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巡察工作专题 > 最新信息

中共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04-0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纪委监委 字号:[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6月12日至7月2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原市环保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1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原市环保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了我局党组存在思想政治建设弱化、组织建设推进不力、作风建设不扎实、管党治党严重失职四个方面的问题,提出了四项意见建议。对此,我局党组完全赞同、诚恳接受,并时刻牢记“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记在心上,坚决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巡察整改政治自觉。市环保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在前期即知即改、边巡边改基础上,于9月19日接到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9月20日迅速组织召开党组会传达反馈意见,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全局上下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巡察组要求上来,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坚决抓好巡察整改落实;9月29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分工和责任落实,要求各班子成员和分局、科室、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对照巡察反馈问题,主动认领、主动自查,并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在全局开展一次“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活动;10月9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通过市委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要求各单位对巡察组指出的每一个问题、提出的每一条建议都作为“必答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一条不落、一项不漏地抓好整改落实;11月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推进会,通报各单位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要求各单位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钉钉子”精神逐条逐项抓好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巡察整改责任落实。成立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局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扛起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工科,由分管班子成员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巡察整改的统筹部署、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工作。党组书记严格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研究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督导整改落实,真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主管”的原则,主动认领问题,带头整改落实,坚决完成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既带头落实整改、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又履行抓班子、带队伍的职责,把整改责任传导给全体工作人员。

       (三)明确目标任务,推动巡察整改落细落实。一是明确整改目标任务。针对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主要问题,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的要求,制定了《中共威海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整改工作细化分解,制定了104条具体整改措施,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每条整改事项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市委和群众不满意不放过。二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0月20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在广泛征求分局、科室、直属单位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建议基础上,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深入查摆出党组班子存在的8个方面24项具体问题,班子成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刻剖析检查,进一步认清了差距和不足,有力地促进了问题的整改落实。三是严肃追责问责。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局党组态度鲜明、决心坚定,主动对23人次进行了组织处理,其中对6人次进行书面提醒、对17人次进行批评教育并写出书面检查。

       (四)加强日常监督,确保巡察整改见底到位。坚持把日常监督贯穿于巡察整改工作全过程。党组书记把巡察整改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亲自调度过问、专门研究部署巡察整改有关具体问题,先后10次主持召开会议,多次作出批示,推动巡察整改往深里抓、往实里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改工作进行全程督导,安排专人负责日常调度,坚持每周五调度、每周一汇总,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度、动态分析整改成效,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持续跟踪督办,督促整改进度。目前,我局整改方案列出的104条具体整改措施,都已经完成或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五)强化成果运用,建立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重要机遇,既就事论“事”,着力解决具体人和具体事的问题,更就事论“本”,着力解决体制机制问题,切实解决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和生态环保业务等的难点痛点堵点,把巡察标本兼治作用落到实处。一方面,制定“当下改”的举措,集中解决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增强人民群众的巡察获得感。另一方面,完善“长久立”的机制,坚持把建章立制作为治本之策,强化有效制度供给,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努力使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在治本上见成效。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共制定和完善《中共威海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关于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工作的意见》《中共威海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关于规范干部交流等有关工作的规定》等制度和文件27项,正在制定完善1项。

       二、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把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见底见效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不扎实”问题

       (1)明确学习内容。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十讲》等中央重要文献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视察威海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正在开展的“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活动的重要学习内容,列出学习计划和责任分工,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全面学、贯通学、深入学,带着信念学、带着感情学、带着使命学,集中学习、深入思考、研讨交流,系统、全面、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把握“八个明确”和“十四个坚持”的核心要义,重点解决学习不扎实不深入、学懂弄通做实差距较大等问题,掌握科学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巡察整改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开展集体学习研讨17次、参与交流发言48人次。

       (2)丰富学习方式。一是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和中心组成员个人自学相结合,健全完善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探索中心组学习与党组会议合并进行模式,每次党组会都确定一个集中学习主题,如7月2日传达市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集体学习习近平视察山东视察威海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7月17日集体学习研讨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9月20日集体学习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等等,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政治理论学习转化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最严格的环境监管、开展最积极的生态建设、推进最集约的资源利用的强大动力;中心组成员结合实际制定了个人自学计划,扎实做好学习笔记。二是坚持请进来学,7月6日,与市委党校科社教研部签订党建工作共建协议,聘请王炳壮等6名教授为党建客座教授,已请进来为全局党员干部作了《以担当铸就忠诚本色》《新时代干部道德建设基本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防控职务犯罪》主题党课3次。三是组织赴党性教育基地学习,7月12日、19日,分两批次组织各分局、科室、直属单位70多名党员干部到威海市反腐倡廉教育展厅参观学习,集体接受廉政教育,并重温了入党誓词,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坚守“底线”、远离“红线”、不碰“高压线”。四是通过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学习,8月10日,市环境执法支队党支部书记牛树恩通过党建大讲堂作了题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好本职工作”的党课;10月26日,党组成员、副局长滕夕章通过党建大讲堂作了题为“关于建设生态环保铁军的几点意见”的专题党课,其他党支部书记也都通过多种形式分别为所在党支部上了6次党课。

