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届威海市委第一轮巡察整改情况一览表 |
中共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8月2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11月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我局存在的问题,我们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定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以高站位严肃对待巡察整改工作。市住建局党组充分认清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促进住建局全面工作提档升级的有力契机,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实践载体,自觉从政治纪律、工作作风、工作思路、工作标准等方面深刻领会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坚决克服过关思想、畏难情绪、形式主义,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推动落实整改,化压力为动力,真查真改、立行立改。
(二)以严要求高效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局党组书记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围绕反馈意见中提出的各项问题,认真对照检查,细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问题整改牵头负责人和牵头负责科室,形成传导压力、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拿出坚决整改的态度和决心,确保整改落实工作行之有效、落到实处。
(三)以强措施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一是制定整改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集体会诊,深刻剖析问题存在的深层次原因,拟定了整改方案,经过充分酝酿后提交党组会研究通过,并报请市委巡察组和纪检组审核把关,为落实整改奠定了基础。二是限定整改时间。将巡察反馈意见后的3个月时间确定为集中整改期,凡能够马上解决的立行立改,抓紧整改;对需长期落实的,明确时限,跟踪整改。三是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按照台账销号管理,清单式督办,对已完成的及时销号,对进展缓慢的及时催办,确保不留死角、不拖后腿。坚持以改促建,把巡察整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市委工作安排,加强对落实黄河国家战略组织领导方面
1.对落实黄河国家战略跟得不紧,认识不深。
整改进展情况:(1)成立市住建系统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动我市住建领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2)印发《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关于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任务、细化措施、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并按季度调度工作进展。(3)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议政先学习,紧跟党的理论创新动态,抓住中央重大会议、重大活动、重大决策等时机,组织班子成员第一时间学习,掌握精神实质,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二)履行职能责任、行业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黄河国家战略重点任务方面
2.部分城市易涝点改造不彻底。
整改进展情况:(1)针对东文化小区的易涝点问题,督导高区住建局全面抓好落实:一是调整小区竖向标高。根据实际情况,对小区内部分区域的竖向标高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后小区西门标高高于德州中街,缓解德州中街雨水雨水排进小区情况;二是在文化路、哈工大等3个主要出入口建设高于小区外路面的挡水设施,将小区外雨水引入市政雨水管网内;三是重新规划建设小区雨污排水系统,保障排水管网畅通;四是加高河道沿线围墙高度,修补破损、老化围墙,防止河水倒灌。(2)青岛路时代广场积水问题已解决。(3)世昌大道—古寨西路段排涝整治工程已完工;文化路-福山路段排涝整治工程完成方案设计,正在组织施工单位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4)百货大楼:因客观原因无法整改,目前城市防汛部门已将该处易涝点列为重点管控路段,汛期加强值班值守,同时配备一台大马力抽水机及时进行强排作业,有效保障汛期安全,近年来未见明显积水。(5)原海校门口:对该区域雨水管网进行升级改造,计划2024年随新威路大修工程同步实施。
3.部分道路积水严重,影响过往车辆和行人安全。
整改进展情况:(1)对昆明路雨水管道进行改造,昆明路、海港路积水问题已解决。(2)对海滨路幸福门路段等12处雨水篦子高于标高进行改造,有效解决海滨路幸福门段道路积水问题。
4.城市防汛物资储备不充足。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相关区市防汛物资储备补充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文登区已更新补充防汛物资储备,经区投资10万元建立区级防汛物资库,且均建立物资清单及相关登记制度。二是举一反三,完善物资储备机制。编制《2023年度城市防汛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物资管理、盘点、保管等制度,各地市所辖区市至少配备一辆大型移动排涝泵车,提升城市防汛应急能力。正在研究制定《威海市城市防汛物资管理细则》,从物资采购、保管、使用等环节加强管理,保证制度的实效性和可执行性。三是开展督导检查。利用汛前有利时机,开展专项城市防汛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内容包括防汛物资储备和队伍建设、清淤疏通雨水管网、防汛抢险演练、重点部位处置措施准备、大功率移动排涝泵车配备、城市积水点等安全隐患整改、安全治理措施落实情况等。四是做全市防汛物资保障。督促各市区及早准备,对现库存的防汛物资进行清点、检查和登记造册。配备城市防汛257支、6252人一线防汛抢险队伍,加强应急演练,保证在紧急情况下高效有序开展工作。
