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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威海市民政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18-11-1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威海市纪委监委   字号:[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13日至4月28日,市委巡察组对市民政局进行了巡察。6月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抓紧抓好
       此次市委巡察是对市民政局党委的一次“政治体检”,巡察组反馈意见提出的3个方面8类27个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完全符合我们的工作实际,对我们发现问题、及早整改,规范今后工作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我们认为这次巡察非常及时、非常必要,对我们既是警醒,也是教育,使局党委及全体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洗礼。整改落实中,市民政局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真正把巡察整改作为切除病灶、强健机体、化危为机的重大机遇,把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改进作风、推进工作的实际行动,以严格的整改和严肃的问责倒逼能力提升,促进我市民政工作提上新水平。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增强整改落实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深化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018年6月4日接到反馈意见后,市民政局党委当天立即召开局党委专题会,深入学习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马绪福、市委第七巡察组组长宋桂娥的讲话要求和巡察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2018年6月11日,再次召开局党委会,研究通过了整改工作方案,逐条逐项地制定了整改措施,将任务分解到项,责任落实到人,整改细化到日,务求整改出实效。实行“问题销号”制度,按照整改一件销号一件的原则开展整改工作,切实增强巡察整改工作的紧迫感,确保解决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2018年6月12日,在党内通报了巡察组反馈意见。期间,又组织相关科室、单位负责同志召开了8次专题会议讨论巡察整改事项。8月1日,又召开了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夯实党委整改落实主体责任。市民政局党委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上率下、带头整改。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栾波担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领导和统筹开展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调度整改进展情况,确保整改工作不存盲区、不留死角,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改效果。大家凝聚思想共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精神要求和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意见上来,自觉把反馈的每一个问题当做“必答题”严肃对待,把反馈的每一条意见都放到讲政治这个“显微镜”和“放大镜”下来审视、度量和分析,虚心接受,认真整改,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和舍我其谁的担当带头抓好整改工作。2018年6月15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了整改方向和要求,表明了严肃认真整改的坚决态度,为巡察整改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确保向市委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三)加强制度建设,全面建立从根本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坚持不回避、不遮羞、不掩盖、不遗漏的原则,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我们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着力在普遍规律上找原因,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扎紧扎牢制度笼子,坚决堵塞制度漏洞,巡察整改期间,我局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建议制定制度文件24个,以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切实提高民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坚持深挖根源、标本兼治,以整改工作为重要契机,领导班子和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事业单位对照工作分工进行了一次“大体检”“大检查”,围绕落实民主集中制打折扣、党委决议执行不严、党组织换届工作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制定相关制度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党建标准化”,规范了工作流程,形成了制度管人管事运转的新机制。围绕开展民政救助资金整治不彻底、救助政策落实有空白等问题,集中力量开展好“四个行动”,即组织开展“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教育活动、全市民政领域“微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作风效能建设年活动、社会组织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规范化促实效化,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统筹推进工作,全面推动我市民政事业上新台阶。紧紧抓牢巡察整改这一有利时机,统筹处理好问题整改落实与当前重点工作的关系,坚持巡察整改落实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相结合,与“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工作相结合,与“民政为民、民政爱民”专题教育相结合,确保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纠正到位,推动我市民政工作在完善体制机制、转变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思维、提高服务效能等方面取得实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以及省市委、政府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部署要求,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对12349居家养老信息平台进行提档升级,为老年人提供24大类200多项服务。推进现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转型升级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增加居家养老、短期托养功能,目前建成20处。加快建设公益生态墓地以及骨灰存放设施,遗体火化后不保留骨灰或骨灰寄存的占死亡人数的20%。出台《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将机构集中供养和社会散居孤儿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1500元和1000元,扎实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等惠民行动,保障困难儿童的合法权益。依托优抚对象信息管理平台,构建起经常性、广覆盖、人性化、亲情式的工作新模式,针对优抚对象开展“唤醒耳聪传递爱声”助听活动,切实把我市民政政策转化为为民之政、惠民之政、爱民之政,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提高群众满意度,奋力开创新时代威海民政工作新局面。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政治站位不高,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到位方面
