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届威海市委第十四轮巡察整改情况一览表

中共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2-07-0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监察委  字号:[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917日至103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发展改革委进行了涉粮问题专项巡察。122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以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和担当作为精神,坚持思想整改和行动整改相结合、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有力有效推进问题整改落实。目前,市发展改革委对专项巡察反馈的10个问题和自查自纠的14个问题,合并归类为15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市委巡察组巡察意见反馈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市委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对反馈的问题,全面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积极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先后召开党组会3次、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1次、全体党员干部会议3次,切实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与谋划做好粮食安全工作融会贯通,统筹推进粮食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从严从快从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坚定不移地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副组长,涉粮科室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切实承担起专项巡察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责任三是明确目标责任。研究制定《关于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和《贯彻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以严的标准、严的态度、严的作风推进专项巡察问题整改确保在3个月内重点涉粮问题整改取得明显成效四是认真督促检查。抓住人、粮、库三个关键,坚持全面整改、系统整改和常态化整改相结合,建立了专项巡察、专项审计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三本台账和建章立制情况统计表,强化指导调度和跟踪监督,先后召开全市专项巡察问题整改调度会议4次,赴各区市和市直粮食企业现场督导4次,压实整改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全面实行“挂号销账”,全力保障整改落地见效,切实发挥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作用。五是强化成果运用。统筹做好巡察整改和专项整治,把建章立制与巩固提升有机结合,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6项;强化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开展警示教育2次,开展“红脸出汗”谈话3批次17人次,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涉粮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组织传达学习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委党组充分认识保障粮食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2021916日,全市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后,立即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大会,专题学习传达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纪委通知要求,以及省、市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精神,积极主动接受巡察、审计;2021928日、29日,召开各区市发改局主要负责人和委党组会议,学习传达《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扎实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对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安排和部署;20211230日和2022121日、48日,3次召开委党组会议,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研究通过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126日,召开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巡察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树牢“保证粮食安全,大家都有责任,党政同责要真正见效”意识。二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省市相关决策部署纳入学习计划,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的通知》,要求相关科室注重收集和汇总粮食工作相关材料定期开展学习研讨。48日,委理论中心学习组专题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两会期间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2021129日、2022121日和126日,3次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大会,专题开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宣讲、重温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以来有关粮食工作重要讲话和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进一步浓厚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学习氛围,切实用习近平保障粮食安全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关于贯彻落实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牢记粮食安全“国之大者”,进一步坚定对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彻底根治”和“取得持久性成效”的信心和决心。二是强化反馈问题整改落实。20211229日、31日,2次召开各区市分管领导和委内涉粮人员会议,传达有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反馈问题整改工作;321日,委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各区市发改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对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进行督导和安排;33日和41日,委分管负责人2次组织召开调度推进会,并先后4次赴各区市和市直粮食企业现场督导。三是针对“粮食播种面积减少”被扣分问题。1月份,市农业农村局回函我委,分析了我市2017年至2020年粮食播种面积减少的主要原因,制定了4条整改措施,2021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182.77万亩,同比增长6.4%,已经扭转了近年来粮食播种面积连续下滑的不利局面。

(二)纠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3.关于科学储粮工程实施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制定印发《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学习贯彻落实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运营指南推进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组织指导各区市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运营指南》《山东省粮食产后服务体系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对11家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运营情况进行走访调研,指导各中心夯实基础服务主业,积极为种粮农民提供优质服务。二是对20172018两年度农户科学储粮示范仓发放工作开展了回头看活动,摸底调查农户示范仓使用情况,印发使用说明书8000多份,指导农户正确使用示范仓;转发《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农户科学储粮有关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辖区示范仓需求调查,全市总需求为17324个。下步将按国家、省主管部门统一部署,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实施工作,深入推进农户科学储粮建设。

(三)各类监督检查发现涉粮领域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4.关于对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未能结合工作实际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结合202111月全市基层国有粮食企业安全储粮、安全生产“拉网式”大排查,20221月粮食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再次对整改情况检查确认,确保前期所有问题全部销号清零。二是根据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涉粮科室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工作方案、粮食重要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应知应会手册,进一步规范和明确重要岗位工作流程,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立足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各项规章,扎好制度的笼子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先后制定了《威海市突发粮食事件应急预案》《威海市市级储备粮动用方案》《粮食收购企业备案工作方案》等16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规程,在有效预防、抓早抓小、常态长效上持续发力,确保粮食收购、销售、存储等环节政策执行到位、业务操作规范、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健全。