5.开展防汛培训演练有欠缺。
整改进展情况:(1)召开全市防汛工作会议,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工作部署,及时总结往年城市防汛问题,明确防汛应急演练和培训重点事项,督促各区市补短板、强弱项;做好防汛准备,计划组织各区市有针对性、实战性的开展应急演练和岗前培训。(2)开展城市防汛应急演练,以汛期抢险救援为主线,设立挡水墙、降雨导致路灯故障、行道树倒伏、积水严重开始强排、下穿式立交桥、低洼地带、建筑工地等7个场景,检验辖区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防汛处置全过程,提高应急救援效率。2023年全市共进行城市防汛演练10场次。
6.城市防汛智能化设施不完善。
整改进展情况:将城市防汛预警系统列入城市管理运管服平台建设模块,城市预警防汛系统通过安装设置液位检测设备、监控探头设备等实现对全市范围内低洼路段积水水位深度进行预测并自动报警。同时,城市预警防汛系统能够对城市防汛易涝点、低洼路段、前端设备、防汛物资存放点等等基础数据进行GIS上图展示,便于分析防汛设备、防汛物资覆盖率,辅助汛前资源调度及领导决策,能够有效实现在防汛应急时的统筹指挥调度功能。目前已完成平台方案并上报大数局评审,计划年底前建成运行。
7.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不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已督促各区市地下管线档案管理部门按照要求做好地下管线相关工作并按时提交相关地下管线数据,新收各区市地下管线数据500余公里,并已导入威海市地下管线管理平台。
8.督导地下管线工程施工存在疏漏。
整改进展情况:(1)强化组织管理,完成全市市政道路2023-2025年度挖掘计划调度、现场勘察、梳理、统计工作,现场对计划中重点施工现场进行查看,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并对相关施工计划进行合理化建议。(2)强化挖掘管理备案审核,加强道路挖掘施工质量与安全文明管理,规范道路挖掘现场施工行为,不定期组织对各区市政道路挖掘管理工作进行检查。(3)召开管线排查会议,部署燃气、供热地下管线排查工作,明确排查要求和节点计划,排查数据全部录入信息系统,确保燃气、供热地下管线底数清晰、数据完整、使用方便。(4)完善地理信息系统,对地下供暖管网基本数据进行复核,完善数据库。
9.燃气附属设施更新进展缓慢。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定期调度隐患排查整治进展情况。以市安委会名义印发《威海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燃气排查整治,对隐患排查整治进展实行定期调度机制,对进度缓慢的区市和燃气公司下发工作提醒及督办单,并且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加快更新燃气附属设施更新行动。2022年对全市82家燃气企业经营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排查,累计排查整改燃气企业一般隐患392处、居民用户安全隐患30759处、燃气工程安全隐患6处、燃气厂站安全隐患161处、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隐患3008处、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218处。二是深入开展不锈钢波纹管更换及老化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工作。按照“四个全面更新改造,两个应改尽改”(灰口铸铁管道全面清零,运行满30年的管道全面清零,建构筑物违规占压管道隐患全面清零,既有居民用户橡胶软管全面清零。经评估需要更新改造的管道应改尽改,不满足安全要求的场站设施应改尽改。)要求,印发《威海市中心城区燃气附属设施更新行动工作方案》,计划用2年完成全市居民用户不锈钢波纹管更换工作,其中2022年计划完成82.2万户,实际完成86.62万户,完成计划数105.38%。经评估2022年计划更新改造老旧管网24.29公里,截至2022年11月底底已全部完成改造。
10.生活垃圾统筹管理责任压得不实。
整改进展情况:经过多轮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会签后,《威海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目前已印发实施。《规划》共分为概述、总则、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计划、“四分类”收运处理体系等17章。规划期限为2020年至2035年。其中规划近期为2020年至2025年;规划远期为2026年至2035年。根据《规划》,2035年前,我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实现市区垃圾分类与国内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水平相接轨。
11.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方面投入的精力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常态化联合执法行动,每月组织相关部门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联合执法,进一步强化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处罚力度;2023年1月已组织商务、教育、文旅等部门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联合执法行动。截至目前,累计对35起未按规定倾倒生活垃圾、垃圾未分类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累计罚款1960元。
12.垃圾分类全链条设施配套建设不完整,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研究不实不细。
