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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米山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04-0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纪委监委 字号:[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6月11日至7月2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米山镇党委进行了巡察。9月20日,市委巡察组向米山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32个问题,并提出12项意见建议。我们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收到市委第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后,镇党委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两名副书记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任小组成员,确保有力推进整改落实工作。2018年9月22日召开专题研究部署会议,针对市委巡察反馈的32个问题,进一步明确分工,要求分管同志限期细化整改措施。在反复修改、审核后,于2018年9月28日,召开党委(扩大)会,研究、通过了《米山镇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及《米山镇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确定了102项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指明了整改的方向。2018年10月16日,镇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由镇党委班子及班子成员深入查摆、全面认领存在的问题,深刻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认真制定了下步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了立行立改、彻查彻改的坚定立场。

       二是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改合力。在成立镇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了4个整改落实工作组,由4个为主包片委员牵头组织开展村级整改工作,确保镇村两级同步整改,强化了整改落实工作的连贯性、贯彻力,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成效。在整改落实工作之初,明确镇纪委全程监督的工作职责,做到党委、纪委整改措施同推进,确保坚决杜绝“虚假整改”“表面整改”的现象。已给予2名机关党员干部诫勉谈话处理、1名农村党员干部提醒谈话处理、4名农村党员干部批评教育处理,另对1名农村党员干部正在立案调查。同时,对危房改造工作发现的诸多问题已经启动问责程序。自2018年8月中旬至11月中旬,组织机关所有部门进行了“大查改”活动,督促各部门认真参与到整改落实工作中,确保问题发现在一线、整改在一线,形成全员参与、全面整改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工作调度,确保整改效果。采取日常调度和专题调度两种方式,督促相关责任人、责任科室加快落实既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成效。自2018年10月8日起,实行整改落实工作周调度工作制度,每周由镇党政办统计、汇总各整改措施进展情况;自2018年11月13日,进入整改落实攻坚阶段后,改用日调度工作制度,每天调度整改进展情况,进一步增强整改落实工作的紧迫感。2018年10月13日、11月18日,以党委(扩大)会的形式分两次对市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调度,对整改难度大、进展缓慢的原因及应对措施进行认真分析、研究,较好地促进了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截至目前,32项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通过整改共完善制度15项。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结合镇域实际深入思考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增强学习的主动性。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次学习由一名班子成员领学,一名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岗位和分管领域工作作重点交流发言,其他班子成员撰写800字以上心得体会;同时督促班子成员抓紧抓实自学,从思想上认识到学习的极端重要性,坚决杜绝被动应付心态。2018年7月份起,向每名班子成员配发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笔记本,督促按照要求记录集中学习和自学情况。二是强化学习的实效性。通过交流发言、集体研讨、撰写调研报告等形式,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针对2018年6月份以前,未规范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没有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的情况,由学习秘书规范好会议记录、会议纪要,要求班子成员记好笔记、补写心得体会,并安排班子成员进行补充交流发言。针对部分班子成员撰写的乡村振兴调研报告简单空洞,已于2017年12月由镇党委书记责令相关班子成员重新撰写并交镇党政办存档。在“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工作中,镇党委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开展走访调研,撰写7篇高质量调研报告并报区“三大”工作办公室。

