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届威海市委第十四轮巡察整改情况一览表

中共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2-07-0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监察委  字号:[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717日至93日,第五巡察组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1222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对于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我们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对巡察期间收到的信访问题也全部予以落实反馈。

(一)统一认识,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和行动自觉。1222日,巡察反馈会议结束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会议,对巡察办和巡察组领导讲话和反馈意见进行再学习,进一步统一认识。会上,研究部署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反复强调要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观念,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雷厉风行的作风和抓铁有痕的韧劲,持续深入抓好整改。

(二)加强领导,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成立了以党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局党组对整改工作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其他责任人承担直接责任,各单位、科室要落实每一项具体整改任务,形成传导压力、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

(三)细化任务,从严从实推动巡察整改。一是制定整改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了集体会诊,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根源,提出了整改意见,拟定了整改方案,经过充分酝酿后提交党组会研究通过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梳理分析,逐项细化任务,逐一建立台帐。二是落实整改责任。将反馈的3个大方面的问题,逐条逐项分解,列出52条整改清单,班子成员主动认领,相关单位对号入座,建立整改台账,每项整改问题均明确具体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逐条逐项抓落实,保证了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三是限定整改时间。将巡察反馈意见后的3个月时间确定为集中整改期,凡能够马上解决的立行立改,抓紧整改;对需长期落实的,明确时间,并逐项整改,做到真认领、真整改、真负责。

(四)强化督查,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了具体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逐条逐项抓落实,实行清单式督办,对已完成的及时销号,对进展缓慢的及时催办,确保不留死角、不拖后腿。坚持以改促建,把巡察整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一是强化监督思维。3月份市住建局牵头建设三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过程中,主动邀请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等部门关口前移、全程跟进。市纪委监委参加项目例会,全程监查投融资决策、资金使用、项目运营等重大事项;市委组织部在建设一线成立项目临时党支部,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市审计局与投资专班和项目公司全面对接,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投资估算、结算等工作,确保每个项目都是阳光工程、透明工程。三个项目从建设到交付,既充分体现了疫情防控的“威海速度”和“威海力度”,也是清廉威海的具体实践。二是强化风险管控。针对巡察反馈的“对群体性事件缺少防范机制”“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不严”等问题,20219月成立市级工作专班,由市委领导任组长,办公室设在住建局。专班成立以来,市住建局作为统筹协调组负责人,逐个项目深入研究应对方案,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全力推进各项目资产保全和处置工作。会同自然资源规划、法院、公安、金融办及各区市工作人员实行集中办公,督导各区市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处置方法、时间节点、画出路线图和时间表。坚持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3月初开始,市住建局印发工作方案,靶向用力开展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4月中旬开始,全面对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安全生产“八抓二十项创新举措”,在全市住建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住建领域安全隐患进行大起底大整治,特别是深刻吸取长沙居民自建房坍塌事故教训,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三是强化担当尽责。针对巡察反馈的市住建局“牵头推动全域精致不充分”问题,制定出台精致城市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建立例会、通报等制度对重要政策、重大问题、重点项目定期协商,把精致城市领导小组高位统筹功能强化实化。“五一”期间,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带队,组成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走进8个区市、19个镇街、7个村居,实地查摆城市建设管理不精致、不文明、群众不满意的问题,对沿路发现的213处围挡设置不规范、道路两侧景观不协调、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等问题一一拍照存档,梳理形成问题台账并反馈给各区市整改,并建立抽查核查机制和考核通报机制,把“治已病”和“防未病”有机统一。四是强化党建引领。针对巡察反馈指出的“党建主责意识不强”问题,局党组着眼精致城市建设新的发展阶段,提出培育“全域精致·共富共美”住建系统党建品牌的工作思路,以党建引领,打造“1+5+N”的党建品牌体系,用好系统的观点、统筹的方法,将“三高一特”内涵品质裂变为具体行动,目前品牌培育工作已经全面启动,力争通过品牌打造,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以党建成效助推攻坚突破、争先进位,进一步扩大我市精致城市建设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让全域精致的成果可观、可感、可体验。