       1.关于“落实民主集中制打折扣”问题。坚持把党委自身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2018年5月,制定出台了《威海市民政局党委会议制度》,要求每月至少召开两次党委会议,对上级的会议、重要文件和指示精神,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工作,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需要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下级单位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市民政局出台的重要文件、提请上级印发的重要文件,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全部上会集体研究,确保决策民主、科学。今年以来,已召开党委会33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45项。
       2.关于“党委决议执行不严”问题。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党组工作规则,要求班子成员把各项要求搞清楚、把各项规定学深学透学扎实,准确把握《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主要内容,增强运用《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做好党委工作的能力,通过学习,班子成员政治意识、核心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明显增强,“一岗双责”担当意识明显提升。建立督查督办制度,定期调度和通报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确保党委会作出的决定能够坚决全面贯彻执行。全面加强党委能力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有关规定,严格贯彻落实《威海市民政局党委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威海市民政局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对局党委班子、局党委书记、局党委班子成员以及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责任逐一明确和细化,进一步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供了基本遵循。
       3.关于“民政救助资金整治不彻底”问题。一是未巡先改,深入开展民政系统“微腐败”专项治理活动。2017年底,我局对照“问题病例”,开展了“自查体检”,制定出台了《全市民政领域“微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018年初先后两次召开了全市工作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和督导,要求各区市紧盯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针对基层民政领域易发多发的优亲厚友、贪污受贿、截留挪用等“微腐败”问题,结合精准扶贫工作,采取派出暗访组进村入户、走访调查等形式抽查了771人次,严肃开展排查治理,查摆有没有底数不精准、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监管不到位、项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逐条逐项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二是边查边改,强化资金管理使用。进一步加强信息的共享共通,打破“信息孤岛”,及时将高龄津贴发放数据库与全市殡葬管理系统对接,杜绝错发、多发补助金等问题的发生。制定民政专项资金长效监管机制,正在对所有民政专项资金进行逐一理顺,待机制形成后,即可实现从申请、发放到使用、监督的全方位、全流程监管,切实做到项目一个不少、流程一步不漏、责任一次到位。加强对各区市保障资金的监督管理。2018年3月在文登区召开了全市民政领域“微腐败”问题治理暨建立扶贫惠农资金长效监管机制现场会,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了文登区在加强扶贫惠农资金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通过采取甄别问题资金、严格资金审核审批流程、加强信息综合比对等方式,确保了民政领域各项惠农资金能够准确发放、安全运行。目前各区市都参照文登区的做法,出台了相关文件,明确了监管范围、工作流程和工作责任。三是立改立行,强化督导求实效。从建立长效机制着眼,坚持派出督导组和暗访组督导检查常态化。三个月以来,通过随机暗访、查阅档案资料、查看资金发放记录、与干部群众访谈交流等多种方式,重点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优抚对象、受灾人员、享受两项补贴的残疾人以及享受基本生活保障金的孤儿和困境儿童等涉及保障对象近9万人的信息,进行了全员复核,做到精准识别,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对各区市、各相关单位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强化责任,确保资金发放到位、使用到位。对存在低保等问题的107人,责令各区市立即开展核查,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人员,完成了全部资金的追缴。追缴不符合社会救助保障条件资金275775.4元,其中乳山市271825.4元,文登区2925元,经区1025元;追缴错发多发高龄津贴24950元,其中荣成市7200元,文登区1360元,乳山市590元,高区100元,临港区15700元。
       4.关于“救助政策落实有空白”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业机制。落实《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暨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联合市财政局、市卫计委,正在研究制定《进一步明确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护理人员省、市级财政补助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省市级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的补助标准、补助条件和审批流程。二是建立起“一站式”即时结算系统。2018年3月29日,建立建成了“一站式”即时结算系统,实现了重点救助对象在医院进行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可即时进行医疗救助结算,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全力打造“互联网+优抚”工作模式。以市级优抚精细化管理服务平台为依托,将优抚对象信息全部纳入系统当中,实现优抚信息数据化管理,使得优抚资金的发放更加及时准确,优抚精细化服务更加清晰明确,全方位提升优抚工作效能。
       5.关于“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未及时纠治”问题。对于社会福利院违规收受医药公司所谓的“捐赠”问题,现已全面停止。对于文登区、乳山市多家医院不落实优抚对象药品费用减免政策问题,我局积极与卫生计生部门沟通协调,要求其严格落实《威海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精神。目前,市内所有医院均按规定落实优抚对象“药品减免比例不低于10%”政策。