       (二)关于“形式主义严重,学习不严肃、不深入、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端正态度学。高标准开展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机关党小组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等,由机关党支部书记牵头,加强机关党支部班子建设,对班子成员进行重新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全面加强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并由机关党支部监督指导各党小组学习,对学习质量不高、走过场的,由机关党支部督促重新组织学习,并由党小组长在学习会上做出检讨。二是扎实认真学。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将理论学习与自身工作紧密结合,确保每次党小组集中学习至少有一名党小组成员作重点交流发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部署,组织以机关党员大会、机关党小组会等形式,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威海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上合组织青岛峰会保障工作的批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进行学习,并由机关党支部组织检查机关党员干部党内组织生活记录本。需撰写书面心得体会的,由党小组长逐一严格把关后,交机关党支部存档。组织专人对机关干部撰写的党的十九大学习体会进行比对,比对不通过的,要求一律重新撰写并交机关党支部存档。三是结合测评学。以区纪委组织的党纪党规和廉政知识测试为契机,督促机关党员干部做到“学过了、记得住、写得出”。根据工作实际,不定期编写应知应会知识点,发放至机关党员干部手中,并组织开展自测活动,除参加区纪委集中测试外,分别于2018年9月17日、9月21日组织机关、农村党员干部进行镇自测,对达不到80分和因事缺考的,组织进行补考。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虚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研判。及时开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批示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谋划全镇意识形态工作,将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每半年专题研究、每半年专题汇报、每半年定期通报、每季度研判分析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制发文件。2018年8月底制定印发《米山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米山镇党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及责任分工》等党委文件,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清单和班子成员各自职责。三是重点汇报。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报告和下年度工作要点、工作计划、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四是强化规范。2018年6月底印发《米山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并于2018年9月初和10月下旬分别进行了调整;2018年8月底制定、印发《米山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办法》,严格落实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至少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每次至少安排一名中心组成员作重点交流发言。

       (四)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好党委会。严格区分党委会、党委(扩大)会,明确每一次会议的召开范围,针对发展党员、干部任免、违纪案件查办等重要事项,坚持召开党委会进行讨论表决,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2018年6月-11月,共召开13次党委会对发展党员、干部任免、党员处分、大额资金使用等进行集体研究表决。二是走好议事程序。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确保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严格召开党委会进行集体研究,认真执行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制度,确保每名班子成员都发表个人意见,对未经过集体研究或在集体研究中未获多数通过的事项,坚决不得执行。2018年6月-11月,共召开13次党委会、15次党委(扩大)会研究表决巡察整改、班子分工、发展党员、精准扶贫、中小学整修、清理松材线虫病死树等事宜。

       (五)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扶贫惠农领域:一是强化自省,针对危房改造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人员和部门深刻反思、检讨,全面自查存在的工作责任心不强、业务不精通、宣传不到位、把关不严等问题,吸取教训,为下步整改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全面普查,针对巡察组发现的现有危房改造对象中存在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情况,由各包村干部、村干部对所有危房改造对象身份进行全方面的走户普查,查明每户具体情况后,安排专人对疑似存在问题的进行逐户调查落实,确认24户存在违规现象,建立危房改造整改台账,并追回改造款项,逐户销号;三是严守规矩,将严格按照程序执行危房改造政策,按照区建设局的申报、改造流程进行改造,坚决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安全生产工作:一是督促停止违规试生产,针对威海和谐硅业有限公司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违规试生产的问题,责成镇安监办督促威海和谐硅业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试生产并办理试生产手续,2018年8月14日下达了《和谐硅业有限公司停止试生产的通知》,后区安监局出具报告,允许威海和谐硅业有限公司自2018年9月22日开始进行试生产;二是强化政企责任意识,严格落实政府的监督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2018年11月14日组织30余家企业召开冬季安全生产会议,强调安全生产问题,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两个月内由镇安监办对辖区内所有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到重点企业每月检查一次、危化企业两周检查一次,镇安监办也已严格按要求到镇区企业进行了检查,同时建立检查、整改台账,确保各企业按要求及时将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

       (六)关于“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标准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明确责任。正确认识镇党委在民主生活会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及组织员办公室的监督提醒责任和档案管理责任。2018年9月14日,召开中央巡视反馈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把关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由镇党委书记对抄袭往年材料内容较多的两名班子成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修改;2018年10月16日,高标准召开市委巡察反馈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员办公室已对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进行了归档;制定、印发了《中共米山镇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工作制度(试行)》,明确民主生活会召开的要求和流程。二是严格把关材料撰写。由镇党委书记认真组织撰写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由镇党委副书记主持召开对照检查材料修改专题会议,由党政办、组织员办公室协助逐一审核党委及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将上交材料与上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网络材料进行一一比对,发现与往年发言材料雷同或抄袭的,要求重新撰写。会前,由镇党委书记对材料进行最后把关。三是认真组织召开机关组织生活会。2018年8月上旬,由机关党支部牵头组织各党小组高标准召开组织生活会,由机关党支部学习委员负责将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详细记入机关党建工作记录簿,并督促机关党员记好各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会上,每名机关党员进行对照检查,小组其他党员逐人对其提出意见建议,力争开出实效。

