和国有资产流失风险。三是调度好各镇区的金融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甄别处置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关于“地方金融组织监管质量不够高”问题。充分发挥主监管员作用,强化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及时发现地方金融组织违规事项和潜在风险,同时加大地方金融组织违规处罚力度。引导地方金融组织树立风险管理意识,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根据《山东省地方金融管理条例》审慎性监管要求,建立健全贷款管理和内部审计制度,明确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的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地方金融组织稳定、良性、可持续发展。
(5)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力问题
关于“对金融领域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一是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金融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每季度至少1次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对重大事件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妥善处理。二是结合巡察整改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并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每周固定学习日计划。三是加大金融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督导力度,协调各银行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等部门积极开展金融领域政策理论宣讲、防范金融风险宣传等活动,并纳入年终工作考核。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不健全”问题。一是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意识形态责任分工,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二是结合每周固定学习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有关精神,每年至少1次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加强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精神的学习。三是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单位意识形态考核细则,明确责任,对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不到位的干部职工,计入个人年终考核。
关于“对金融风险宣传引导防控不够”问题。一是丰富宣传工作形式。集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持续推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点,切实将“七进”宣传落实到位,进一步提升群众的金融知识素养和风险防范意识。针对城区和农村、老人和年轻人等不同区域、不同年龄段的群体,借助传统媒介、移动端平台等媒体,联合镇区和处非成员单位,采取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进行政策解读和案例剖析,提高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成效。二是加大风险线索排查力度,以“排查全覆盖、底数全摸清、处置分类化、风险软着陆”为目标,采取“打防并举、综合治理、标本兼顾”的方法,重点对投融资类机构、网络借贷等非法集资高发领域和实际从事放贷活动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全面排查;充分发挥处非办牵头协调作用,督促镇区和部门切实担负起属地责任和监管职责,通过健全定期通报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织密扎牢监管网络,动态防范非法集资风险。
2.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6)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不力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本年度工作要点和清单,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同时邀请纪委派驻组同志参加,发现问题进行及时整改。三是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利用每周固定学习日、“三会一课”制度学习政策法规,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加强干部理论修养,提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四是重新梳理“两报告一承诺”事项内容,严格落实书面报告制度,杜绝干部漏报个人有关情况。五是扎实日常工作,要求工作人员认真做好会议记录、规范上报材料,安排专职人员做好材料归档工作。
(7)关于“一岗双责”意识淡薄问题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明确“一岗双责”要求,班子成员抓好业务工作,也要抓好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布置、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制定责任清单。三是落实廉政谈话制度。主要负责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科室负责人要严格要求、管理和监督,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告诫、责令纠正,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间必谈、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同志必谈;主要负责同志、班子成员与党员代表必谈;同时,要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
(8)关于财经政策法规执行不严问题
关于“会计出纳一人兼”问题。立即整改到位,会计及出纳确定两名工作人员分别担任。
3.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
(9)关于党建主责意识淡化,抓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增加党建主体责任认识。严格按照“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理念,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结合“三会一课”,加强党的建设。二是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每年至少召开2次班子成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每月支部委员会会议总结当月党建工作,每季度党员大会进行月度党建工作汇报,每年年底通报一次抓机关党建工作情况;三是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于党建工作总结、党组织书记述职报告存在的问题,召开支委会对照问题分析原因研究下步措施,杜绝同类问题发生。