       (3)落实学习责任。班子成员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带着信念学、带着感情学、带着使命学,自觉主动地把学习情况作为述职报告、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认真总结、全面查摆、深刻剖析、明晰方向。充分发挥党支部书记带头学习的“头雁”作用,把各支部书记学习情况纳入《2018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办法》,严格考核程序,强化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评先选优、提拔重用、追责问责的重要依据。

       2.关于“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的工作来抓”问题

       (1)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对思想政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党组会、党支部党课和主题党日等形式,加强对思想政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彻底纠正思想政治工作是“软任务”的观念,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与党建、意识形态和生态环保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巡察整改以来,召开党组会18次,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的党组会就有7次;各党支部每季度至少上1次党课,每月普遍开展2次主题党日活动,强化思想政治建设。

       (2)完善机构、配齐人员。结合生态环保机构改革,设立了机关党委,配备1名专职副书记、1名专职党务干部,具体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的统筹部署、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工作。完成了工会和妇委会换届选举,成立了共青团威海市环境保护局支部委员会,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工会会员、妇女职工和青年团员的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建立了党建工作联络员制度,为各分局、科室、直属单位配备了专兼职党建工作联络员23名,要求编制超过20人的省威海环境监测中心、市环境执法支队配备了专职党建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3)强化考核。把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2018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和《中共威海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的重要考核内容,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作为班子成员述职、民主生活会和各支部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在10月20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19年2月1日召开的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已经把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在2018年度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和领导干部述职报告中也已经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重要内容。

       3.关于“局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局党组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两个维护”,始终听党指挥、对党负责,狠抓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从严从实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六大建设,打造信念坚定、政治可靠、作风优良、敢于担当的好班子,切实发挥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协调各方、总揽全局的领导核心作用,增强党组凝聚力、吸引力和向心力。巡察整改以来,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建大讲堂等形式,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视察山东重要讲话视察威海重要指示精神、打造生态环保铁军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通过一手抓制度建设、一手抓制度贯彻执行,制定和完善《中共威海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关于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工作的意见》等制度和文件27项,涉及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廉政等方方面面,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巡察整改以来,新增4名入党积极分子,3人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2)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局党组对党建工作中履职不力、工作不到位的9名党员干部进行了组织处理。

       (3)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规范文本》要求,把符合党员发展条件的非党领导干部,优先发展入党;抓好经常性党员发展工作,对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进行全程公开、全程纪实、全程审核、全程问责。

       4.关于“制度建设长期被忽视”问题

       根据上级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按照“出台一批、研究一批、设计一批”的制度建设思路,会议管理方面,出台了《威海市环境保护局会议费管理制度》《威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财务管理等工作的补充规定》;公务接待方面,出台了《威海市环境保护局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办公用品采购方面,制定了《威海市环境保护局办公低值易耗品采购流程》;环评方面,制定了《威海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受理、审查审批程序、审查重点、事中事后监管等作了明确规定,将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环境监测方面,建立并完善环境监测《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文件;环境执法方面,严格执行《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的意见》《威海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程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专项资金方面,出台了《威海市环境保护局专项资金内部管理制度》和《威海市环境宣传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工作交接方面,出台了《威海市环境保护局工作交接管理制度》,做到工作职责交清、档案资料交清、工作事项交清、物品物资交清;廉政风险评估方面,正在研究制定《威海市环境保护局“三重一大”事项廉政风险评估办法》,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都要事先进行廉政风险评估,做到前置管理、源头控制。

       5.关于“已有制度作用不足”问题

       (1)对现有制度“回头看”,及时废止一批过时、无效的制度,修订完善了《威海市环境保护局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威海市环境保护局会议费管理制度》《威海市环境保护局办公低值易耗品采购流程》《威海市环境保护局租乘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威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财务管理等工作的补充规定》《威海市环境保护局专项资金内部管理制度》等一批有缺陷、不足的制度,确保制度科学管用实用。

