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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04-0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纪委监委 字号:[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6月11日至7月2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1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抓紧抓好

       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的4个方面问题,并从4个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市住建局党组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力抓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任务。

       (一)统一认识,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巡察反馈会议结束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对巡察办和巡察组领导讲话和反馈意见进行再学习,进一步统一认识。会上,研究部署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强调要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观念,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雷厉风行的作风和抓铁有痕的韧劲,持续深入抓好整改。

       (二)加强领导,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一个全面责任,四个第一责任”,即局党组对整改工作负全面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是监管整改落实工作第一责任人,牵头部门是整改任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每一项具体整改任务,形成传导压力、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

       (三)细化任务,从严从实推动巡察整改。一是制定整改方案。专门召开党组扩大会,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了集体会诊,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根源,提出了整改意见,拟定了整改方案,经过充分酝酿后提交党组会研究通过,并报请市委巡察组和纪检组审核把关,为落实整改奠定了基础。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梳理分析,逐项细化任务,逐一建立台账。二是落实整改责任。将反馈的4个大方面的问题,逐条逐项分解,列出47条整改清单,班子成员主动认领,相关单位对号入座,建立整改台账,每项整改问题均明确具体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逐条逐项抓落实,保证了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三是限定整改时间。将巡察反馈意见后的2个月时间确定为集中整改期,凡能够马上解决的立行立改,抓紧整改;对需长期落实的,明确时间,并逐项整改,做到真认领、真整改、真负责。

       (四)强化督查,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先后2次召开党组会、6次专题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建立了问题整改台账,明确了具体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逐条逐项抓落实,实行清单式督办,对已完成的及时销号,对进展缓慢的及时催办,确保不留死角、不拖后腿。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扎实的问题

       1.关于理论学习不严不细的问题

       问题1: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不强,没有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

       (1)建立健全学习机制。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研究制定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了责任分工、学习内容、学习方式以及学习要求,年初,制定下发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使理论中心组学习真正做到制度化、常态化。

       (2)严格完成规定动作。按照学习计划安排以及上级有关学习要求,2018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组织集体学习13次,相继学习了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章》修正案、中美贸易摩擦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威海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自第9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开始,每名成员均在学习之前,完成交流体会,并在学习过程中交流研讨。

       (3)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自整改之日起,局党组严格按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求,精心组织集体学习,严格考勤管理,撰写学习纪要,并认真做好学习文件、照片、心得体会等资料的归档工作。同时,为每名成员统一配备了理论学习笔记本,局党组定期检查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力争达到通过学习促进工作、提高能力的目的。

       问题2:对基层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督查不到位,没有建立严格的促学督学机制。

       (1)认真落实相关制度。按照《十九大学习方案》《“两学一做”学习方案》《党建标准化实施方案》逐条检查对照,建立起严格的促学督学机制。研究制定了《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党建考核明确了标准,以此加强对局属单位的党建督导。

       (2)建立常态机制。每年年初,要求局属各单位上报年度学习计划;年中和年末,结合目标绩效考核,对各单位落实学习制度、学习笔记等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立即通报并狠抓整改。

       问题3:局属单位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方案照搬照抄局机关。

       对照搬照抄局机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方案的保障办、物管办、档案馆、垃圾厂等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组织系统党建从业人员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照搬照抄形式主义专项整改工作。严格审核局属单位上报公文,尤其对各类党建、教育各类活动和学习方案,严格审查备案,对照搬照抄、与本单位实际结合不紧密的,一律退回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

       问题4:城建档案馆等单位未召开支部会议研究学习方案,且直接以行政文件下发。

       2018年7月下发了《“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实施细则》,对提交党组会(支委会)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内容、决策程序进行了明确,进一步理清了党建、行政事务的边界,明确党组会(支委会)议事内容和规则。自整改之日起,严格按照党政发文要求行文,党政分开,所有应当以党的名义下发的文件,全部按照党的发文要求执行。年底前,结合目标绩效考核,到局属各单位进行检查。

       问题5:建管处主要负责同志“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讲话材料从网上照抄。

       对建管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2018年10月组织系统党建从业人员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照搬照抄形式主义专项整改工作,要求各单位深入查找在落实上级学习教育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深刻汲取教训,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2.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问题6:以专题会代替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严格执行住建局《“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实施细则》,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均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提交党组会进行集体决策,全程邀请纪检组监督。2018年,共召开党组会19次,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均按时报备。

