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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届市委第二轮巡察进行集中反馈

发布日期: 2023-05-1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威海市纪委监委   字号:[ ]

根据市委部署,2022年11月上旬至2023年2月中旬,十六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对市国资委党委和8个市属国企党委开展常规巡察。5月17日,巡察集中反馈会议召开。

会议传达学习市委书记闫剑波在听取十六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对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作出部署安排。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理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孙慧茹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刘裕斌主持会议。

巡察反馈指出,近年来,市国资委和有关市属国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在国企改革、市场化经营机制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但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有的被巡察党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存在差距;有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能力欠缺,服务发展大局存有不足;有的统筹发展和安全不够有力,“一排底线”守得不够牢;有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得不够实,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个别重点领域存在廉洁风险;有的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偏差,党的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有的抓整改韧劲不足,“后半篇文章”做得不够扎实。

巡察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坚持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紧紧围绕“大抓经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市中心任务,以巡察整改实效提升发展质效,不断开创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要提高政治站位,突出重点抓整改;积极担当作为,强化责任抓整改;把握方式方法,做好统筹抓整改,切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巡察机构要强化统筹督促,以科学的评估考核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通报,推动全面整改、真改实改。

根据本轮巡察反馈工作安排,市委各巡察组将向9个被巡察党组织进行“一对一”反馈;对巡察发现的有关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和情况反映,按照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市委各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兼职副组长、联络员,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市纪委监委机关有关室部、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和市委巡察办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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