       (2)抓已有制度贯彻执行,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头雁”作用,带头学习制度、尊崇制度、信仰制度、执行制度;围绕制度执行情况,强化检查考核通报,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提拔重用、追责问责的依据,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真正让制度生威发力。7月份,对各党支部、各科室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一次督导调度;10月31日-11月1日,采取不打招呼、不发通知、直奔现场的方式,对环翠、高区、经区分局及省威海环境监测中心、市环境执法支队党支部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11月2日上午调阅了临港区分局和局机关支部的档案资料,下发了检查通报,督促整改落实;11月6日,召开专题会议,通报了一批制度不落实、不到位的典型案例。

       (3)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建立健全会议签到、交流发言、影像资料全程纪实、会议情况通报等制度,执行情况列入班子成员述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2018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研讨20次、参与交流发言48人次;班子成员积极参加了局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并带头对照检查。

       6.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严格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既充分发扬民主,又善于集中统一,发挥班子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升党组的决策力和执行力。

       (2)严格落实《威海市环境保护局党组议事规则》,凡属涉及环评审批、执法处罚、环境监测、干部选任、专项资金安排等“三重一大”事项,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发言,决策形成后,班子成员无条件执行、一抓到底。

       (3)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按规范全面真实地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经提出议题的党组成员审核后,由党组书记于会后2个工作日内签发,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监督。2018年,召开党组会33次,邀请市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组参加9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45个,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通报。

       7.关于“机关文化建设引领作用不够”问题

       (1)制定了《2018年威海市环境保护局机关文体活动安排》,9月份举办心理健康辅导讲座,10月份组织妇女干部参加“绿色微力量,环保我先行”环保主题绘画体验活动,11月份举办《如何建立有效沟通》讲座,12月份开展经典诵读比赛活动。已经邀请市委党校隋书卿主任为全局干部职工作进行了心理健康疏导;与环翠楼商圈党群服务中心开展“环保商圈一家亲,妇女共建心连心”联谊活动。

       (2)制定印发了《威海市环境保护局工会委员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和保障干部职工福利待遇,做到应有尽得。7月份以来,已经对3名职工生病住院进行慰问,对1名家属去世的职工发放了慰问金,为1名退休同志发放了慰问品。

       (3)召开环保局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妇女委员会,进一步丰富女性干部职工机关文化,推动形成积极向上工作、生活态度。10月24日,组织女职工参加了“绿色微力量,环保我先行”环保主题绘画体验活动。12月底,组织女职工参加了寻找年味新元素绿色创意活动。

       (4)发布了《关于2018年健康查体工作的通知》,根据各单位人员数量,本着合理安排查体时间的原则,于12月3日至6日,分批次组织干部职工在市立医院健康查体中心开展健康查体工作。

       8.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虚化”问题

       (1)成立了中共威海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党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工科,由分管班子成员任办公室主任,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工,强化了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调度、推进落实。

       (2)党组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与生态环保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工作报告、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严格落实每半年向市委报告、每年2次党内通报、每年专题研究部署不少于3次等规定动作。巡察整改以来,7月17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9月20日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10月29日召开党组会传达市委宣传部对威海市某部门、街道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问题的通报并提出自查整改要求,11月7日专题召开意识形态工作整改推进落实会并下发检查通报;在10月20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19年2月1日召开的2018年度民主生活上,党组班子及班子成员个人都重点就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了对照检查,制定了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向市委报告了2次意识形态工作,通报了2次意识形态工作。制定了《中共威海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和各党支部书记、局属单位的责任。

       (3)党组书记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意识形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先后4次召开党组会或专题会,专题研究部署推进落实我局意识形态工作。

       (4)班子成员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每季度专题研究总结部署1次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每年底将分管领域全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向党组进行1次报告。针对巡察反馈的意识形态工作问题,各班子成员分别召开1次专题会议,对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研究总结部署。

       9.关于“党建主责意识不强”问题

       (1)严格落实党组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成立了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党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工科,由分管班子成员任办公室主任,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工,进一步把党的建设与生态环保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每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3次。7月17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1次党建工作,对前段时间工作进行了总结,深入剖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下步的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11月7日,专题召开党建工作整改推进落实会并下发党建工作检查通报。

       (2)完善机构配强人员,一方面,结合生态环保机构垂改,成立了机关党委、纪委和政工科,配备了6名党务干部,负责对党务工作的协调调度落实;另一方面,建立了党建工作联络员制度,为各分局、科室、直属单位配备了专兼职党建工作联络员23名,要求编制超过20人的省威海环境监测中心、市环境执法支队配备专职党务干部,结束环保局以往党建工作无专门机构抓、无专门人员管的历史。