       (二)党建主责意识不强,工作推动虚化无力方面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缺位”问题。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民主生活会目标管理,制定《威海市民政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明确了党委班子、党委书记、党委委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下发《威海市民政局党委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对全年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规划部署。严格按照规定每年不少于2次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截至目前,已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定期通报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工作总结。牢牢把握好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意识形态工作。
       7.关于“学习制度执行不严”问题。认真执行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2018年度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反复深入学,真正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深悟透,不断提升局党委政治理论水平。同时,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与“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相结合,按照每月至少开展1次,全年不少于12次的要求,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每次集体学习均形成专门的学习记录和学习笔记,确保学习有痕迹、有效果。截至目前,已围绕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山东省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动员会议等中央和省市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等方面内容开展学习12次,切实做到及时学习传达、全面部署落实。
       8.关于“组织生活流于形式”问题。责成各党支部立即自查整改,按照规定动作开展党建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直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的意见》,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严肃规矩纪律、规范基层党组织生活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着力解决事业单位党建“灯下黑”问题,加强事业单位党建工作水平。严肃“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撰写学习记录。加强督导检查力度,定期调度各事业单位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各支部工作条理化、规范化,切实解决基层党组织党内生活不严、“三会一课”流于形式等问题。
       9.关于“党组织换届工作不规范”问题。对于儿童福利院党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的问题,由于儿童福利院党支部4名党员长期借调在局机关工作,其组织生活在局机关党支部进行。儿童福利院换届选举时,工作人员不熟悉换届选举规则,误将4名党员作为应参会人员,导致参会人数达不到4/5的标准。对于市直有关部门公办社会组织换届督导不力问题,结合社会组织排查专项治理工作,对尚未换届的18个社团已下发了整改通知书,采取约谈和实地督导的方式督促其及时整改。现已完成换届、注销等整改的16个,换届过程中的3个,对1个因涉国有资产等原因暂时无法完成整改的,由其业务主管单位出具了证明材料,对3个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社团依法给予行政处罚。2018年7月27日,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召开了中共威海市民政局直属机关委员会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70名党员代表投票产生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领导班子。下一步局党委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加强对各单位党务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学懂弄通党支部工作规则,更好地发挥好指导作用。
       10.关于“违规超编混岗严重”问题。一是对于混编混岗、抽调事业人员和未按要求轮岗问题。我们将积极与编办和财政局进行沟通协调,为部分事业单位争取编制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事业单位人员力量。同时,伴随机构改革,一并将混岗问题进行理顺,对部分科室科长进行轮岗,逐步规范人员管理。二是违规聘用编外人员、未按要求签订聘用合同问题。严格控制编外人员的聘用,招聘用人需提报党委会研究审批,按“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定。对于事业单位未按规定签订合同问题,目前已完成补签聘用合同76份,经与人社局沟通,低保中心、军供站、烈士陵园管理处、慈善总会办公室4家单位合并设岗,9月份续聘时一并签订聘用合同。
       11.关于“违规发放新入职人员工资”问题。去年7月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安排老龄办新考入人员工作,9月份正式办理了入职手续。到岗工作2个月期间工资标准对照正式公务员的月工资标准发放了工资8500.84元,各类保险等4087.84元,从老龄办劳务费中解决。目前,已重新核算新考入人员两个月的工资额度,将其工资标准按系统内编外人员2900元的标准核算,共计5800元,个人已退缴2700元。
       12.关于“违规考核干部”问题。召开党委会议,重新认定和纠正个别干部的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登记表存入个人档案。
       13.关于“违规使用临时工从事财务工作”问题。目前,慈善总会办公室已协调1名在编人员从事财务工作。下一步将通过公开招考财务专业人员的方式,逐步解决此类问题。
       (三)党风廉政建设不严不实,管党治党宽松软
       14.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规定动作不落实”问题。一是对于2013-2016年未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问题。自2017年起,严格按照规定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按要求层层签订廉政承诺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要求每年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要点和工作任务,按计划抓好落实。二是对于未制定各类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问题。已与财政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尽快制定出台各类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目前已拟订了《威海市社会福利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优抚对象抚恤资金管理办法》、《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管理办法》等文件,正在财政部门进行会签。三是对于公职人员持有股份问题。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职人员在企业兼职、经商办企业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全系统在编人员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经局党委协调,持股人员所持股份已于6月份完成转让。