       (七)关于“‘三会一课’记录缺失、不真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发挥机关支部作用。进一步深入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整治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工作的相关要求。将镇机关支部所有职责从镇党委组织员办公室剥离,全部转交给镇机关支部,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基层党建工作中的主体责任。镇党委组织员办公室做好提醒指导工作。目前已与镇机关支部完成交接,将机关党支部建设的所有职责全部移交。二是完善档案。按市委组织部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相关要求,梳理、整合镇党委组织员办公室档案,建立镇级档案室,对镇级党建材料进行分类归档。三是完善制度。建立镇级档案管理制度,年度内每月督查各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记录情况,次年年初,将所有基层党组织上一年度的党建资料收集归档。已收集整理现存的2017年以前各基层党组织相关档案。四是深入整改。加大对各基层党组织各类党建资料特别是组织生活记录的督查力度,确保记录工作记在日常,真实无误。

       (八)关于“农村带头人队伍建设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摸清底数。做好相关村干部后备力量甄选,建立《机关干部任农村党支部书记情况台账》,指导到村任党支部书记的机关干部着力挖掘村内综合素质高、致富能力强、公道正派、群众基础好的后备人才,做到后备力量底数清、基本情况清,为农村带头人队伍储备力量。二是强化教育。做好村“两委”干部培训工作,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工作,加强对非党村干部的培训,自2018年11月起,要求非党村干部列席参加党课、主题党日等党内学习活动。三是压实责任。指导各片及各村党支部加大对16个村党员后备力量特别是非党村委会主任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力度。对于适合人选及时启动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截至目前,机关干部任支部书记的村中,共有6个村先后启动了非党村委会主任的入党工作,其中中山后村于建军、大耩村王树明到2018年12月预备期满,按程序转正,佛东夼、东山后、小山前、米山等4个村的村委会主任已启动发展党员程序。

       (九)关于“‘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育新培养。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已召开党委会,批准成立米山镇育新党支部,对于“两新”组织中的优秀分子,特别是中层以上相对稳定的人员,通过育新党支部开展培养考察,履行发展党员的相关程序。二是强化监督指导。进一步落实“两个覆盖”工作要求,已按相关要求调整了“两个覆盖”台账,并提交党委会讨论通过,将“两个覆盖”台账以党委文件的形式下发至党建指导员。三是强化定期培训。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党建指导员专题工作会议并检查指导员工作日志,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党建指导员培训会议,对党建记录簿的撰写,发展党员的流程等精心培训、指导,督促其切实履行职责,对工作不扎实、党建工作走形式的,由镇党委给予通报批评。

       (十)关于“村级党员后备力量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发展规划。建立3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村台账,制定《米山镇党员发展工作规划》,压实村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发挥镇党委的监管指导责任,要求所有农村党支部必须在年内建立自己的党员后备力量队伍。2019年年底前完成党员后备力量的梯次化工作。2018年新推荐入党积极分子23人。二是发挥支部作用。压实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党支部正确看待外出务工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由党支部负责,每季度收集党员在工作地参加组织生活的证明材料,收入支部记录簿存档。镇党委将把证明材料收集存档情况纳入农村考核,与奖先评优、干部工资挂钩。

       (十一)关于“攻坚克难精神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台账。建立《米山镇“派系斗争严重组织软弱涣散”村整转台账》,由各片摸底“换届后仍然派系斗争严重组织软弱涣散问题突出”的村情况,全面、深入了解村内派系斗争、矛盾集中点、是否涉黑涉恶等详细情况,并由镇组织办完成汇总整理。二是定期调度。针对存在问题的村,各片每月向党委汇报整转工作开展情况。