(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5.关于粮食领域行政执法队伍力量薄弱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统筹委内监督检查力量,建立健全粮食行政监督检查人员和专业人才库,充分利用国家粮食行业“双随机一公开”应用平台,保证每次执法检查至少有2名持证人员参加,满足监督检查工作需要。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培训。积极组织委内行政编制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及考试,目前已有46人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加强在岗人员学习和培训,熟练掌握粮食政策法规和粮食执法检查工作流程,组织50余人次参加了全省粮食流通统计线上培训、粮食应急保障和谷物磨制领域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全省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粮食行政执法效能。三是争取2022年度专项执法经费,执法记录仪、测距仪等必要的执法设备全部配备到位,可满足粮食执法监管工作需要。

6.关于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高度重视粮食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观念,主动在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认领粮食监管相关职能;全面落实粮食收购许可改备案等“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印发《威海市粮食收购企业备案(变更)流程图》;制定《市发展改革委“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2022年涉企检查计划》,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扎实开展了秋粮收购市场监督检查、“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2021年全省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问题整改“回头看”等工作,有效推进依法管粮职能全面落实。二是加强理论业务学习与培训,及时收集整理国家、省和市有关粮食法规政策和文件,发送相关执法人员自学、领会、提高,目前已整理发送涉粮法规和文件7个;33日,在年度重点粮食工作推进会上,对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系统培训和重点安排,确保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责任落实到位。三是针对粮食监督检查记录不规范问题,通过工作提醒和“红脸出汗”谈话等形式,责成相关科室和人员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加强业务学习,对近年来所有检查记录重新进行梳理和完善,对存在问题的4本检查记录,全面整改,建立完善检查记录和执法卷宗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签字制度,确保执法检查记录完整规范。

7.关于市级成品储备粮监管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会同财政部门联合向市政府报送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食用油和成品粮储备的请示》,经市政府同意,将成品粮储备由3600吨调整为4500吨;2021930日通过政府采购形式将4500吨成品粮储备落实到位;会同财政局制定下发《关于调整市级成品储备粮管理工作的通知》(威发改发〔2021314号),明确了调整事项、补贴政策、规范化管理等工作。二是建立公开透明、动态调整的承储企业选定机制,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定市级成品储备粮承储企业,实行资质审查、优胜劣汰。三是创新监管方式,依托企业内部监控网络,指导增设仓库探头,运用互联网+远程监管手段,实现对三家承储企业成品储备粮的即时监控;加大库存检查力度,督导承储企业严格履行采购合同,加强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成品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需要时调得出、用得上。四是印发市级成品储备粮库存台账,指导承储企业建立健全有关账卡,指定专人负责、专仓存储成品储备粮,每月按时报送相关报表,强化成品储备粮规范化管理。

8.关于粮食质量检测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按照20207月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先后2次现场督促指导威海职业学院粮食质量检测中心加快资质认定进度。202112月,威海职业学院全面启动粮食质量检测中心资质申报验收工作,今年3月份,粮食质量检测中心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二是在市粮食质量检测中心正式开展工作前,经省粮食和储备局推荐,委党组研究决定,委托一家外地检测公司暂时为我市开展粮食质量检测工作,并由该公司全程承担样品采集、整理和送检工作,确保扦取样品和检验结果的规范性和真实性。目前该公司已为我市检测粮食2批次共67个样品。

9.关于超标粮处置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进一步树牢粮食质量安全意识,增强超标粮食处置监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制定印发了《威海市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和监管工作方案》(威发改发〔202248号),建立健全粮食产前质量调查和新收获超标粮预警机制,明确超标粮食处置流程,对超标粮食的收购、储存、销售和运输等各环节进行全程监管。二是进一步加大粮食收购、储存和销售出库等环节监督检查,开展秋粮收购监督检查9次,开展全市基层国有粮食企业全面清查1次,共检查国有基层企业8家、存储库点21个、仓房167幢、存储各类粮食33.67万吨;尤其对去年收购的超标小麦销售工作,督导各区市强化全程监管、闭环管理,指导企业严格执行出库检验和出证、索证等制度,全市已发出和接收政策性粮食和超标小麦销售出库协助监管函18封。

10.关于应急预案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修订《威海市突发粮食事件应急预案》。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和根治粮食购销系统性腐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我市机构改革变化情况和工作实际,对原《威海市突发粮食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调整了部分成员单位职责职能,补充增加了分级标准、现场指挥机构、恢复与重建、工作组等框架内容,进一步提高了应急预案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实用性。202234日,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威海市突发粮食事件应急预案》(威政办发〔20223号)。二是研究制订《威海市突发粮食事件应急预案》年度培训和演练计划。33日,召开全市粮食工作会议,对修订后的《威海市突发粮食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系统学习培训。拟于11月以市场突发粮食事件为背景,采取桌面推演与实战模拟演练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检验预案、锻炼队伍,全面提高突发粮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三是组织实施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建设项目。重新认定全市粮食应急供应网点108处,构建布局更加合理、设施更加完善、运转更加高效、保障更加有力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确保“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1个供应点”;组织编制应急供应网点建设方案,已通过省粮食和储备局审核,计划投资543万元,对108处粮食应急供应网点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实现统一标志标识、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质量承诺,确保紧急状态下快速响应、全力保供。