       问题7:领导班子集体决策规定不落实。2013-2017年批复房地产暂定资质企业未经集体研究,占67.5%。

       对该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制定了《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将会议确定目标任务纳入考核范畴,以此加大抓落实的力度,绝不让制度规定成为一纸空文。

       问题8:局属单位人事变动未经局党组集体决策。

       对市政处、园林局领导班子进行了谈话提醒。对有兼职履行主要负责人职责问题进行立即整改,于2018年11月19日,返回编制所在单位工作。加强干部人事管理,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以及相关条例规定执行。

       3.关于落实扶贫惠农重大决策监督缺位的问题

       问题9:农村危房改造监管不力。

       (1)进一步巩固2018年4月市政府开展村镇建设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成果,通过区市自查自纠、市级委托第三方核查突出问题。会同市财政局、扶贫办、民政局、残联等部门出台《关于我市农村危房改造问题整改的指导意见》。

       (2)建立定期调度通报制度,督促各区市加快问题整改进度,对照问题清单,实行销号制度,整改一项,销号一项。

       (3)联合财政、扶贫、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督导。2018年10月18日,联合市财政、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印发了《关于我市农村危房改造问题整改的指导意见》,自查自纠危房改造已经整改完成1120条,此项工作仍在进行中。

       问题10:棚户区改造审核把关不严。

       (1)通过经常性调度和现场核查,及时向市政府汇报棚改工作情况,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以市政府办公室行文,对全市棚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2)建立定期调度通报制度和约谈工作机制,督促相关区市加快问题整改进度,对照问题清单,实行销号制度,整改一项,销号一项。

       (3)对于未开工的11个项目,要求相关区市说明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我局将联合发改、财政、国土等相关部门进行现场督导。此项工作仍在进行中。

       问题11:农村改厕监督不到位,存在违规转包工程,改厕规格质量不达标等问题。

       (1)建立定期调度通报制度,督促各区市加快问题整改进度,对照问题清单,实行销号制度,整改一项,销号一项。

       (2)督促文登区、乳山市加快改厕施工进度,按时完成年度任务,年底前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

       (3)指导各区市进一步加强管理,建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此项工作仍在进行中。

       问题12:美丽乡村建设监管不严格。

       (1)加大属地监管力度。把此次巡察反馈的问题转发给各区市建设局,督导各区市建设局根据反馈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对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需依法进行前期手续、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和造价控制等方面进行重点监管,及时发现未批先建、应招标而未招标、擅自变更施工图、不按图纸设计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

       (2)加大市级督查力度。对美丽乡村建设工程,依法组织开展质量、安全检查督导工作,对在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记不良行为,并通过市住建局网站进行公布。此项工作仍在进行中。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薄弱的问题

       问题13:2016年至今未建立意识形态责任制分工等相关文件制度,未执行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和通报意识形态工作要求。

       (1)加强制度建设。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重要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考核。2018年8月6日,经党组会研究,制定下发《关于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细则》,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及时传达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建立健全意识形态责任制和舆情分析研判机制。

       (2)严格完成规定动作。2018年8月和12月,向市委及市委宣传部汇报了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2018年9月,召开了系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调度会,总结通报了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12月,再次调度了系统意识形态工作。

       (3)加强意识形态舆论管控,加强对各区、市房地产市场主管部门的指导,通力合作,及时沟通解决相关难点热点问题。2018年9月,审议通过了《解决城市建设领域矛盾纠纷问题实施方案》,组织30多个部门牵头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城市建设领域矛盾纠纷。

       (二)关于对“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意识树立不牢固,尤其是基层党组织虚化弱化问题突出的问题

       1.关于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问题14:住建局党组不重视党建问题突出,对局属单位党建重要事项督促不及时。

       (1)牢牢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切实扛起党建主体责任。印发了《党建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在全系统开展“党建标准化”创建活动,不断加强党建基础工作。加强对系统各单位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督导,年初对工委和住建系统19个单位进行了党建调研,先后实地检查党建工作5次。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党组会研究审议。印发了《“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实施细则》,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均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提交党组会进行集体决策,全程邀请纪检组监督。2018年,共召开党组会19次,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均按时报备。

       问题15:抓基层组织履职缺失。

       (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印发了《党建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在全系统开展“党建标准化”创建活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理顺了建设工委和机关党组78个基层党组织隶属关系;按期完成了34个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其中住建局系统完成8个基层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