       (十二)关于“改造对象冒名顶替”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清查所有危房改造户,凡发现改造对象存在冒名顶替,以集中供养五保户和已故困难户名义,为村集体和村干部亲属改造房屋的,严格按照自查自纠相关规定进行整改,追回危房改造资金。经清查,属此类情况共计8户。涉及这8户的危房改造款69600元已退缴区财政局。

       (十三)关于“公职人员亲属违规享受改造”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清查所有危房改造户,凡发现改造对象本人或其父母、子女中存在公职身份的,严格按照自查自纠相关规定进行整改,追回危房改造资金。经清查,属此类情况共计9户。涉及这9户的危房改造款103466.54元已退回区财政局。另在清查中发现危房改造户本人属于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有3户。涉及这3户的危房改造款26367.28元已退缴区财政局。

       (十四)关于“对拥有两套住房的农户实施改造”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清查所有危房改造户,凡发现改造对象在危房改造时,实际上拥有两套以上可居住房屋的情况,严格按照自查自纠相关规定进行整改,追回危房改造资金。经清查,属此类情况共计4户。涉及这4户的危房改造款87780.81元已退缴区财政局。

       (十五)关于“落实农村改厕政策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彻底清查。逐村逐户清查全镇进行过财政补贴的无害化卫生厕所,清查重点为改造时是否存在乱收费现象、改造质量是否达标、是否存在改造资金滞留、是否存在其他违规及不合理等情况,坚决挖出改厕工作的不稳定因素,杜绝财政资金浪费。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一一整改,向改厕质量不达标的3个村下达整改通知,3个村均已按期整改完成。二是更正信息。按照普查的改厕名单,对照改厕系统平台中录入的信息,逐一更正,做到系统平台的数据与实际情况一致,现已全部更正到位。三是管好长远。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细致地做好2018年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的验收工作并高标准、严要求完成今后的改厕任务,对改造质量、改造资金的发放、乱收费现象等严格监督把关,切实做好我镇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工作,把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十六)关于“惠民资金发放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民政工作:一是全力追款。采取民政协理员上门发放催款通知单以及打电话等方式通知相关人员退款,对于整户死亡无法追回的,由分管领导对部门负责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确保避免此类事情发生。截止目前,已追回95人共42038元;未追回34人共75178.9元,其中有4人共计1069元因本人去世导致家中空户或家属、子女失联等无法追回,有30人共计74109.9元因本人去世、子女或亲属拒交、家庭经济困难等未追回,需要继续追款。二是及时上报。定期召开各村民政协理员会议,实行死亡及家庭变动情况月报告制度,要求如出现变动务必在每月25日至30日及时上报。三是用好考核。如出现未及时上报导致多发的,每有一次在农村考核中扣5分,并责令有关村限期追回。

       计生工作:一是加强计生工作队伍管理,利用计生主任月度例会以及日常工作指导,加强计生主任业务培训,确保各类上报报表质量,严格按照《米山镇农村月度经常性目标绩效考核办法》,每月对各村计生主任进行考核打分;于2018年9月30日召开妇女主任会,带领妇女主任学习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资金发放责任书》,规范报表流程,确保熟知各项业务流程和政策规定,提高工作质量。二是借助业务主管部门力量,向上级业务部门提出追缴款项申请书,并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对于上次整改发现的应退出政策并进行资金追缴的人员,在停发该部分人员资金的基础上,经请示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同意,可暂不进行资金追缴。三是形成有效工作机制,每季度联合相关部门核实享受计生政策人员信息,确保工作无误。

       社保工作:一是追回超领养老金,针对存在9人超领养老金的问题,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通知相关人员进行退款,由分管领导对部门负责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令避免此类事情发生。截止目前,超领养老金9人中已有8人全部追回(追缴金额5960元),有1人因本人去世追回了部分款项1074元,仍有246元未追回。二是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把关,确保已故人员及时停保,定期召开各村报账员会,强调村内居住领取待遇人员在死亡5日内必须上报,月底死亡两日内报送。领取人员在敬老院和外地居住的,每季度领取公示名单由村重点确认是否健在。三是用考核管人管事,如出现需追缴情况,每有一次在农村考核中扣5分,并责令有关村限期追回。