       15.关于“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警示教育。组织收看《象牙塔里的蜕变》《失衡的代价》等廉政警示教育活动4次,邀请市纪委、市纪委第七纪检组领导为系统内干部职工上“守纪律、讲规矩”专题党课,近期还将组织党员到临沂红色教育基地接受党性教育,切实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二是严格执行廉政谈话工作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任期廉政谈话,任期廉政谈话在干部提拔、转任或交流任职时一个月内进行,提醒谈话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开展。三是对本系统违纪违法受到党政处分的人员按规定进行通报曝光。5月11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对相关人员的处分决定进行了通报,以起到警示作用。四是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通过采取“自己找、大家提、组织点、责任领导审”的方式,开展好廉政风险排查,岗位发生变动时随时排查风险点,今年机关干部查摆自身问题260余条,排查廉政风险点390余处,并逐条建立了整改意见、整改时限以及风险防范措施,针对3月份新调整的两名科级岗位人员均重新排查了风险点,努力做到廉政风险排查和风险防范全覆盖无缝隙。
       16.关于“违规违纪问题频发”问题。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完善考核督查机制,制定和完善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各项规定,对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情况进行全方位定期督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17.关于“违规发放奖金补贴”问题。局党委专门召开了下属单位负责人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严禁自行出台政策发放工资津贴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严格要求各单位规范津补贴的发放,不允许以任何理由和名义违规发放补贴。今后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禁以各种名义发放津补贴等违禁开支,局党委将加强对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管力度,定期进行财务审计,规范财务支出。2013-2015年,福彩中心按节假日工资标准为在编人员发放周末和节假日开展小卖场活动的加班补贴,自2015年12月起,停发了在编人员加班补贴。公墓管理处自2018年3月起停发夜班补贴。对于为军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委员发放礼品问题,军休中心已与军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委员做好解释工作,现已全面停止发放礼品,今后不会再发生此类问题。
       18.关于“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问题。一是对于军休中心公款报销军休干部家属活动住宿费用问题。今后组织的活动将严格控制人员,如需家属陪同的,费用自理。二是对于局机关及7个事业单位违规报销个人手机话费问题。自今年1月起,解除了与联通公司话费捆绑优惠活动。巡察整改初期,我们即自查自纠,立查立改,按照局党委班子成员2000元,事业单位班子成员1500元,其他工作人员1000元的标准,追缴手机话费14万元,目前已全部上缴财政部门。
       19.关于“持因私护照出国考察借机旅游”问题。严格落实出入境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因公出国的管理,需因公出国(境)的,上报局党委会研究,报外办审批后方可进行。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因私出国(境)的审批程序和因私护照的管理进行详细的规定,因私护照统一上交局政工科管理,严禁个人持有因私护照。2018年8月1日召开局党委会,对相关人员持因私护照出国问题进行了严肃批评,其本人向局党委会做深刻检查。
       20.关于“私车公养”问题。自2014年12月起,福彩中心停止报销管理员私家车保险费用。2018年5月起停止报销管理员燃油费。今后将采取租用平台车辆的方式,确保彩票销售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今后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再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的费用,严禁以各种名义发放津补贴等违禁行为。
       21.关于“超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按有关标准,对超标办公室进行空间隔断或进行人员调整,及时对事业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彻底解决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局机关政权科、军休中心、慈善总会办公室的4个办公室面积超标问题,已按规定面积将科室空间进行隔断;社会福利院1个办公室面积超标问题,已进行人员调整,在原有人员的基础上,增多1名工作人员,解决超标问题。
       22.关于“长期挤占专项资金”问题。进一步压缩开支,优化支出结构,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更多资金,保障机关的正常办公经费支出,杜绝挤占专项资金情况的发生。下一步,将从资金使用范围、审批拨付程序、资金监管等方面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23.关于“长期违规向下属单位摊派费用”问题。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申明理由,多途径争取资金并用好资金,逐步解决局机关水、电、暖以及食堂相关费用支出问题。
       24.关于“慈善救助金发放不规范”问题。经与市经信委沟通,要求其调查核实相关情况。目前,经信委已完成对善款使用情况的调查核实。2013年,二轻企业联社以下属7家企业的85名困难职工名义申请20万元困难救济金,善款到位后,仅有3家企业的31名困难职工领取了救济金,共计6.2万元。其余4家企业的54名困难职工未领取救济金。剩余13.8万元善款,除2013年为二轻供销公司4名困难职工补交医疗保险3万元之外,其余善款分三次以生活费的名义发放给二轻供销公司、银泉实业的困难职工。今后,我们将加强对慈善资金的监管力度,严格救助资金条件和申领程序,确保资金发放到位。对于健身器材等物资的申领,由村委会提出申请后,按照物资使用原则进行发放,确保发放依据和申请材料的齐全。
       25.关于“违规出借资金往来账款长期不清理”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今后不再列支任何超范围、超标准费用。加强对事业单位财务监管,严格审核单据,规范处理账目,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对涉及重大资金使用的,均按照“三重一大”相关规定进行提报,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后实施。对于收款项挂账问题,落实每笔往来款项的来龙去脉,积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强对往来款项管理,减少往来账款挂账现象。对儿童福利院长期挂账负债,将协调财政争取资金,逐步归还欠款。
