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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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6月8日至7月2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人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1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人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了4个大项,15个分项,49个具体问题,并提出4项意见建议。市人社局党组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一)从讲政治的高度,强化认识、摆正态度。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开展巡察工作,充分体现了市委对人社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对人社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关心爱护。市委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深刻清晰、切中要害,既有全系统面上存在的共性问题,也有一些科室单位业务上的具体问题。市人社局党组自觉主动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坚决防止巡察整改上热下冷,坚决防止于已无关、当局外人,坚决防止“新官不理旧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带领全系统拿出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全力以赴抓好整改。 (二)以坚定的党性,集中精力、全力整改。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纪律性都很强的工作,市人社局党组坚定认为能否配合巡察组做好巡察工作、能否完成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是对全局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的一次重要检验。市人社局党组坚持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同志任组长,局党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全面领导。将巡察反馈问题逐一分解,落实牵头责任科室单位,其中:成立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整改小组,由政工科牵头各单位党支部进行整改;成立财务问题整改小组,由规划财务科牵头各单位财务科进行整改;成立专项业务工作问题整改小组,由各具体业务科室、单位牵头进行整改。在巡察反馈10日内,向市委巡察办报送了市人社局党组巡察整改方案及台账,研究确定了69项整改措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中期,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逐一听取各科室单位及整改小组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对巡察整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再研究再讨论,明确下一步整改工作要求和目标,确保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整改彻底。 (三)以自觉的行动,注重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深入推进人社事业健康发展。市人社局党组班子及全体党员干部倍加珍惜本次巡察契机,对巡察指出的问题,主动认领、对账销号;对巡察提出的整改意见,诚恳接受、即知即改;对巡察发现违法违规事项,配合查实,绝不包庇。同时,充分运用好巡察成果,结合巡察问题整改,组织开展“筑基强本建设年”活动,围绕突出问题、薄弱环节、管理盲点和关键领域,通过实施“调整机构、理顺职能、选准干部、建好制度、严抓作风、精准考核”六大项目计划,进一步抓深思想建设、抓紧组织建设、抓实作风建设、抓严反腐倡廉建设、抓牢制度建设,不断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人、具体到事。综合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加大对业务经办、服务质量、工作绩效的监督管理,促进人社系统干部职工习惯于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真正树牢纪律和规矩意识,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一是研究制定了《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等党建工作制度。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每月党组织生活必学内容,严格规定各党支部、党小组学习学时,推动党员干部用心学、深入学。三是切实增强各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责任意识,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并将抓党建工作情况列为年终考核重要内容。定期查阅各党支部工作记录本、党小组会议记录本、党员学习笔记本等党建材料。四是每年组织一次党员干部应知应会党建知识测试,2018年11月16日组织全系统科级以下干部职工参加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测试。 2、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缺乏力度问题。一是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研究部署,召开了党风廉政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分析全系统各科室单位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并形成专题会议纪要。二是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一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党组肩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三是将各党支部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围,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取得实效。四是2018年11月,全面汇总梳理全系统各科室、单位全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思路,撰写形成“市人社局2018年度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打算”。其中:专门列出“全面从严治党及党建工作”条目,对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和谋划。 3、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问题。一是培训基地整改情况。