       (2)加强基层组织管理。对基层组织实行动态监管,定期检查基层组织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年底进行考核。2018年7月,组织系统所有党建从业人员,组队参加了全市组工干部培训,8月和10月,又组织举办了党员发展专题培训班。

       问题16:党组与建设工委职责界限不清。

       该问题属历史遗留问题,建设工委一直以来就没有专门的工作机构,历史上就和住建局(建委)合署办公。目前,建设工委已取消,体制机制已理顺。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形式化的问题

       问题17:民主生活会不严肃。

       (1)在每次召开民主生活会之前,都召开一次党组会,严肃强调民主生活会需要遵循的纪律和要求,提醒每一位成员高度重视,决不走过场,为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打下坚实基础。

       (2)坚决克服形式主义,把规范民主生活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严格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要求,完成规定内容和程序步骤。

       (3)严肃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2018年9月和2019年2月,先后召开两次民主生活会,会上,严格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贯彻整风精神,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严肃认真地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会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达到了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问题18: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实。

       (1)强化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印发了《党建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在全系统开展“党建标准化”创建活动,以此为载体,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为局属各党支部配发了党建工作记录簿。

       (2)加强对局属各级党组织督导,2019年1-2月,组织系统所有党总支(支部),组织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党组所有班子成员都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组织生活。各单位组织生活会情况报局政工科备案。

       问题19:“三会一课”敷衍应付。

       (1)对质监站和城建档案馆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2)积极开始“党建标准化”创建活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周固定时间组织党员学习;规范会议记录,统一配发党支部工作记录簿,建立会议台账,做到全程留痕;丰富学习形式,强化学习效果,让制度在干部职工的头脑中扎根,督促党员做好学习笔记。

       (3)印发了《“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实施细则》,对提交党组会(支委会)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内容、决策程序进行了明确,进一步理清了党建、行政事务的边界,明确党组会(支委会)议事内容和规则。自整改之日起,严格按照党政发文要求行文,党政分开,所有应当以党的名义下发的文件,全部按照党的发文要求执行。

       3.关于队伍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问题20:党员管理不严格。

       严格发展党员程序,各个环节均提交党组会研究,规范党员发展流程,加强业务培训。2018年8月,印发了《发展党员实务手册》,在系统范围内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了专题培训,组织举办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积极组织专项检查,对2013年以来党员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加强监管,8月3日,局党组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系统发展党员计划,根据工作安排,12月,局党组对系统年度党员转正纳新开会研究。住建系统党组织关系排查已到位,无失联党员。2016年两名未缴纳党费的老干部党费收缴情况已核实。

       问题21:违规使用借调人员。

       (1)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的意识,从严控制编外工作人员,对于现有借调人员,结合机构改革进行逐步理顺;对于临时性工作确需借调的,严格落实借调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工作结束后及时退回,已退回长期借调企业人员2名,临时借调人员7人次。

       (2)督导园林局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已将从事财务工作的私营企业人员调离。

       (三)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存在较大廉政风险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虚化的问题

       问题22:党组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

       (1)按照中央、省、市和各级纪委的部署要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2)建立廉政谈话制度。除了任职谈话和诫勉谈话外,局党组每年要与全局科级以上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时刻提醒大家要牢牢绷紧廉政这根弦,把牢廉政风险关。2018年,局党组班子成员已与分管部门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

       (3)加强风险岗位的梳理。2018年5月,重新对岗位风险点进行了进一步摸排,分级防控,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4)加大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力度。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严格落实本单位《学习制度》,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廉政教育,并详细记录以备后查。2018年先后召开两次党风廉政大会,邀请市纪委领导现场授课。9月底组织系统93名科级干部参加德廉测试一次性通过,11月份,由班子成员带队,分两批到廉洁教育中心接受警示教育。

       问题23: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力度欠缺。

       (1)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党组(支部)、党组(支部)书记的主体责任,以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2)将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情况作为班子成员述职的重要内容,局政工定期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督导,提高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压实责任追究。

       (3)建立健全廉政谈话制度。建立了廉政谈话制度除了任职谈话和诫勉谈话外,局党组每年要与全局科级以上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时刻提醒大家要牢牢绷紧廉政这根弦,把牢廉政风险关。2018年,局党组班子成员已与分管部门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

       (4)加大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力度。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严格落实本单位《学习制度》,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廉政教育,并详细记录以备后查。2018年先后召开两次党风廉政大会,邀请市纪委领导现场授课。9月底组织系统93名科级干部参加德廉测试一次性通过,11月份,由班子成员带队,分两批到廉洁教育中心接受警示教育。