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落实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不到位,餐厨垃圾处置体系不完善。一是购置运输车辆。督导各区市增加财政资金投入,购置厨余垃圾运输车辆,做好运行经费保障。2023年全市新增厨余垃圾运输车辆计划14辆,目前已到位4辆,正在推进中。二是加大厨余垃圾收集量。在充分利用好现有处理设施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厨余垃圾收运量。加大对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厨余垃圾的分类收运工作,把所有公共食堂的餐厨垃圾全部纳入收运范围,做到应收尽收;扩大餐饮企业收运范围,把小型餐馆、沿街商铺纳入餐厨垃圾收运体系;在开展的垃圾分类“五星示范小区”扎实开展家庭厨余垃圾分类,“以点带面”逐步开展居民区厨余垃圾分类。目前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处理量平均约100吨/日,与处理能力基本持平。三是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根据我市区域实际,鼓励各区市在农贸市场、蔬菜批发市场、餐饮单位以及有条件的社区(村镇)安装符合标准的厨余垃圾分散处理装置,就地处理厨余垃圾。积极协调市餐厨垃圾处理厂,根据餐厨垃圾收运量不断扩大处理能力。督促荣成市、乳山市尽快开展厨余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工作。
(二)关于餐厨垃圾剩余残料和生活垃圾一起全部焚烧发电。残料一部分是指餐厨垃圾经筛分后剩余的大骨棒、矿泉水瓶、餐巾纸、筷子等经厌氧工艺无法处理的物料,属于其他垃圾,故需送往生活垃圾焚烧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另一部分为厌氧发酵后产生的沼渣,经脱水后该物料含水率低于80%,根据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威环审书〔2015〕8号)要求,送入焚烧厂焚烧处理。
(三)关于沼气PSA脱碳再利用等先进技术一直无法实施。该项目现运营单位威海城投餐厨垃圾处理有限公司,项目针对沼气提纯方面配备了沼气膜分离工艺,在技术层面具备沼气再利用的条件。1.厂区内使用。威海市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部分沼气供自身生产使用,该项目工艺设计配备1台2吨蒸汽锅炉,使用沼气燃烧,为生产处理过程提供蒸汽热源,包括加热餐厨浆料、提供厂区车间生产用热水、冬季厂区供暖、罐体保温等。剩余沼气均由火炬直接烧掉。2.无法销售扩大利用范围。沼气作为化工原料属危化品,其生产经营许可手续由应急管理局负责,市应急管理局表示: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有关规定,餐厨项目场地达不到危化品生产条件、生产经营危化品需进入生产园区等原因,市餐厨垃圾处理厂无法办理危化品生产经营许可,导致目前项目公司无法依法依规销售除自身生产使用外的剩余沼气。经调研青岛、烟台、宜昌、重庆、东莞等地区的同类型中温厌氧生物质产气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基本与威海现状相同,沼气经营管理存在空白区域,导致无法依法依规销售沼气,实现沼气有效利用。
(四)关于厨余垃圾处理项目论证不充分,退出省财政厅PPP项目管理库。目前市财政局正在委托第三方对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资产进行评估,并对招标控制价进行测算,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在此期间已与财政局进行多次沟通。确定招标控制价后,将依据招标控制价通过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开展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工作。
13.垃圾渗滤液处置存在风险隐患。
整改进展情况:(1)关于淤泥深度3.3米问题。由于汛期中降雨及垃圾含水率高,为平衡丰水期和枯水期的差异,市艾山垃圾处理场渗滤液调节池设计池深为10米,库容10万立方米,主要作用为均化水质、调蓄水量并兼有污水预处理功能。市艾山垃圾处理场已投入使用24年,调节池内淤泥深度已达到3.3米,占据了部分库容。经调研国内类似项目,调节池清淤主要靠人工清理,需将水位降至低位,且拆除调节池水面上为防止臭气扩散铺设的HDPE防渗膜,考虑到覆盖膜尚未老化到更新更换程度,且目前调节池已达到安全水位,淤泥所占库容不影响正常生产,待覆盖膜更换时将同步考虑。(2)关于调节池水位问题。目前,调节池已达到安全水位。通过组织园区内三个渗滤液处理站,加大渗滤液处理量。自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6月24日,累计处理渗滤液约20.3万吨,目前调节池内水位距离坝顶3.11米,达到安全水位,能够确保调节池汛期安全。(3)提升渗滤液处理能力。考虑到垃圾处理场自有渗滤液处理站使用年限已超过10年,出水能力逐步减弱,为确保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渗滤液得到及时处理,300吨/日渗滤液处理站二期项目已列入2023年市级政府投资前期项目计划,目前《可行性报告》编制完成,正在开展立项工作,计划在2024年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
14.农村改厕管护质量不高。
整改进展情况:(1)加强后续管护,督导各区市按照《农村改厕服务站管理指导意见》要求,加强服务站日常管理,收集完善管护资料,确保维修、抽厕等服务开展情况有据可查。2022年新设立改厕服务站62个、新增管护服务人员14人、新增抽粪车辆61辆,进一步提升管护服务效率、提高管护服务质量。(2)开展工作评估工作。根据省、市农村改厕工作评估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各区市开展2022年度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结果作为乡村振兴实绩考核重要依据,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发现问题不足,督促各区市完善工作措施。针对上级奖补资金拨付不及时等问题,积极协调市委农办、财政等部门,督促各区市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落实到位。(3)开展考核工作。将农村改厕后续管护工作列入到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中,根据考核细则对各区市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赋分,并将考核情况反馈各区市,以考核促工作,提高各区市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4)做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经区、临港区依托辖区内农业种植引入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生产订制肥,解决粪污处理和使用问题,提高粪污资源化利用效率。目前,经区、临港区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已经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15. 建筑现场扬尘问题时有反弹。