二、主要整改工作

按照市委巡察整改工作部署和要求,局党组坚持从严从实,立说立行,针对3个大方面问题扎实整改,建章立制,着力构建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修订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2022年度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按照计划严格组织集中学习研讨,学习中,抓实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专题调研、学习档案管理、学习考勤、列席旁听等步骤,提高学习质量。2.严格落实党组“第一议题”制度,将范围延伸至支部。

2.关于牵头推动全域精致不充分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已完成2021年城市体检,并召开了新闻发布会,精准查摆城市不精致问题,为制定政策、安排项目提供科学支撑2.根据市十六次党代会精神,对《威海市城市更新规划》进行修改补充。3.根据市党代会、市“两会”精神,结合省新型城镇化规划,重新启动编制我市新型城镇化三年行动方案。

3.关于城建领域历史遗留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进一步强化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司法部门、财政部门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沟通对接,截止4月底,全市累计解决300个项目约16.03万套房屋“办证难”问题,闲置项目及“半拉子”工程已盘活221个;加强资金监管,修订完成《威海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行业监管,在催促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的同时,走访各售楼处,一方面加强对疫情防控方面的检查,另一方面对企业销售案场的经营行为进行规范,要求将购房资金存入监管账户的要求张贴在显要位置。

4.关于部分重点区域改造项目进展缓慢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提请调整了市精致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织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例会,搭建起跨层次跨部门问题联动机制。2.经区管委已启动统一南路沿线低效用地整治。3.已将栖霞街、老港、金线顶等片区改造纳入2022年市级城建重点工程,正在加快推进。

5.关于物业管理服务存在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常态化开展物业企业自查自纠专项整治工作,每半月通报一次,自2021年以来,全市住宅小区整改问题76435个。针对小区问题易反复的特点,坚持长期盯防,循环整改,每季度开展大检查。目前,已对全市800多个住宅小区督导检查,发现物业企业服务不到位问题,要求立即整改。起草了《威海市住宅小区集中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不规范服务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检查、抽查等方式共排查整治物业服务企业存在的服务标准和内容不公开、不透明,保洁保绿、秩序维护、设施设备维护等物业基础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40份,约谈物业服务企业18家。2.制定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项目实施方案审核工作的通知》,组织召开老旧小区改造方案评审会,督导各区市科学设计2022年项目改造方案,不断丰富改造内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绿化、停车位建设、完善基础设施等进行充分考虑,充分征求业主意见;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监管的通知》,将小区停车设施建设等列为必改内容;截至目前,202282个老旧小区已开工74个,开工率达90%3.针对开发商车位只售不租的问题,按照《关于规范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库)租售行为的通知》(威住建通字〔202058号),要求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同时,制定《车位(库)租售方案》,将车位的位置、数量、面积、配置比例、租售方式、出租价格和销售价格在商品房预售方案中明确。严格审查新建小区停车位的租售比,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着重检查销售现场信息公示情况。开发企业如未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将限期责令改正,在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标准中增加车位租售要求,结合资金监管提高资金监管比例。4.已印发《威海市餐饮业油烟问题整治攻坚行动方案》,整治行动开展期间,累计摸排餐饮企业14193家,发现并整改问题470余个,进行油烟达标排放检测387次。

6.关于城市综合管理工作不细致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督导各区市环卫部门持续做好环卫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加大对道路两侧卫生死角的巡查力度,发现卫生死角及时组织清理。2022年以来,全市数字城管平台共计上报市容环境类问题22772件,处置完成21596件。其中主要集中在道路破损、户外广告破损、乱堆物料、绿地脏乱、暴露垃圾、垃圾箱、建筑物外立面不洁、废弃家具、道路不洁等。2.2021年组织开展了3轮城乡环卫一体化暗访检查,并组织各区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2022年组织各区市针对垃圾桶满溢、散落垃圾、筒体脏污、转运站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进行整改,共计整改问题5大类、279个。