       (十七)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淡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专题研究。2018年11月18日,以党委(扩大)会的形式,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会议,紧密结合傅逊同志在文登区调研监察体制改革向镇街延伸工作的讲话精神以及市委、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对下步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进行认真部署。今后,确保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二是开展廉政谈话。2018年11月,镇党委书记与每名班子成员开展一次廉政谈话,深入了解领导班子及每名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预防,强化廉洁自律;镇纪委书记对部分机关干部、农村党员干部等进行了廉政谈话。三是纪委监督执行。镇纪委全力协助镇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在发展党员、重大经济行为、重大项目安排等镇村重大事项中以及作风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中全面发挥监督作用,做到工作提醒到位、监督执行到位。

       (十八)关于“监督执纪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力推监督前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调查研究,依法依规按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结,充分利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结合述廉评议课,对满意率低于85%的农村书记、主任进行约谈,做到早提醒、早介入,及时遏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其中述廉评议中,有7名党员干部低于85%,目前已对述廉评议得票率低于85%的1名支部书记、2名村委会主任进行了廉政谈话。二是开展集中通报。召开机关党员大会、镇村党员干部大会等,对2018年以来镇内受党纪处分案件和党员干部进行通报,实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查办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对2017年至2018年10月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已形成通报稿,下步将以党支部会议形式向全镇农村党支部通报学习。三是及时传导压力。利用党委会、党委(扩大)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农村党支部会、农村党员村民代表培训等时机,对上级的违纪通报按要求及时传达,发挥震慑作用,同时精准传导党中央及各级党委管党治党决心,督促镇村党组织及党员干部自我加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十九)关于“财务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培训学习。每周五下午组织经管站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提高业务水平。每月召开报账员例会,进行教育培训,规范记账行为。二是坚决取消招待费。严格按照文登区委、区政府关于农村“三资”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落实《米山镇关于严明规范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的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全方位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活动的监管。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取消村级招待费,严禁任何形式的招待费入账报销,违规入账报销的招待费由个人负担。镇政府使用文件形式下发通知,要求各村进一步加强对《米山镇关于严明规范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的实施办法》的文件落实,全镇共追回8个村违规列支招待费100352元;追回违规发放津补贴6个村共计4485元;追回1个村多列支福利费2934元。三是禁止列支通讯费。针对有的村违规列支村“两委”干部通讯费的问题,按照《米山镇关于严明规范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的实施办法》规定,坚决予以追回。经过全镇范围的自查,落实耩南庄村多报销2015、2016年两年通讯费2400元,已于2018年8月退回。四是取消公车及相关费用。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结合米山镇实际,各村一律取消公车,村负责人的车补、燃修费决不允许报销。严格按照《米山镇关于严明规范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的实施办法》中关于差旅费管理制度执行。现在全镇村级已全部取消公车。2018年5月,镇经管站对全镇公车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排查出东铺头村有公车一辆。2018年6月21日该村公车已按照相关程序取得了报废证明。五是加强福利费管理。制订并严格执行《米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农村集体发放福利的暂行规定》,对发放福利的前提、程序、种类、对象、形式做出详细规定。今后将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好福利费管理,实行上限控制,量力而行,决不允许超支发放、举债发放福利。六是做好财务公开工作。每月按时逐笔公开村级财务,发挥好群众监督作用。每月按时公开村级财务,张贴村财务公开榜,对张贴的公开榜留存照片存档。七是严肃处理责任人。区纪委已给予经管站负责人诫勉谈话处理,要求其深刻反思存在问题并坚决改正。