自2018年9月25日起,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组织工作人员对下设培训基地及培训点进行全面摸底工作,经过实地调查及与培训基地、培训点积极沟通,综合考量培训基地笔记本电脑利用情况及培训基地意愿,撤回苘山培训基地笔记本电脑30台、双岛湾培训基地笔记本电脑15台、临港培训基地全部笔记本电脑37台、南海新区培训基地全部笔记本电脑42台、崖西镇培训基地全部笔记本电脑41台、12349居家服务呼叫中心培训基地全部笔记本电脑41台、滨海新城培训基地全部笔记本电脑41台,共计247台利用率不高的笔记本电脑。2018年11月中旬将调试好的笔记本电脑充实到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电脑培训基地,由学校集中统一管理。基地面向在校大学生及食品药品系统人员进行培训。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并严格约定培训任务、培训课程、培训流程等内容。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将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专门对接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每月对学校管理使用笔记本电脑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对培训各环节严格把控,确保培训质量,保证培训工作规范开展。二是培训点整改情况。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培训设备利用率提升,为充分调动培训点和学员的积极性,2018年11月举办“胶东花饽饽和民俗面点比赛”,各培训基地、培训点也陆续开班开展电子商务、花饽饽、育婴培训。三是按照《山东省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流程》规定,结合我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实际,对劳动能力鉴定现场流程进行了规范,对查体程序进行了升级改造,于2017年10月份完成升级,经过1个月的调试,于11月上线使用,在2017年11月劳动能力鉴定批次中正式增设复审环节。下步,将严格按照《山东省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流程》要求,认真开展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特别是抓好复审工作,确保程序严谨合规、鉴定结果经得起检验。 4、关于党员学习效果不实问题。一是组织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部分内容,学习研讨了《中央第七巡视组巡视山东省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方案》《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全面深入推进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等重要文件精神。二是组织召开市人社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认真学习研读了省委《关于全面深入推进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威海市《中央第七巡视组巡视山东省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方案》以及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人社局党委反馈意见》;通过组织谈心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广泛征求区市人社部门、高校、企业和城乡群众意见,汇总整理意见建议24条。班子成员之间以及同分管的中层干部、一线工作人员进行了谈心谈话,相互交流思想,探讨剖析问题;将中央第七巡视组巡视山东反馈问题、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我局党组反馈问题相结合,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上党组班子成员逐一发言,围绕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等8 个方面,全面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做出整改承诺,每名班子成员发言完毕后,其他班子成员依次提出批评意见,真正达到帮助同志、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三是增强各党支部政治站位和政治敏锐性,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认真学习研讨党内学习材料,扎实开展各项学习教育主题活动。 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问题。一是拟定市人社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制度,明确局党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组织召开市人社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领域相关工作,形成专门会议记录。二是每月五号报送市委宣传部全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将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党组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范围。三是研究拟定了《关于加强全市人社系统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工作的通知》,于2018年10月24日提报局党组会研究通过,10月25日以威人社字〔2018〕107号的形式印发实施。文件明确了全局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架构,建立了网络舆情监控和网评员管理工作机制,明确了网络评论员的选任条件、要求和工作职责,全局共推荐网络评论员32人。四是对局网络舆情处理单填报、批示及处理流程进行了规范,在近期2起普通舆情处理中,严格落实网络舆情处理单批办制度,办公室批办后,均报送分管局长批示处理。五是2018年11月组织开展全系统“网络舆情处置”专题培训,专门邀请大众网威海记者站相关人员就自媒体时代下的网络舆情发生背景以及如何正确应对处置网络舆情进行了培训,市直人社系统全体网评员、各区市网络舆情工作科室负责人51人以及各区市人社系统窗口工作人员200余人参加了培训。 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不严肃问题。一是组织召开市人社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研读了省委《关于全面深入推进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等学习资料,通过组织谈心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广泛征求区市人社部门、高校、企业和城乡群众意见,党组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并认真严肃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达到帮助同志、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每月制定并发放党内组织活动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每月党组织生活必学内容,严格规定各党支部、党小组学习学时,推动党员干部用心学、深入学。定期检查各党支部、党小组“三会一课”工作开展情况统计台账。三是每年制定完善的组织生活会方案,明确组织生活会开展步骤和要求,要求每一名党员按照要求开展对照检查、制定整改措施和问题清单,建立独立的组织生活会材料档案。