7.关于垃圾分类工作未破局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制作垃圾分类宣传广告,在电视台、广播、公交车、公园广场户外LED屏、光亮工程等线下传统媒体及载体长期播放。借助微信、今日头条、人民日报、央视频、抖音、快手等APP,对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我先行”主题活动,在所在小区开展“一次调研、一次宣讲、一条建议”的“三个一”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推广垃圾分类上走在前、作表率。在垃圾分类宣传栏增加大件垃圾、装修垃圾预约回收电话、地点等信息,规范大件垃圾、装修垃圾收集处理。2.20217月起,组织各区市成立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20222月,全市已有296名垃圾分类指导员上岗,在早、晚两个时段指导居民垃圾分类,开展垃圾分类宣导志愿活动,提高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提升了居民参与度。3.20217月,下发了《关于开展垃圾分类标准四分法试点工作的通知》,按照20%的比例开展四分法试点工作。经过几个月的考核、整改,目前分类投放收集设施标志基本达标,但部分收集点仍存在没有按标准配齐可回收物或厨余垃圾桶的情况。20222月,对环翠区、高区、经区试点社区613个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情况进行了普查。4.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纳入2022年城建重点工程,制定2022年分类运输车辆购置预算计划,配齐与餐厨垃圾产生量相匹配的收运车辆,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相配套的收运系统,并对分类运输车辆作业信息、行驶轨迹进行管理,避免混合运输。5.指导各区市推广“定时定点+人员上岗指导”的垃圾投放模式,确保在公示投放时间内开锁,达不到人员上岗条件的,垃圾桶不允许上锁,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垃圾桶设置情况定期开展检查。

8.关于商品房去化周期长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加强市场调控。定期与自然资源部门联系沟通,相互通报房价、地价、房地产销售级土地供应等情况,对土地供应情况进行调整。调控政策中,公积金政策已发布,其他政策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发布。2.着力去化库存。一是建立商品房去库存项目库重点突破、精准去化。二是调整优化商品房结构。对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前提下,允许开发企业适当调整套型结构,对不适应市场需求的户型做出调整支持库存商品房向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医疗、众创空间等产业用房转型利用,鼓励有条件且有需求的区域,将库存商品房改造为停车库和停车楼等公共服务设施。三是通过开展精致城市沙龙等活动,提高城市魅力和吸引力,加大宣传力度,吸引外地客户来威购房置业。

9.关于对建筑企业的扶持政策不够精准有力,行业产值较低,企业竞争力不强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通过主动服务,加强指导等工作方式,今年我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由7家增加到11家,为我市建筑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2.印发了《关于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威住建通字202210号),为我市建筑业发展和企业做大做强提供了有效的政策支持。3.修订完善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实施细则,以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为抓手,将纳统情况作为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差异化管理。

10.关于对审管分离改革拖延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针对建筑企业资质进行批后监管问题,局党组进一步加大对审管分离改革工作的推进力度,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提交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关于审批资质各部门职责分工问题。建议按照“谁审批,谁监管”原则,由审批局建立资质批后核查监管制度体系,负责企业资质全生命周期监管,住建部门负责行业内市场行为监管,发现违法违规情况及时推送至审批局进行处理。2.针对商品房预售许可事项划转问题。20217月局党组会研究通过预售许可移交事项,现备忘录有关事项已完成签订,预售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已移交审批局。

11.关于城管执法统筹指导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组织学习新《行政处罚法》。2.2019年至2021年底,监察支队共完成各类违法案件处罚43件,其中2021年处罚26件,案件数量和罚款金额较前两年有很大提高。3.按照“防控为主、综合治理、完善机制、注重长效”的方针,重点在工地扬尘、施工安全、房地产中介和燃气热力等领域开展执法行动。目前已制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执法检查方案和《威海市城市管理执法监察支队关于老旧小区改造施工现场执法检查方案》。4.组织8区市就城市管理执法领域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座谈,分析问题成因,研究解决措施。邀请专家开展行政处罚法专题讲座2次;组织业务培训5次;开展疑难典型案例研讨7次;组织执法业务考试3次,提升队伍执法水平和能力,以适应各领域的执法工作;制定完善《行政执法规范》《行政执法案件处理流程规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和《行政处罚案卷管理规定》。