(10)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是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其他班子成员担负起对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提醒职责。重要决策部署必须经班子成员集体研究表决,坚决杜绝少数人决策行为或者以办公会、扩大会替代行为的发生。二是明确议事内容。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重大问题,坚决经过班子成员集体研究表决并严格做好会议记录。三是落实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纪委派驻组监督作用,邀请派驻组同志列席重大事项决策并进行督导,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同时按规定要求公开重大事项目录、决策结果,自觉接受干部职工和社会的监督。
(1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一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认真查摆问题、分析原因研究下步措施杜绝再次发生。同时,召开全体人员工作会议,对工作作风进行强调,制定责任倒查制度,逐级压实责任,提升工作严谨度。二是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和上级党委关于党支部工作开展的具体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按照每月1次主题党日、1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和每季度1次党员大会、1次党课的要求,严格执行落实并及时做好记录整理工作,杜绝后记后补、虚假签名现象的发生。三是科学研究部署各项工作内容,制定“三会一课”主要内容清单,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杜绝无关内容替代行为的发生。
(二)对本单位的反馈意见中未列入重点整改问题清单的整改事项
1.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关于惠企政策落实迟缓问题
一是协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等合作银行做好小微企业增信基金业务的拓展,联合银行机构工作人员共同走访意向企业,在对申请贷款的企业进行联合审查时更加注重流程的规范性,扩大对企业的信用贷款投放;二是加速推进资本市场缓释基金的全面组建工作,积极引导合作银行对接有融资意向的资本市场挂牌企业,使资本市场缓释基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三是联合市科技局、工信局积极与上级业务部门对接,定期开展政银企多向互动、多方交流活动,把有需求的企业请到银行、把银行产品及服务带到企;四是做好惠企政策及信贷信息的整合宣传工作,协调全市金融机构不定期梳理优质金融产品,利用现有的“信财银保”等服务平台以及微信群、公众号等多途径,提供专人专线政策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详细了解政策准入条件、办理流程,多方式将整合后的信息资源送至企业,切实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和信息的共享度。
(2)关于地方金融组织监管体制不顺、监管力量薄弱问题。
根据《中共乳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为市发展和改革局增设内设机构的通知》(乳编办字〔2020〕6号)要求,增设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科1个股级内设机构,补充监管力量,配备2名行政编制干部作为主监管员对全市地方金融机构进行监管,严格履行行政监管职能,确保做到有效监管。目前2名同志已通过行政执法考试,已报备《威海市地方金融组织主监管员情况备案表》。
2.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3)关于干部日常管理偏松问题
一是召开班子成员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完善本单位干部日常管理制度,重新梳理制定干部外出登记、请销假、值班值守等制度。二是加强教育引导。通过固定学习日开展示范教育、个性化教育,加强干部的纪律教育;每年至少2次开展工作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干部严守组织纪律、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三是加强日常监管。由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监管干部职工落实外出、请销假等制度,同时将干部落实情况纳入个人年终考核。
(4)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关于“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问题。一是明确标准。专题研究学习上级党委有关民主评议党员要求,明确民主评议党员程序,制定民主评议党员流程图。二是严格履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严格按照学习教育、通报有关情况、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的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三是党支部结合评议情况,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给每名党员评定等次并向本人反馈。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立足教育帮助,促进转化提高,按照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关于“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问题。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规定,由党员从事党务工作,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力度,确保党性强,作风正,工作能力强。二是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要求,加强对非党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力度,把好入门关的同时,争取早日将其吸纳进党员队伍。
关于“机关党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熟悉党组织换届程序,结合上级党委现行基层党组织换届标准,制定本单位党支部换届流程图。二是今后的党支部换届等相关工作,请示上级党委派员列席并进行督导,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巡察工作的最终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上。为此,我们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全面凝聚起干事创业的新风正气,推动单位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提升工作标准。要强化基础建设,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提高标准要求,修订规范制度,完善廉洁风险预控措施,严格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考核管理等制度,确保人人有压力、有动力,工作有进步、能力有提升。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延伸到每一个科室、传递到每一名党员干部,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党员干部要实行“责任倒查”机制,切实做到失责必查、问责必严,巩固已形成的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是强化工作落实。紧紧围绕全市和单位重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意识,抓好党建引领、金融风险防控、扶贫开发、扫黑除恶、安保维稳等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建立定期通报督导问责制度,以实实在在的措施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652186;电子邮箱:rssjrb@163.com。
乳山市地方金融服务中心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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