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威海市水利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13日至4月28日,市委巡察组对市水利局党委进行了巡察,5月2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水利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凝聚整改共识。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派驻纪检组高度重视,多次与单位主要负责人沟通协调,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市水利局党委也在前期即知即改、边巡边改的基础上,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引导全局上下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巡察组的要求上来,不遮不掩、不推不拖,集中力量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先后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6次,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调度部署、提出要求、督促推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领导责任。成立以局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党委书记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其他分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抓好责任科室、单位的整改落实工作,做到了整改内容、完成时间、责任人员、工作要求、保障措施“五明确”,保证了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
(三)明确目标任务,落实整改责任。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立足水利工作实际,研究出台了《市水利局党委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并制定了40条具体措施,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及完成情况,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建立协同高效机制,实行整改落实情况反馈制度,做好上传下达,及时发现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强化督促检查,由局办公室、政工科牵头,坚持日常督导检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适时对各责任科室、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改落实不力特别是阳奉阴违、虚以应付、拒不整改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四个意识”不强
一是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到位。
1.关于“局党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全面不深入”的问题。
(1)结合开展 “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局党委班子成员深入查找自身问题,认真撰写务虚会材料,并于2018年4月28日召开专题务虚会。修订完善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局党委充分利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灯塔—党建在线”等载体平台,带头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并开展交流研讨,着力在及时传达、学深学透、准确把握上级文件精神上下真功夫。组织处级干部参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培训班,集中培训8人次。
(2)修订了《威海市水利局公文处理工作制度》,明确规定“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形成的红头文件,必须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并征求各科室、单位意见协调统一后,草稿送请分管领导审核,然后由办公室受理审稿登记,上行文件均要送主要负责人签发,重大文件须经局党委会研究后签发”,从而建立起由下而上、逐级审核的公文处理机制。
(3)为进一步规范党委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制定完善了《中共威海市水利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规范了党委会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清单、组织细则和议事制度。规定清单范围内的议题务必经过党委会议研究部署后方能出台,局党委议事决策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必须经过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今年以来,已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召开局党委会28次,研究讨论事项79项。
2.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政治站位不高、措施办法不实”的问题。
(1)对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通过党委会、局长办公会、集体学习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第一时间传达贯彻、学习领会,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真督实促,确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位。今年已形成《局长批示件督办专报》5期,内容涵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水利工程汛期安全运行管理、在建工程安全度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等30余项重点工作,均落实给各责任分管领导,由责任科室为主体跟进办理,坚决杜绝只传达不贯彻、只布置不落实现象的发生。
(2)围绕贯彻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紧紧立足水利实际,突出“三个力保”要求,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地方《水安全保障总体规划》和《水安全保障三年实施方案》编制,于今年6月份获得市政府批复、正式实施。围绕构建“南北连接、中心贯通、江黄共济”的水资源保障体系,统筹做好广蓄水、引客水、淡海水、用中水、治污水“五篇文章”,实施了水库增容、河道拦蓄、地下水涵养、水利设施连接贯通和南水北调工程等重点水利项目,切实增强城市供水保障能力。
(3)为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按照《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的通知》(威纪〔2017〕45号)要求,重点围绕农村水利扶贫和贫困移民产业帮扶两个方面,深入细致地开展“回头看”行动,局分管领导带队,通过听取汇报、审阅资料、查看现场、进村入户等方式,对相关区市开展督导检查及考核验收。召开了由各区市水利系统财务科长参加的专题会议,委托中介机构对水利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内部审计,通过审计进一步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避免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
二是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严。
3.关于“局党委议事规则不明,有些重要事项决策不提交党委集体研究”的问题。
(1)严格执行集中议事决策制度。组织班子成员认真研究学习《“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增强班子成员发扬民主、团结集中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凡需提交党委会研究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会前均需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听取相关领导和科室的意见。未经协调或经协调仍存在较大分歧的,不得提交局党委会研究。凡涉及大额资金支付需提交局党委会研究的,必须提供支付资金的使用依据(项目实施依据等)、工程进度和项目完成情况、支付金额、支付比例、支付进度和具体付款时间等详细的文字材料,同时提交相关事项论证材料和详细方案,党委会研究通过后方可支付。局属各单位也都建立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有效杜绝了暗箱操作现象的发生。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纸、声像等材料全部归档,做到全程留痕、记录完备。
(2)针对水利建设项目普遍投资大、资金渠道多、管理难度高、建设周期长,一旦失管失控易造成腐败问题的实际,从水利工程源头入手,规范前期程序,创新建管机制,加强审计监督,全程跟踪留痕,积极探索打造“一条龙”监督体系,进一步推进廉洁水利建设,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二)党的建设宽松软,基层党组织功能弱化
一是抓党建主体责任缺失。
4.关于“‘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树立不牢”的问题。
(1)履行党委主体责任。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党委其他同志任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措施制定、目标推进、阶段督导和绩效评估。研究制定了《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将党建工作纳入述职述廉、目标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研究、常部署、常督促,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主体、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