12.关于推动机关与下属事业单位和下级业务部门有机融合配合有欠缺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梳理规范局机关权责清单,制定目标考核方案,将推诿扯皮等问题纳入考核内容,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及下属单位考核,通过考核促进工作效率和水平提升;结合作风大改进行动,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13.关于精致城市沙龙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印发了《精致城市沙龙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沙龙性质、举办频次、参与范围、宣传方式等重要问题;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选择论坛承办主体;3.已确定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专家资格、授课课件、论坛宣传、相关成果等各环节意识形态工作的管理审查,原则上每期论坛宣传部安排专人参加;4.授课专家的选定围绕当期研讨的核心问题,从国内外一流学者和行业资深专家中择优选定,并提前报市委宣传部进行资格审查;5.制定应急预案,一旦突发意外情况,立即启动预案,防止失管失控。

14.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不严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已编制完成《建筑工程参建单位主体安全责任规范》《建筑工程应急预案编制规程(导则)》2项地方标准20211223日正式实施。2.20211112日举办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强化落实全员安全培训工作线上授课活动印发《全市住建系统2022年“开工第一课”活动实施方案》,把“开工第一课”作为开复工准备的必要内容和重要工作。举办全市住建系统“开工第一课”暨节后开复工安全教育培训会,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3.印发《关于切实加强住建领域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建筑施工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诊断工作的通知》,指导企业严守“六个不许”底线,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截至目前,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清单修订完成全覆盖,达到100%

15.关于农民工工资监督机制不健全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开展了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及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专项检查,查处肢解发包等违法违规市场行为13起,下发整改通知书13份,均已按照要求完成闭环整改,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2.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已全部纳入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6100%全部落实到位。3.2021年末至春节期间,开展了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对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大排查,主动发现欠薪隐患73处,为1389名农民工及时追讨欠薪1401万元。春节期间,欠薪投诉同比下降65%

16.关于风险预防防控机制不健全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会同公积金、财政、人社等部门研究制定促进房地产有序发展的相关政策。疫情期间,制定企业提取预售资金的相关政策,支持企业发展。2.新《威海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已完成初稿,正在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3.建立月报制度,全面掌握风险项目进展情况,督导各区市加强对风险项目的处置,对处置完成的项目及时进行销号。

(二)纠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7.关于加装电梯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已向市财政局提交《2021年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市级财政资金补贴项目清单》,财政局已将200万财政补贴划拨相关区财政局。2.督导各区市总结2021年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经验,认真筹划2022年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计划。在完成20部加装电梯的前提下,与财政部门沟通,争取300万的补贴资金,力争完成50部的目标。3.积极与财政沟通,研究财政补贴相关事宜。

18.关于公租房租赁政策出台迟缓、管理缺失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209月已出台新的公租房租赁补贴办法,将按照新办法贯彻执行。

19.关于农村改厕、危房改造工作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同市有关部门印发了《威海市“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威住建通字202211号),指导各区市进一步健全农村改厕后续管护机制,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向高质量方向发展。2.对巡察反馈的4户存在漏雨等情况的农房进行立查立改,立即组织施工队伍修复。并认真开展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回头看”排查工作,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凡是发现影响安全的问题,坚决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住房安全。

20.关于建筑企业年度信用评价工作拖延迟缓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对《威海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修订完善,实现了评价全流程自动化,减少人为参与,大幅提高了评价效率。2021年度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已经完成,并于422日将结果进行公布。

21.关于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两处房产已按规定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出租、拍卖评估。待评估完成后,将申请市财政局将两处房产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出租、拍卖。出租、拍卖所得金额全部上缴财政。

(三)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22.关于政治意识欠缺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为基本教材,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国之大者”,争做“三个表率”。通过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召开民主生活会,抓好“关键少数”,发挥“头雁效应”,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中,均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刻剖析。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集体研究决策。落实“红脸出汗”谈话要求,一把手对10名同志进行“红脸出汗”谈话,做到应谈尽谈、谈深谈透。打破党组班子成员原有分工模式,建立委员会工作制,加强协作配合,提高行政效能,强化党组领导作用和领导干部担当意识。