整改进展情况:2022年9月初开始,市住建局组织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开展扬尘治理综合治理排查整治,对照市住建局《建筑工程扬尘管控责任清单》,对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督导责任企业严格落实扬尘治理要求,推动扬尘治理工作标准化、常态化。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关于调整山东省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标准的通知》要求,按标准及时拨付安全文明施工费,并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重点督导土石方施工和配套施工阶段扬尘治理。土石方开挖阶段,土石方及支护施工的挖掘作业等要采取喷淋、洒水等防扬尘措施,未施工的裸露作业面、裸露区域要使用密目安全网进行有效覆盖;基坑内坡道要采取硬化、覆盖等防扬尘措施;开挖期间不能及时外运、裸露的土石方必须按要求及时覆盖;现场雾炮等洒水降尘措施要及时开启;必须安装自动喷淋设施,使用高压水枪等其他冲洗装置的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排水沟;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自动冲洗装置和沉淀池,进出车辆经冲洗后方可驶离施工现场。工程配套阶段,后期配套工程作业时,不得擅自拆除施工围挡,确需施工需要挪移原围挡的,必须经现场监督人员同意,先行布设新的围挡后再做拆除。现场多工序作业时,按用途、施工条件分段施工,严禁使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施工时留出足够的施工作业面,其他部位要覆盖严密;施工用料及工具要分类分区放置并进行覆盖;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定点存放、覆盖或及时外运,并对施工服务的道路清洁负责。
同时,按照威海市精致城市和文明城市建设总体要求,我市制定地方标准《建筑工程施工围挡与大门设置规范》(DB3710/T 187-2022),2023年1月29日起实施。《建筑工程施工围挡与大门设置规范》统一了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围挡与大门的结构型式、生产标准、安装工艺、材质标准、画面内容等,结构型式统一采用装配式、框架结构,立柱采用国标型钢或矩型管,主要构件按照标准化、工厂化要求生产,可实现快速互换,现场施工采取螺栓连接或承插连接,无需电焊作业,围挡和大门设计寿命可达8年以上,主要构配件实现100%重复利用,大幅降低企业使用维护成本,推动我市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管理提档升级。
2022年以来,全市建筑施工领域持续组织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检查,累计组成810个检查组,出动1743人次,检查在建工程项目1952个次,排查整治建筑施工扬尘问题1889处,下发整改通知单802份,停工整改通知单119份,对20家责任单位或个人行政处罚20.06万元,对13家责任单位或个人进行信用惩戒,约谈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100人次。
16. 建筑垃圾全程管理有短板。
整改进展情况:(1)严格按照《威海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要求,强化与行政审批部门的配合,在行政审批部门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进行核准审批的基础上,全面强化对建筑垃圾的事后监督管理,有效衔接城市建筑垃圾事前处置核准审批与事后监管工作流程,实现了我市建筑垃圾的规范化、无断层管理。联合市行政审批局联合下发《关于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合并到建筑工程施工综合许可实行“八证合一”及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严格执行《威海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要求施工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同时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市区范围内均送至威海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进行资源化处理。(2)2022年8月31日印发《威海市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实施方案》,通过促进绿色建造和建筑业转型升级,做好威海市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
17.建筑垃圾消纳处理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实施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位于临港区苘山镇初张路西、苘兴路北),采取特许经营方式将环翠区、文登区、高技区、经技区、临港区范围内的建筑垃圾通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进行处理;目前,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正在有序推进,正在进行现场施工,预计年底前建成投产试运营。2022年11月8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区市针对巡察反馈的私自倾倒建筑垃圾、沿街乱堆物料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行动;加强日常巡查整治力度,强化全时段、重点路段执法巡查,及时发现、清理、打击违法倾倒建筑垃圾行为;截至目前,累计清理建筑垃圾72处。
18.城市管理服务弱项明显。
整改进展情况:(1)通过数字城管平台,加强对背街小巷、老旧生活小区、城中村等区域问题的巡查采集,尤其是杂物乱堆乱放、路面破损、卫生死角等影响群众生活的脏、乱、差问题,2022年7月份以来,累计采集相关问题158828余件,已全部通过平台派遣至相关部门处置。(2)开展城管问题专项普查。先后开展了垃圾收集点整治专项普查、海岸带环境整治专项普查、城市社区垃圾分类普查、烟头整治专项普查等,累计普查问题17400余件。
19. 新型城镇化区域发展不均衡。