(2)压实一把手第一责任。党委书记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逢会必讲党风廉政建设,经常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抓住“端午”“中秋”“春节”等重要节假日关键节点,定期约谈督导,保持压力不减。
(3)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格践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业务必须抓廉政”的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把管党治党与水利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构建起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主体责任体系。
5.关于“责任传导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1)研究制定了《中共威海市水利局委员会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完善了《威海市水利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党委领导班子、党委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全面履行组织领导之责,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就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形成监督检查工作台账,严格落实责任检查、责任追究、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
(2)严格按照《市水利局党建工作职责及分工》,认真落实党委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党建联系点制度,局党委班子成员每人负责所联系基层单位的党建工作,每个季度到所联系的基层单位至少开展一次工作指导,确保党委成员将上级精神传达到位,确保基层单位将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6.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1)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牵头抓总、靠前指挥。局党委分别于2018年4月28日和7月26日,两次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深入学习《威海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通报《中共威海市水利局委员会关于2018年上半年学习贯彻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签订《党员不信仰宗教承诺书》,确保政治方向不偏、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
(2)强化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年初,根据市委宣传部有关要求,制定了《市水利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学习安排意见》,明确学习内容,制订详细的学习配档,对学习时间及要求都作了具体严格的规定。截至目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采取班子成员领读、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已开展集体学习15次,班子成员均能积极主动参加、抄写读书笔记、撰写学习体会,保证了学习效果。
(3)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检查。由局政工科负责,协助局党委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监督检查、执纪问责的重要内容,作为专题民主生活会、述廉述职的必述内容,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及时对网络舆情进行分析、判断、评估,准确查找舆情信息产生的原因,认真核实舆情反映的问题,对舆情走向提前作出判断,对舆情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客观、全面评估,及时准备好跟(回)帖材料。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任务,将意识形态工作抓实抓到位。
二是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7.关于“局党委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谈心谈话活动走过场”的问题。
(1)根据市委巡察办的部署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召开了以深入剖析检查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班子和个人联系实际,深入查摆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前,班子成员之间进行了深入的思想交流和工作沟通,班子成员对照问题清单认真撰写发言提纲,对号入座,主动认领,深刻剖析,明确措施,落实整改。
(2)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党内工作制度,研究制定《党员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印发《廉政谈话记录本》,进一步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相互间的沟通交流。廉政谈话实行分级实施制度,分级负责、分别进行,由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分管科室职工进行廉政谈话。
8.关于“开展专题教育活动流于形式”的问题。
研究修订《威海市水利局公文处理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对所发公文层层把关、逐级审签,重大事项必须经过局党委会集体审议通过,坚决杜绝与实际工作不符的现象。今年,重点按照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水利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实施方案》,分机关、局属单位两个层面对学习教育活动进行规划指导;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工作一线,分期分批开展调研活动20人次,共确定调研课题8个,目前已完成7个;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制定整改措施,开展专项整治,认真抓好改进提升。
9.关于“理论中心组学习不严格”的问题。
(1)严格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结合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根据年初制定的《市水利局2018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班子成员个人自学计划表,时间细化到月,内容细化到章节。修订完善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抓好落实,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学习。特别进入8月份以来,深入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大规范、大补课”行动,对学习内容、重点发言等方面作了进一步具体安排,确保学习深入、扎实、有效。
(2)活化学习方式。依托“周五固定学习日”、局门户网站、微信平台互动、“灯塔—党建在线”等阵地,采取班子成员领读、重点交流发言、专家辅导、专题研讨、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组织学习,进一步拓展学习渠道和学习载体。自巡察整改以来,先后集体学习研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公报》《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公报》《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机构改革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共山东省委巡察工作规划》《刘家义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动员大会上的讲话》《新时代面对面》第一章、《习近平考察山东全纪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第二十八讲等共15次,并指定专人做好记录。
三是党组织建设和管理不规范。
10.关于“局党委对基层党支部管理监督不到位,部分班子成员参加支部生活意识不强”的问题。
(1)搭建“智慧党建”平台。各党支部充分利用“灯塔—党建在线”综合服务平台,及时上传支部活动记录,通过相关党建网页或栏目,学习时事新闻、党建动态、学习园地、党员论坛等内容;组织党员干部关注“威海党建”“共产党员”等公众号,充分利用“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组织学习竞赛活动,开展了在线学习交流;选派青年党员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喜迎党的生日 争当时代先锋”党史党建知识竞赛,取得优异成绩,被评为优秀组织单位。
(2)开展党员“主题实践活动”。组织收看了《厉害了,我的国》、“齐鲁时代楷模”殷树山先进事迹发布会等多次主题活动;“七一”前夕,与帮扶村文登区侯家镇江山泊村党支部开展了“支部共建”“庆七一”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进社区参加“百姓大讲堂—殷树山”“端午粽香飘军营 军民情谊暖融融”“使命呼唤担当 榜样引领时代”“喜迎七一建党节 翰墨丹心颂党恩”等主题活动,激发了党员干部在党爱党、干事创业的热情。