       (5)加大问责力度。对系统党员干部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查实,严肃查处,决不姑息。特别是省委巡视发现问题后,在市纪委、市监察委通报的基础上,局党组从严从重追责,对财务科主要负责人作出了调离工作岗位的组织处理。针对市委巡察发现的应当追责的问题,将继续调查,严肃追责。

       (6)坚持“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教育常抓不懈,每个节假日都要下发《廉政通知》,时刻提醒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严格遵守,一经发现有违纪行为,从严处理。

       问题24:行政处罚执行不力。

       (1)督促局机关业务科室和局属单位落实执法建议书制度,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建议书制度的通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违法行为及时下达执法建议书,督促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执法职责。

       (2)修改完善了《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文书格式文本》,进一步明确执法检查、处罚职责和程序,优化流程,提升执法效率。

       (3)与市编办沟通,争取2019年6月前向各国家级开发区下放行政处罚权,由各区自行实施行政处罚,市级主管部门以监督为主。

       (4)向城建、水务两家公司发送督办函件,督导两家公司交纳罚款,现已全部缴纳。其中,城建集团交纳罚款10万元,水务集团交纳29万元。

       2.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的问题

       问题25:违规报销车辆费用。

       (1)对威畅市政公司账面报销所有车辆情况进行统计摸底分类,核实相关情况。经查,威畅市政公司上报在账的17辆车,为实际正在使用的车辆,未包含专用设备车、报废车和借用车辆,共计12辆车。

       (2)收回违规报销费用(员工私家车鲁K8393R),共计200元。

       (3)对财务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问题26:违规发放津补贴。

       全额收回2013至2018年发放的节假日值班费及加班费,共计5.8万元,对相关责任人正在调查,局党组将严肃追责。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重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通知》,坚决杜绝违规发放补贴、补助、加班费等问题发生。

       问题27:向社团组织摊派费用。

       已于2018年1月完成协会脱钩工作。今后将以此为戒,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加强财经纪律宣传教育,严格按照纪律和规矩办事,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住建局多次召开局机关及下属企事业单位财务会议,强调各单位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规范费用报销支出,不得将费用向下属单位摊派。建立内审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内审工作,拟定了《内部控制手册征求意见稿》(试行),制定了《内审通知》,建立严格的财务内审制度。

       问题28:年度燃油费支出不均衡。

       (1)对公园园林公司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该公司2015年之前,主营业务涉及环翠楼、塔山公园以及社会各类绿化苗圃工程,所用车辆设备较多;2015年之后,该公司调整经营思路,主营业务仅负责环翠楼、塔山公司的养护工作。                  

       (2)强化制度监督。严格执行《威海市公园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管理制度》和《威海市公园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规定,对公园园林公司防控重点进行监督管理。

       (3)严格公车管理。严格按照我市国企车改要求,完成车辆移交工作。对于保留的公务用车,将严格加强监管,建立年初年末车辆燃油、里程核对机制,不断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并接受上级监督。

       问题29:参加各级协会组织的会议和考察学习杂乱。

       (1)对局机关和系统各单位与上级相关协会的工作联系进行梳理,对确需与协会对接工作的,局政工科进行备案。

       (2)严格控制单位人员参加各类协会组织的会议,降低廉政风险,如有协会组织的相关会议和活动,由分管领导和分管政工的领导把关后,报一把手审批,可参加可不参加的一律不参加。

       (3)严格审核报销材料。对参加协会各类培训、会议的,严格审核提报相关材料,经政工和财务审核后,方可报销相关费用。

       3.关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企业、行业协会之间职责不清,管理混乱的问题

       问题30:主管单位与下属企事业单位人员、资产、资金混用。

       (1)督导局属各企事业单位资产进行梳理、清查、整顿。2018年9月,人居办、文化传媒中心财务独立,对局机关、人居办及文化传媒中心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整顿。

       (2)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标记,做到单位间职责明确、资产清楚、管理有序。

       问题31:主管单位在协会列支相关费用。

       (1)立即对局机关人员在协会报销费用问题进行梳理。做到单位与协会职责清楚明确,管理有序,在协会报销费用问题,以后不再发生。2016年4月,市物管办已与物业协会彻底脱钩,实现了“人、财、物”完全分离。经物管办支委会研究决定,于2018年9月30日退还市物业协会物管平台支出3.5万元、培训费3.856万元,共计7.356万元。