整改进展情况:(1)编制并印发了《威海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明确了未来我市城镇化的主要目标、发展路径和重点任务。(2)正在修改完善《威海市全域精致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明确未来我市三年在全域精致城市建设的重点任务、目标及责任单位。(3)加快编制《全域精致小城镇建设规划》和《全域精致小城镇建设标准》,对小城镇发展现状、产业基础和在全域发展中的功能定位进行研究,补齐小城镇层面的政策标准缺项,目前建设规划和建设标准的初稿均已经完成,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
20.海绵城市建设推进缓慢。
整改进展情况:(1)根据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城市申报要求,组织开展了试点申报前期咨询,并向潍坊、烟台等市学习工作经验,组织完成了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并报送到省财政厅、住建厅等部门,进入省内申报城市梯队。(2)成立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市长双挂帅,负责重大政策研究、重点问题协商、重点项目推进等工作,高位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任务。(3)联合有关部门出台管控文件,在规划、图纸审查、竣工验收等环节明确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确保海绵措施落实到位。
21.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出台较慢。
整改进展情况:(1)2022年9月8日,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威政办发〔2022〕10号)。(2)2022年9月30日,威海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威海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管理细则(试行)》(威保租组办〔2022〕2号)。
22.保障性家庭租赁补贴政策实施不全面。
整改进展情况:(1)加大住房租赁补贴政策宣传,组织各区市开展“三进三到位”宣传活动,确保住房困难家庭知晓住房保障政策。(2)经认真摸排,2023年我市申报住房租赁补贴533户。(3)开展公租房和住房租赁补贴政策调研,结合各区市住房保障对象实际,有针对性地修订管理办法,拓宽住房困难家庭受惠面。
(三)整改落实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涉及黄河国家战略的有关问题方面
23.老旧小区改造管线规整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进展情况:(1)会同发改委、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将飞线整治列入老旧小区改造的必改内容,与老旧小区改造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2)全面督导各区市加快老旧小区改造进度,到2022年11月底前,2022年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全部完工,改造老旧小区89个,改造建筑面积381.22万平方米,惠及群众40744户,完成投资8.50亿元。(3)对环翠区住建局进行专项督导,约谈环翠区建设局有关老旧小区飞线整治的负责人。环翠区各街道办事处积极协调专营单位,尽快完成整治。(4)推进智慧小区建设,截止到2022年底,89个老旧小区按照智慧小区三星级标准要求完成改造;组织环翠区实施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推广计划,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桩2500余个。老旧小区改造增加电动自行车充电桩209个。
24.城市公园安全管护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环翠楼公园和塔山公园防火监控设备的维修改造工作,环翠楼公园更换、安装双光谱重载云台5台,监控81个;塔山公园更换、安装双光谱重载云台4台,监控42个。在恢复原有防火和安防的基础上,查漏补缺,适当进行位置增设和调整,最大程度上保障防火和游人安全。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更加强化政治意识,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推进未完成项目的整改工作,不断巩固提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以扎扎实实的整改成效,全力推动黄河重大国家战略落实落地,不断开创“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新局面。
一是继续提高巡察整改政治站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向中央聚焦落实加强政治监督的部署看齐,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今年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坚决完成巡察整改各项任务。
二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清零。把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作为下一步整改重点突出出来,以结果为导向,坚持跟踪问效不撒手、不见成效不收兵,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适时组织“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果。
三是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整改的同时,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通过建章立制,推动工作不断完善,机制不断健全,效率不断提升,确保住建事业更加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232394;邮政信箱:威海市光明路149号政工科;电子邮箱:weihai5232394@163.com。
中共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年7月13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