四是加强对党务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定期抽查党支部工作记录本,注重加强全系统党建工作档案保存整理,严禁党建工作材料造假编补。 7、关于党员干部管理宽松软问题。一是结合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组织全系统各党支部开展发展党员工作自查,及时发现发展党员档案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各党支部重新学习《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进一步明确发展党员步骤、时间节点、存档资料等要求。二是报送市编办关于全系统各单位人员编制、机构改革及职责调整意见建议,结合机构改革,优化调整人员配备,逐步规范人员管理。三是将原由我局自行聘用管理的编外人员全部转为劳务派遣制员工,组织全系统各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聘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四是研究制定《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劳务派遣人员招录、管理、考核和淘汰程序,以后聘用派遣制人员一律通过派遣公司发布招考简章,向社会公开进行招录。 8、关于对辖属党支部委员增补工作指导不力问题。加强党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的规范性水平,增强党务工作人员的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注重保存党建工作材料,确保不再出现不规范、不严格的问题。 9、关于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弱化问题。按照中央关于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的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保经办机构将不再单设基金收入账户,目前社保费征缴职责划转工作已经启动。下步,扎实推进社保费征缴职责划转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改革任务,并强化公平竞争意识,在各项工作中注重引入合理的竞争机制。 10、关于项目评选、评审存在廉洁风险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工作调研,在开展评审、组织有关活动前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提交集体研究,研究通过后严格按方案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开展相关工作。在开展大学生创业大赛前严格按照制定方案、提前沟通、集体研究、组织实施程序进行,确保操作程序、奖项数量等与公开的方案和通知一致,2018年12月完成全部工作。二是梳理了近年来市级引智项目工作,并借鉴其他地区的引智项目管理理念与方法,整理编印了《市级引智项目工作手册》,进一步规范市级引智项目申报、评审、考核、总结等环节,严密了程序,细化了标准,使引智项目工作更科学、规范、严谨。三是8月底部署开展2018年度全市职称评审申报工作,2018年10月集中受理审查申报材料,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均须登录“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网上数据申报,为实行网络化评审做好基础工作。四是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评审工作均须通过“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实行网络化评审;要求各评委会办事机构根据所评审职称专业特点,逐步探索采取面试答辩、业务测试、成果展示等多种评价方式(目前,工程技术、药品技术已采取面试答辩评价方式,卫生技术、经济专业已采取业务测试评价方式);要求各评委会办事机构原则上应聘请一定数量(中级2名及以上,高级3名及以上)的异地(外地驻威单位、外市)评委参与我市职称评审工作,有条件的可采取全部异地评委的评审方式;要求评委打票环节,每位评委认真审阅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参考专业组初评结果,对每位参评人员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科学评判、独立打票;要求各评委会办事机构组织评委会开展评审工作,须邀请纪检监察部门或者社会监督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评审工作实行全程监督。通过采取上述措施,确保职称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科学合理。五是为按整改要求做好年度职称评审工作,2018年11月8日召开了各区市、各评委会办事机构职称评审工作培训会议,邀请“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培训讲师对“评委会评审环节”功能使用作专题培训,同时对评委会评审工作流程及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培训。 11、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力问题。一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威人社字〔2017〕26号),调整了就业见习基地管理权限,按照谁拨款谁管理的原则,将区市就业见习基地认定的权限下放到区市,各区市人社部门重新梳理认定就业见习基地。对3年内未申报见习岗位的单位取消其就业见习基地资格,改变以往大部分见习基地未申报岗位造成的补贴覆盖率低问题。同时,在正在建设的全市就业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管理、补贴发放相关模块,提高就业见习工作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二是印发了《关于小型微型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函〔2017〕49号),进一步明确了补贴范围,并在各类媒体宣传发布《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解读》。协调市工商局,协助向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宣传该项政策,扩大政策知晓度,进一步提高补贴资金使用效率。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向全市用人单位推送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并进行解读。同时,在正在建设的全市就业一体化工作平台增加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模块,在提高工作信息化水平的同时强化信息比对功能,提高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三是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威人社字〔2018〕94号)、《关于加强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和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字〔2018〕95号)、《关于加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字〔2018〕96号),优化了业务办理流程,强化就业补贴资金的申请、审核程序。