       (2)查清2015年8月局机关在房协报销的4人考察费用的真实情况,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查清园林局在园林协会报销考察费用的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办事。

       (3)退回协会垫付费用,共计11242元。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人员出差管理,严格按照差旅费有关规定报销费用。

       (4)住建局多次召开机关及下属企事业单位财务会议,强调各单位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规范费用报销支出。

       问题32:局党组未按照规定建立企业绩效考核机制。

       责成威畅市政公司补缴2014、2015年度收益,并与市国资委沟通对接,将该公司整体移交市国资委管理。

       4.关于专项资金使用问题突出的问题

       问题33:虚报、超拨专项资金。

       严格按照《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认真梳理项目,针对每个项目建立问题清单。加快推进项目进展,按照相关工作部署,推进项目研究。做好相关项目的成果审查验收。及时按照合同拨付资金。2015—2016年专项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对财务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严格、规范使用各类指标,做到专款专用。

       问题34:费用手续把关不严。费用报销缺少单据,签字不规范。

       (1)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严格财经纪律,加强合同备案及财务管理,迅速整改。未备案合同已经市法制办审查,签订了合同。

       (2)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审查定案拨款,对于没有签订合同、没有审查定案等手续不齐全的,一律不拨付资金或超拨资金。

       5.关于建设项目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问题35:招投标程序执行不严。

       (1)在工程建设管理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和市财政部门公布的《威海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进行规划、设计、监理等服务和工程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

       (2)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和市财政部门公布的《威海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纳入日常工作程序,并严格遵照执行。

       6.关于执行财经政策法规不严格的问题

       问题36:白条入账。

       (1)对检测站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所有白条按规定缴税,补开发票。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坚决杜绝白条入账问题发生。加大财务内审力度,定期对局属单位进行财务内审,及时纠正各类问题。

        问题37:报销不规范。

       (1)立即追缴超标报销机票费用。召开局系统财务人员会议,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9人12人次报销机票费用进行清查后,全额退回机票差价,共计20680元。

       (2)加强业务培训。2018年10月,参加了纪检组组织的差旅、公车等相关问题的业务培训。严格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列支渠道,严格按照预算标准和项目要求列支相关费用,严格报销管理,规范原始凭证,所有原始凭证,必须附详细明细。

       (四)关于对巡察审计反馈的有关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问题38:“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有疏漏问题”整改不彻底,培训费、差旅费,报销手续不规范,报销凭证缺少仍有发生。“经济管理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历年结转结余资金规模较大。预算执行率不高。

       (1)立即对巡察审计反馈的培训费、差旅费的报销进行梳理整改完善,2018年10月,参加了纪检组组织的差旅、公车等相关问题的业务培训;

       (2)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列支渠道,严格按照预算标准和项目要求列支相关费用,严禁出现旁科列支的现象;严格报销管理,发票必须由经办人、财务科长和主管负责人三方审核确认后方可履行报销手续;规范原始凭证,所有原始凭证,必须附详细明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规范转账程序,资金往来必须有相关责任人员签字。

       (3)做好工程专项资金的收入支出管理,提高年初预算的执行率。加强预算管理,年初提报项目进行严格把关,不能实施的不列入预算。预算确定后,及时跟进项目实施情况,确保项目按计划安排实施。2018年10月16日召开了2019年度预算会,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对预算项目严格把关。

       问题39:“会计核算不规范”未整改到位,财务人员会计基础薄弱,在会计核算中存在记账不及时、账表不符等问题。

       (1)加强业务培训。2018年9月和10月,组织系统内会计人员先后参加财政局组织的绩效、预算、政府采购等业务培训,全面提高财会专业水平。

       (2)重申财务管理制度。2018年11月16日,组织局系统财务人员集中学习了《 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强调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列支渠道,严格按照预算标准和项目要求列支相关费用,严禁出现旁科列支的现象;严格报销管理,发票必须由经办人、财务科长和主管负责人三方审核确认后方可履行报销手续;规范原始凭证,所有原始凭证,必须附详细明细;严格现金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规范转账程序,资金往来必须有相关责任人员签字。

       问题4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不规范问题”未整改到位。

       按照全市车改工作部署,已按时完成车改工作。对于保留的车辆,已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定点”,实行年初、年末燃油、里程核对制度,杜绝违规车辆报销问题。

       问题41:档案馆、检测站购置房屋未及时入账。

       上述单位房屋已办理不动产证,并按照规定列入固定资产。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31-5232394;电子邮箱weihai5232394@163.com

中共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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