       26.关于“下属单位违规乱收费”问题。军供站已退还养老服务业培训学校住宿费用3.12万元,今后将加强对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管,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27.关于“退役士兵培训资金监管不力”问题。正在制定《退役士兵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管理工作规范》《退役士兵职业教育技能培训专项经费监督管理规定》,从分配、报销和使用三方面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监督和管理。目前已完成了文件的草拟,正在征求财政等部门意见,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通过组织召开动员培训会,电话逐人回访了解情况,查阅定点机构相关培训资料,现场抽查讲课情况等方式,全程监督检查。协调市编办、财政部门,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社会组织做好退役士兵培训工作的评估考核工作。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两个月来,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关心指导下,市民政局党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由于整改时间尚短,整改任务较多,问题的复杂程度和整改的完成时限不尽相同,整改推动落实不够平衡。下一步,我们将锲而不舍,一丝不苟,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组的有关要求,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从八个方面持续发力,真正把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一)强化“四个意识”,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旗帜鲜明讲好政治,落实精神履好职责,切实把“四个意识”落实到实际行动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后续整改工作中,局党委将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按照“以上率下、全员整改,从严从实、持续用力、彻底整改”的原则,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把巡察整改过程变成解决问题、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推动全市民政工作走在前列的过程,确保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发挥好局党委的领导核心和表率作用。
       (二) 履行“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与民政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一是细化目标任务,把握时间节点。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会议、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按照“一岗双责”原则,将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细化分工,逐项明确责任。每年年初制定出台《党建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等制度文件,年底召开党建工作述职会议,交流工作经验,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召开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等,党员按要求制定个人学习计划,撰写学习日志和心得体会,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二是完善体制机制,强化自身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自身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及时向纪检组报告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组作用,落实监督责任。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健全问题线索机制、廉政谈话机制,运用好约谈提醒、诫勉谈话等监督手段,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纠正党员干部在思想上、作风上、纪律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三) 树立“钢规铁纪”,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一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要求。始终保持向党中央看齐的政治自觉,坚持以八项规定为行为准则,做到随时随刻地严格对照,不折不扣地严格执行,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把八项规定的“压力”层层传导、直达“末梢”,在系统内激发贯彻八项规定没死角、执行八项规定无例外的强大执行力,做到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二是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从细处入手,向实处着力,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用文件、电话等形式解决问题的,不召开会议。严格会议活动审批程序,严格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减少参加人员。精简文件简报,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对文件和简报资料的报送程序和格式进行规范,加强综合协调和审核把关,切实提高运转效率。规范因公出差,控制出差人数,规范出行方式,严格执行费用结算规定,严肃改进调研方式,坚持先调研后决策,做到不调研不决策、不充分论证评估不决策、不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不决策。三是时刻防范廉政风险。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严格自查各种隐性变异“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采取过硬措施加以整改,务求取得实效,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11月份前在系统内组织一次廉政知识闭卷考试,让党的纪律规矩深入人心,成为习惯。
       (四)打牢“坚强壁垒”,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一是打造过硬党支部。认真落实《关于坚持以上率下推进过硬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对照“组织健全、设置合理,班子齐备、坚强有力”等5个方面29条具体要求,加强各党组织建设,使其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阵地,力争用3-5年把系统内各党支部打造成为叫得响、立得住、过的硬的支部品牌,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服务党员作用。二是全面提升基层党务人员素质。利用“灯塔党建在线”、局官方网站党建工作专栏、威海民政局党建公众号以及党建触控一体机等学习平台,着力加强党务工作人员的理论知识和党性修养,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建基础知识的学习教育,筹备开展市直民政系统基层党务工作者集中培训,切实增强各单位党务工作人员的党建知识和能力储备,解决基层党务工作者素质不高的问题。三是建立党务工作督查考核制度。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力度,定期到各基层党组织督导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抓住“关键少数”,落实好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上党课、“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政治性、战斗性。四是加快党组织的教育阵地建设。利用现有办公条件,规划建设800平方米的党建与党风廉政文化活动中心,制作党建活动展板和党务公开栏,设立图书室等,自主开发党建自检系统,让党员干部自测党的知识、自检党性原则。打造“威海市党建智慧平台”,设置“机关党建”等6大应用模块,建立与之相交联的手机APP,以此传播党的最新理论,展示我局党建工作成果,预计11月底完成。