四是加强享受就业政策待遇人员数据比对,联合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中心等部门,依托威海市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整合了信用、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财政、工商、残联等八个部门的数据资源,共同研发了就业扶持政策数据比对模块,形成部门间齐抓共管、通力合作的工作模式。对于申报对象的相关信息,不同部门之间的数据可实现相互比对、相互印证,极大提高了数据资源的真实性,确保就业资金运行安全。五是积极开展补贴追缴工作。①对涉及的10家企业违规套取就业补贴资金126.06万元进行追缴,已有701096元退缴至侦查机关,有379427.83元退缴至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账户。②对2016—2017年期间132名“4050”人员违规申领的669762.50元社会保险补贴进行追缴,已有126名“4050”人员退缴了补贴资金共计643512.5元,还有6人尚未退款,涉及资金26250元。 12、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问题。针对违规报销驻村书记生活用品及交通补贴问题,及时核实原始资料,明确发放人员范围及发放原因,拟定补贴退回方案。2013年至2016年已发放4名驻村书记交通补贴14400元,在扣除合理车票费用后,多发放交通补贴9744元由驻村书记退回。 13、关于经费报销制度不严格、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规范“三公”经费的管理,准确理解和把握财务相关规定,严格按要求把好所有报销单据的审核关,认真梳理未附通知、名单及明细的考试项目报销单据,积极补充相关材料,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二是严格审核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在劳动能力鉴定封闭评审费用财务列支时,摘要清晰标明费用用途。三是规范水电费支付单据入账手续,要求五禾物业公司提供其代缴各项费用的发票附件,作为支付费用的附件。三是2018年10月份已将未列入固定资产的手机屏蔽仪、桌椅全部登记入账。修订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固定资产入账标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预算、审批、购置、使用、管理等全过程,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14、关于劳动就业培训中心违规使用现金结算问题。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对《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制度规定进行深入学习,并且根据实际情况将现金管理制度列入质量管理体系之制度汇编中,形成内控制度严格执行。二是严格贯彻大额资金使用制度,对涉及大额资金的事项,单笔超过5000元由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办公会集体讨论,单笔超过10万元按照“三重一大”事项,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三是继续加强对资金支付的管理,对大额资金支出全部实行银行转账、支票支付、电汇的形式,保证资金运行在阳光之下,做到资金使用透明合规可查。四是2018年11月中旬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人员为全体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对大额资金使用相关规定进行学习。于2019年1月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2018年账务进行全面审计。 15、关于收据入账问题。该问题已于2016年纠正,自2016年起支付的物业费全部使用发票入账,今后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对不符合报销规定的收据,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16、关于购买服务未按规定签订合同问题。严格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规定及《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威人社办发〔2017〕13号),所有涉及购买服务事项均进行法制审核备案并按程序签订合同。 17、关于入账凭证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一是加强对会议经费的管理,对会议组织等方面制度要做到严格落实,做到全程留痕,真正实现“照章办事”。二是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接待费用,简化公务接待,加强费用审查管理,严禁超标准、超预算接待。 18、关于消防工程违规转包问题。一是在涉及大额资金项目时,全面明确各自责任、彻底分解各项任务,做到环环相扣、全程监管、不出纰漏,杜绝廉洁风险隐患。二是健全财务制度。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审核合同文本,全力监督合同执行情况,对于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否定,并拒绝付款。三是加强全面监督。对涉及大额资金的事项,单笔超过5000元由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办公会集体讨论,形成会议记录,单笔超过10万元按照“三重一大”事项,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对外签订合同按照程序在法制办审核备案,积极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保证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两个月的巡察整改,市人社局党组自上到下统一思想,压紧压实责任,使全系统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的成果。但是与巡察整改工作总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下一步,市人社局党组将继续把推进巡察整改与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结合起来,层层传导压力、人人压实责任,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让每一名党员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扎实构建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的体制机制。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深化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在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组织开展“全面加强行风建设专项行动”,进一步抓深思想建设、抓紧组织建设、抓实作风建设、抓严反腐倡廉建设、抓牢制度建设,切实推动全系统各项工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更加坚决地服从服务于全市工作大局,毫不放松地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起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31-5190811;邮政信箱威海市环翠区胶州路7号;电子邮箱:zgk5190811@163.com。 中共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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