23.关于落实民主集中制存在偏差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梳理完善《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对议事范围、议事程序、议事原则、会后落实一一作出明确规定,对议题提报、会前酝酿、书记末位表态发言等进行突出强调,着力解决民主集中制落实中的偏差问题。

24.关于对下属单位领导作用弱化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修订完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实施细则,明确党组议定监督事项。制定目标考核方案,通过考核促进局属单位工作进一步规范。

25.关于借调人员时间过长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对确因工作需要借调的人员需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并及时在政工科进行备案,同时将借调人员的考核纳入全局目标考核管理,对考核成绩靠后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轮岗退回。下一步对现有借调人员,采取机关纳编、定期轮换等途径,逐步消化。

26.关于党建主责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已于4月份采取现场述职、书面述职等形式,组织住建系统2021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单位绩效考核和评先评优的的重要依据。2.拟于“七一”前后组织开展住建系统“两优一先”等党内评先选优活动,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锐意进取、建功立业。

27.关于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建立《机关党委委员会议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决策程序,强化决策的执行和督办,发挥好机关党委的示范带动作用,协助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已于4月份组织住建系统所属基层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3.规范党组织换届、发展党员等工作流程,确保程序正规、责任明晰。本年度已检查两次。4.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抓好“关键少数”,要求班子成员带头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习教育活动,切实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点,带好头、作表率。已于4月份组织住建系统所属基层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落实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28.关于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已区分事业单位、两新组织两种类型,分别制定住建系统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实施方案,明确考核内容、分项权重、考核形式等内容。2.重新梳理规范党组织换届选举、发展党员等工作流程,按流程做好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组织2021年发展党员“回头看”,对每名发展党员工作档案进行认真整改,确保程序正规、档案齐全;组织一期基层党务工作培训,对党组织换届、发展党员等工作进行业务培训帮带。3.尚有一个协会党委未完成党建入章,拟于下半年协会换届时一并完成。4.4月份调度系统两新组织落实“全市党建引领两新组织高质量发展观摩交流会”情况,5月份对部分单位进行党建实地调研,对两新组织党建形成有力督促。5.拟于9月份,采取外出观摩、案例演示、专家授课等方式,组织一期示范培训,并开展“比学赶超、力学笃行”党建工作现场观摩。同时,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要求,建立系统专业化组织员队伍。

29.关于主体责任扛得不牢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拟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并纳入全局目标考核管理。结合作风大改进行动,开展关于不动产登记办证领域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梳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2022年工作任务落实清单》《2022年深化干部作风大改进行动问题台账》,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

30.关于对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不主动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从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指导各支部严格落实对党员违纪处分情况支部党员大会通报,并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及时报政工科备案。与纪检组共同开展廉洁住建品牌创建,方案正在征求意见。

31.关于对巡察发现面上问题整改敷衍应付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近期会同发改部门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计划今年组织开展全市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整治“应进未进”、违规设置限制条件、围标串标等行为。2.制发《关于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的通知》,对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设置招标前招标计划发布环节,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至少30日,招标人通过“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前发布招标计划,进一步提高招投标活动透明度,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3.严格执行《威海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加强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管理,严格按照《办法》规定流程申请办公用房的维修,坚决杜绝未经批准擅自装修、改造办公用房的行为发生。

32.关于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委托律师事务所,协商相关单位解决追偿事宜,并持续跟进协商进展情况。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总的来看,目前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距离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更加强化政治意识,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综合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未完成项目的整改工作,不断巩固提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以扎扎实实的整改成效,推动全市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清零。坚持跟踪问效、不见成效不收兵,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适时组织“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果。

二是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保持正风肃纪。进一步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

三是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整改的同时,深入析问题根源,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通过建章立制,推动工作不断完善,机制不断健全,效率不断提升,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232394;邮政信箱威海市光明路149号政工科;电子邮箱weihai5232394@163.com

 

 

        中共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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