(四)自查事项

1.关于推动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缺乏力度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近年来有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新粮食安全观。二是组织3家花饽饽生产企业,赴广州市参加2022年“齐鲁粮油”粤港澳大湾区商贸洽谈会,持续提升“胶东花饽饽”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三是大力开展“爱粮节粮、反对浪费”主题宣传。20211016日,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妇联开展“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宣传活动,引导涉粮企业主动遵规守纪,引导种粮农民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倡导城乡居民牢固树立“科技储粮”“爱粮节粮”良好习惯。

2.关于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职能边界不清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多次与市编办沟通对接,就粮食收购许可改备案、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涉粮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职能边界不清等问题进行咨询,加强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各开发区相关部门工作联系,进一步捋清职责边界,确保粮食安全各项责任和目标任务落实落地。二是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能。20211214日,组织召开全市粮食安全生产工作和谷物磨制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各区市和开发区均派员参加会议。2022126-27日,会同环翠区、经技区和临港区相关部门,对辖区涉粮(包括谷物磨制)企业开展了安全生产督导检查;223日,按照《威海市粮食收购企业备案工作方案》和《威海市粮食收购企业备案(变更)流程图》,重新对市直3家粮食企业进行了粮食收购备案,有效履行了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各项工作职能。

3.关于牵头落实粮食安全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要实行党政同责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把保障粮食安全放到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位置,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承担起保障区域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二是加强与省相关部门工作沟通,及时掌握全省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工作标准制定的相关情,待省里相关考核办法出台后迅速跟进。三是深入推进储备粮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一规定两守则等制度,自专项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密集开展了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排查、涉粮企业安全生产调研和检查,严守安全储粮、安全生产底线

4.关于粮食安全宏观调控物质基础相对薄弱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将省核定我市的12万吨地方储备规模分解落实到位,指导乳山市、荣成市增加县级储备粮规模2万吨、1万吨,其中乳山市已完成1万吨增储计划,目前全市地方储备粮规模达13万吨。二是严格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四部门《关于下达省级储备粮收购计划的通知》(鲁粮字〔202145号)要求,组织完成了12.04万吨省级储备粮接收入库工作,其中小麦11.04万吨、玉米1万吨,实现了省级储备在威海的布局,我市区域内地方储备粮规模进一步充实,品种有效优化。三是认真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深入推进地方储备粮规范化管理,印发《威海市市级储备粮动用方案》,联合下达2022年度市直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组织编制威海市地方政策性储备粮库绿色仓储升级改造方案,计划投资700万元,改造准低温仓容9万吨。

5.关于在涉粮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严格执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加强对粮食相关科室和基层党组织的监督指导力度,全体涉粮人员根据编制重新划定党支部,成立了军粮供应中心党支部,强化了党建引领,拧紧了责任链条,切实做到党建与业务同频共振。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全市干部作风大改进行动,坚定不移推进作风建设,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倡树 “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经常性深入基层企业开展调研,先后组织开展“胶东花饽饽”公共品牌、谷物磨制企业安全生产、社会责任储备等摸底调研,为5家涉粮企业申请办理进口粮食配额1.2万吨,增加粮食供给,有效保障我市粮食安全。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巡察整改阶段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我们的巡察整改工作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市委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绷紧巡察整改是严肃政治任务的思想弦,锲而不舍、持续发力,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坚决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

一是持续用力抓牢问题整改。对已完成整改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对需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跟踪督导,常抓不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有效措施立即整改,确保专项整治各类问题根除、不反弹。

二是持续用力健全长效机制。针对专项整治反馈问题,继续深挖问题产生根源,在研究解决具体措施、抓好整改落实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粮食流通管理制度建设,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把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统筹起来,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不断巩固和深化专项整治成果。

三是持续用力守好“威海粮仓”。问题整改有时限,巩固提升无止境。我们将以这次专项巡察问题整改为契机,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不移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建立健全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体系,聚焦保障粮食安全核心职能,全面加强粮食生产、储备、流通能力建设,切实扛起保障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真正守住管好“威海粮仓”。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人:董芳;电话:0631-5221060;邮政信箱: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翠区高山街70号)政工科;电子邮箱:fgwzgk@wh.shandong.cn

 

中共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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