       (二十)关于“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应收未收的合同租金,由镇党委牵头,分管副书记、包片干部、镇经管站成立攻坚小组,先由村集体发放书面通知限期交纳,对拒不交纳的按合同违约处理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保护村集体经济利益。严格执行《米山镇关于严明规范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的实施办法》中的合同管理制度,要求村级对外发包资产、资源、生产资料及经营项目都应到经管站签订合同。凡是未到经管站签订合同、村自行收取的承包金将不予入账。2018年7月-11月,经管站共签订土地承包合同7份、房屋租赁合同4份,山岚承包合同2份,合计收取当年租金206138元。通过发放书面通知方式,抓紧收缴前欠合同款,已清收欠款111034.20元。二是对于租金已交的事实合同,严格履行“四议两公开”议事程序,抓紧时间签订合同。通过自查,发现口头合同5个,已组织签订正式合同,合同年标的额236249元。

       (二十一)关于“公款私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依规执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的规定执行。存入个人账户的资金已全部存在单位对公账户。 二是建立制度。制定了《米山镇现金管理制度》《米山镇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对现金和银行存款的使用范围和管理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加强内部管理。三是强化培训。组织财政所内人员认真学习《米山镇现金管理制度》《米山镇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每周组织一次所内财经知识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区财政、审计以及相关部门组织的相关知识培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业务素质。自2018年10月份开始已组织所内人员学习了16次,参加区财政局组织的业务培训2次。

       (二十二)关于“大额现金支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制度。制定《米山镇现金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现金管理的规范性,杜绝出现类似问题。二是依规支付。严格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现金结算起点及现金支付范围进行支付,超出结算起点和支付范围的一律用支票或者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及网上银行支付,除《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现金支付范围外,超出1000元结算均用单位网上银行进行支付。

       (二十三)关于“‘三公’经费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制度。按照“三公”经费的报销标准,完善了《米山镇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财政所内工作人员学习。二是学规章。认真组织镇财政所人员学习《威海市文登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及相关文件汇编》中的系列政策,并进一步完善了《米山镇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米山镇差旅费管理办法》,组织财政所内人员进行了学习,并做好了学习记录。三是严把关。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差旅费报销办法,杜绝无公函和接待清单列支招待费,无出差审批单报销差旅费问题,对不符合规定和审批手续的一律不予报销,积极组织所内人员重点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等报销办法进行了学习,并做好了学习记录。四是建台账。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建立完善燃油费主、附卡充值明细台账。五是定规矩。制定了“三公”经费审批、报销流程图,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进行学习,让每一名机关干部熟知“三公”经费的审批流程、报销标准、报销的原始单据要求等,杜绝不合规的报销。

       (二十四)关于“滞留专项资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分批拨付。对于滞留的2018年项目资金待工程完工后按照工程结算报告进行拨付,对于以前欠付的资金列出付款计划,建立台账,分批分期拨付。现已将2017年水管员工资、城镇化建设款、铁路两侧环境整治款等,共244.155万元拨付到位。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出台《米山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各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督做出明确的规定,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三是健全管理体系。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台账,明确专项资金用途,形成保障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四是强化审核把关。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拨付、发放的程序,加强专项资金运行审核把关,确保专项资金项目完结后按规定办理财务结算,做到管理到位,专款专用到位,制定了《米山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组织所内人员进行了学习。五是加强纪委监督。镇纪委加强对专项资金的审核监督,对扶贫专项资金召开党委会讨论研究,镇纪委书记参加会议表决,加强跟踪监管,监控专项资金的使用全过程,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二十五)关于“采购办公用品无明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制度。修订完善了《米山镇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办公用品审批制度,要求各部门认真填写办公用品审批单,镇长审批后由财政所统一采购、领用。2018年以来,报销办公费均提供了明细。二是依规采购。大宗办公用品在上级规定的区公共资源统一管理平台上进行采购,下一步将严格把关,无办公明细的办公费一律不得报销入账。

       (二十六)关于“违规出借财政资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已经出借的6笔金额,共51.07万元的借款进行一一分析,对能够及时追回的款项进行追回,暂时不能追回的借款发出《限期还款通知书》,要求分期偿还。目前出借的6笔资金中已有4笔全部归还。出借两个村的168100元款项属镇帮扶经济薄弱村集体的建设资金,因目前两村资金困难暂未归还,待村资金充裕后将第一时间予以归还。