(3)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考勤和通报制度,同时尽可能考虑领导的日常工作安排,为领导干部抽出时间、带头参加组织生活创造良好条件。
(4)加强督导检查。定期检查局属各党支部“三会一课”、 “主题党日”等相关工作内容及质量标准,确保党建动态考核内容不漏项、不出错,保证局属党支部各项党建工作按期做到位。
1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各党支部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和中心工作,组织安排 “三会一课”内容。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把“三会一课”列入支部党建工作重点责任清单,党支部书记为党建活动组织第一责任人,推进落实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切实把学习教育抓在经常,把管理规范抓在日常。要求党支部每月至少组织2次主题党日活动,事先将活动会议内容告之党员或与会委员,有针对性地做好准备,避免行政会议代替党支部会议。由局政工科牵头,严格考核激励机制,采取测评、检查、互查等方式,对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并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2)举办党建工作培训会议,邀请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党务工作专家对局属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进行专题培训,明确党建工作相关任务和要求,提升基层党组织工作凝聚力。编制印发《党建知识手册》150册,让党政干部、党务工作者及广大党员进一步学习党的知识,做合格党员,建过硬支部。
(3)严格按照《中共威海市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达标评价工作的通知》,认真组织局属党支部做好达标评价工作,切实通过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达标评价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并及时上传本单位《党建动态考核目标清单》中所列项目相关资料。
(4)创建标准党员活动室。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党建阵地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挂图,各党支部按标准创建党员活动室,以党员活动室为阵地开展各项党务活动。
(三)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不强,履行“两个责任”不力
一是党委主体责任履行不力。
12.关于“局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缺乏经常性研究部署,对党员干部教育引导力度不够”的问题。
(1)认真履行局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水利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构建起既要履职也要担责、既有压力更有动力的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主体责任体系。今年已逐级签订《廉政责任书》51份;2018年2月15日、5月20日分别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廉政谈话记录制度。
(2)加强对分管科室、部门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注重抓早抓小,督促分管科室和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有效防范违纪违规现象发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职务违法犯罪预防宣讲会,邀请市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副组长于尚荣同志到市水利局集中宣讲。坚持廉政谈话制度,按照重要时间节点必须进行廉政谈话的纪律要求,在五一劳动节、端午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前组织开展廉政谈话。
13.关于“巡查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对未入账的固定资产立即进行账务处理;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无预算不支出;三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定期进行清查盘点,确保账实相符;四是加强报销单据的审核,不合规单据一律不予支付;五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二是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突出。
14.关于“超预算报销会议车辆费用”等问题。
一是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在编制预算时结合实际情况,细化五项经费预算;二是定期将预算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进行比对,对有可能超预算的支出进行压缩,对超预算支出部分不予支付。三是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办法》《内部审计制度》等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今后坚决做到压减一般性公用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细化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编制,做到专项资金支出有据可依。
15.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核实未入账固定资产的具体明细,并按规定做好账务处理;二是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财务科设置资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资产购入时,资产管理人员同使用科室、使用人办理资产出库手续;三是按规定及时做好资产分配划拨手续。分配给各区市和局属单位的资产,督促接收单位及时确认资产并做好账务处理;四是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和盘点工作,确保账实相符。
16.关于“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完善经费支出签审制度,建立局财务科、分管领导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多支笔”审签的单据报销程序;二是局财务科设立稽核岗位,加强报销单据的审核,不合规单据一律不予支付;三是加强对相关财经制度规定的学习,及时掌握最新的制度规定,做到按规定、按制度办事。
17.关于“白条入账”的问题。
进一步加强票据审核,严格执行经费支出审批制度,对不合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三、今后整改打算
下一步,局党委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巡察组的部署要求,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一是坚持常抓不懈,持续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紧扣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纪律要求,以更大的力度和决心改进作风。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并将整改成果充分运用到今后的工作实践中;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持续用力,防止问题反弹,争取取得更大成效。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二是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增强“四个意识”,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支持派驻纪检组聚焦主责主业,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在全局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狠抓干部作风建设,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决惩治腐败,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三是注重建章立制,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坚持边整改问题、边建章立制,根据工作实际,修订完善38项机关工作制度,把整改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固化为具体制度规范,并以局党委正式文件下发严格执行,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长效工作机制,扎紧反腐倡廉的制度篱笆,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固堤坝,使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同时,把抓好整改落实与做好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倡导“争创一流、走在前列”的工作理念,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真正把巡察工作的成果落实到水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上来,真正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 0631-5309550;邮政信箱:威海市环翠区渔港路38号;电子邮箱:whslzgk@163.com。
中共威海市水利局党委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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