       (五) 传承“红色基因”,切实加强党员学习教育。一是实施“四学”铸魂工程。以强化党员意识为核心,发挥党员作用为根本,在全局上下大力实施“四学”铸魂工程,即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党员集体学、实地见学、经常自学。组织系统内党员干部到临沂红色教育基地接受党性教育,让系统内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激发干劲。二是继续开展好“一二三四五六七”特色党建活动。即每月开展一个主题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力推进“问定力、问勇气、问原则、测知识、测党性、测廉洁”的“三问三测”活动;牢固树立“阳光、亲情、创新、高效”四个理念;保持“头不昏、耳不聋、手不长、腕不松、腿不懒”的“五官”标准,做到“政治合格、群众观念合格、品德合格、纪律合格、发挥作用合格”五个合格;开展“民生体验志愿行”等六大行动;推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等七项制度融入日常,长抓不懈。三是进一步完善党员“联系点”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到村、社区或困难家庭参与直接面对基层和服务对象的工作,深入调查研究解决群众关心的焦点问题,力求将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殷切期望、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六) 落实“凡提四必”,严格把好选人用人质量关。高度重视党员队伍建设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升队伍素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将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落实到干部选任各环节。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强化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着力纠正干部管理“宽松软”问题。切实做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干部档案审核等工作,不断提高干部管理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为全市民政工作创新发展、走在前列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七) 坚持“抓铁留痕”,持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效。一是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坚持政治态度不变、整改标准不降、措施力度不减,严格对照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深入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全面彻底到位,防止回弹。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加快整改速度,确保整改任务完成。对需要长期坚持和逐步解决的,按照既定实施方案和时间节点积极推进,边行边改、立行立改,统筹推进,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取得扎实有效的成果。二是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对反馈的问题,深刻查找问题根源,找准解决问题的方法,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和“预防”,注重机制构建和制度建设,把解决实际问题和推进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不断把巡察整改工作引向深入。
       (八) 践行“为民爱民”,持续开展三项专题活动。一是持续开展“民政为民、民政爱民”专题教育活动。以解决突出问题、补齐工作短板为导向,以加强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为重点,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突出实践特色,突出整改提升,引导全市民政干部职工深化为民情感、筑牢爱民情怀、履行民政职责、优化服务质量。在全系统内开展挖掘培育身边的典型,通过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开展“民政为民、民政爱民”主题演讲活动、党的十九大知识竞赛活动等,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举办“民政大讲堂”、开展专家辅导、专题研讨、正面激励、反面警示教育等活动,不断提升民政干部职工能力水平和工作本领。积极开展基层体验活动,每年至少1次组织民政干部到乡镇、街道等基层民政机构开展服务体验,深入了解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的所需所盼。二是持续开展作风效能建设年活动。重点查摆有无无章可循、有章不依、守章不严、违章不纠的问题,有无推诿扯皮、拖沓敷衍、不作为、不负责的问题,有无工作节奏慢、效率低、质量差的问题,重点查摆有无贪图安逸、不思进取、工作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问题,推动形成依法行政、干事创业、勇于担当、开拓创新、创先争优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激发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队伍活力,提高服务群众、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持续开展威海市社会组织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针对部分社会组织存在长期不换届不年检、一些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机制不健全、制度缺失、管理混乱,有的社会组织活动不正常、作用发挥不充分、长期僵尸瘫痪,有的社会组织特别是行业协会商会乱评比乱表彰乱收费,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等问题,在全市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行动,对照社会组织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问题清单,全面开展社会组织集中换届、启动年检年报和等级评估工作,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建立收费信息主动公开长效机制,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推动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诚信自律、充满活力的社会组织发展格局。
       全市民政系统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加强基本民生保障;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强化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和机关作风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全面提高民政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提高群众满意度,努力推动我市民政工作实现新跨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31-5895600;邮政信箱威海市文化中路85号;电子邮箱
whmzjzgk@163.com

中共威海市民政局党委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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