       (二十七)关于“违规处置固定资产”的问题

       一是建立制度。制定了《米山镇固定资产盘点制度》,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的盘点制度,每年两次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二是加强管理。严格按照《文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文政发〔2011〕3号)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的处置规定处置固定资产,强化财产物资管理。2018年10月份已对鲁K04436等 6辆车完成账务处理。另经查询车管所,鲁K43058等3辆车已报废。三是予以追回。追回赠与企业的家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固定资产处置,收回赠与家具的单据已开好并复印存档,家具已登记固定资产账。

       (二十八)关于“应招标未招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制度。研究制定《米山镇采购及招投标工作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实施招投标。二是加强学习。认真组织相关科室及责任人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管理工程项目,并建立工程台账,杜绝违规行为。自2018年以来,我镇已严格按照要求对30万以上的各项工程进行招投标,对所有工程均委托第三方进行工程审计。三是纪委监督。对镇上所有工程项目做到事前集体研究决定,并由镇纪委全程监督,做到公开透明,避免违规操作。

       (二十九)关于“违规发包”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排查。逐一排查全镇所有建设项目,坚决禁止出现无资质施工等问题。二是建立制度。制定并严格执行《米山镇采购及招投标工作管理办法》,杜绝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自然人。建立了《米山镇2013-2018年建设工程台账》,理顺了2013年以来包括发包给自然人的工程项目62项,并委托第三方追补审计,对审计结果有差异的8项工程追回资金21411.77元。目前,超过30万元的工程,均已全部履行公共资源手续,并均委托第三方进行工程审计;超过400万元的工程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招投标。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对承包方的资质审核,杜绝向无资质的承包方发包。

       (三十)关于“违规支付工程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审计。对62项相关工程追补工程审计,对审计结果有差异的8项工程追回资金21411.77元。自2018年以来,我镇已严格按照要求对所有工程委托第三方进行工程审计。二是按规支付。明确所有工程均委托第三方进行工程量审计,严格按照第三方审计的审计结果支付工程款。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米山镇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然存在极个别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不清、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等问题,下一步,镇党委将以此次巡察工作为契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要求上来,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全面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进一步有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任务,加快推动全镇各项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三点:

       一是强化教育引导,力促政治站位再提高。继续办好新时代讲习所,定期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开展“课堂式宣讲”,不断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纪律规矩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每个党员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守规矩。同时,针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镇党委拟定结合农村“两委”干部培训班,在全镇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培训活动,对全镇各项工作尤其是扶贫惠农领域的工作规范、纪律规矩进行再明确,为进一步有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强化使命担当,力促制度建设再完善。坚持把深入整改落实与建章立制紧密结合起来,下大力气做好整改落实的“后半篇文章”,督促机关各部门更新完善相应工作制度,通过制作制度汇编、操作手册及各部门岗位守则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各项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真正堵住工作漏洞,做到把规矩立牢、制度扎紧,实现巩固整改落实成果最大化。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力促镇域工作再上新台阶。抓住此次巡察的有利契机,坚持把成果转化为开展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服务民生等各项工作的实际能力。在党的建设层面,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意识、纪律规矩意识,镇纪委以及监察室也要充分发挥查处追责的力度,为我镇持续稳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在经济发展层面,将邀请专业团队对我镇乡村振兴进行整体规划,继续发挥好西铺头、西山后对镇域其他村的辐射带动作用,不断开拓思路、因村制宜,努力实现每个片有样板,每个村有特色,同时通过召开企业家座谈会等方式,进一步向企业传导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指导思想、发展定位,积极引导企业坚定绿色发展理念,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在服务民生方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始终维护好人民群众切实利益作为镇域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改厕、危房改造、惠农资金发放等各项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31-8871088;邮政信箱:威海市文登区米山镇人民政府;电子邮箱:wdms@wh.shandong.cn

中共米山镇党委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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