       (3)制定出台了《2018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办法》,细化了22项考核指标,明确了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办法,与市委党校科社教研部签订党建共建协议。年底对各支部的党建工作和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进行公正公开、定性量化、专业专门考核,按照指标考核占80%、述职评议考核占20%的标准计算考核结果,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作为评先树优、提拔任用、追责问责的重要依据。明确规定,对考核优秀的单位,提高评先树优比例;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干部,优先参加评先树优,优先提拔重用,优先进行技术职务聘用;对当年考核排名末位的单位,降低评先树优比例,取消有关责任人年度评先树优资格,一年之内不得提拔重用;连续两年排名末位的或下降幅度明显的,要对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4)开设党建大讲堂,制定了党课配档表,班子成员带头上党课,每名班子成员每年不少于2次。10月26日,党组成员、副局长滕夕章同志为党员干部上了题为《关于建设生态环保铁军的几点意见》专题党课,详细分析了生态环保铁军提出的背景和深刻含义,并结合我局实际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5)6月19日,印发了《关于做好党支部换届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党支部开展换届选举,目前山东省威海环境监测中心党支部、市环境执法支队党支部、环翠分局党支部、高区分局党支部4个已经完成换届选举;印发了《关于将威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党支部与威海市环保科技服务公司党支部合并的通知》,强化对企业党支部的监督指导。新成立了市生态环境局(原市环保局)临港分局党支部、南海新区分局党支部;机关党支部成立了5个党小组;省威海环境监测中心(原监测站)党支部选出了党支部副书记。

       10.关于“党建工作基础不牢”问题

       (1)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多种形式,抓培训提能力。7月6日,集中举办为期一天的党建工作脱产培训班,邀请市委党校社科教研部教授、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科负责同志、鲸园街道古北社区党支部书记,对全市环保系统40多名党务干部进行了业务培训,重点解决“为什么抓党建、党建抓什么、党建怎么抓”问题,努力培养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党建工作队伍。并于培训当天,与市委党校科社教研部正式签订了党建工作共建协议,聘请6名教授为环保局党建客座教授,颁发了聘书,开展经常性的党务工作培训和党课宣讲。

       (2)出台印发了《中共威海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关于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工作的意见》,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建设过硬党支部、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扛起党组管党治党责任等十个方面,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建工作进行了顶层设计。明确规定,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开好组织生活会,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召开1次;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确定评议等次;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小组会每月不少于2次,支部委员会每月不少于1次,党员大会和党课每季度不少于1次,支部主题党日每月不少于2次,处级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和党小组活动,至少参加1个其他支部组织生活会;坚持谈心谈话制度,按照“见人见事见思想”的原则,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2次,做到岗位调整必谈、新进人员必谈、入党前后必谈、出现困难必谈、受到举报必谈、履职不力必谈、受到处分必谈“七必谈”;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支部,加强支部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配齐支部书记、配强支部班子,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支部书记“头雁”作用;党组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履行分管范围内党建工作的主要领导责任,每季度专题研究总结部署分管领域党建工作,每年底将全年履职情况向党组报告。从2018年开始,党组每两年开展一次优秀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活动。

       (3)出台印发了《中共威海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关于规范干部交流等有关工作的规定》,将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党务干部与行政业务干部之间的双向交流,做到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感情上关怀,既注重适时选拔德才兼备、素质过硬的优秀行政业务干部到党务干部队伍,又按照人岗相宜原则,加大党务干部与行政业务干部的交流力度,形成党务干部从行政业务部门来、到行政业务部门去的良性循环模式。近期,调整水环境管理科1名工作人员到政工科从事党务工作,充实了党务干部队伍。

       11.关于“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

       (1)局党组对党建工作中履职不力、工作不到位的14名党员干部进行了组织处理。

       (2)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巡察整改以来,各支部严格按照每月开展1次支委会、2次主题党日,每季度开展1次党员大会、上1次党课,局机关支部党小组会每月不少于2次的标准,狠抓“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认真填写《党支部工作记录簿》,做好全程纪实。

       (3)高质量开好组织生活会。按照每年不少于2次的标准,指导各党支部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红红脸、出出汗、咬咬耳、扯扯袖。2018年底对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档案资料纪实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出台印发的《中共威海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活动方案》,对召开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作了规定。

       (4)扎扎实实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扩大评议范围,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群众和服务对象评等形式,结合组织生活会,按照统一部署,已于2019年2月底前完成了2018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5)印发了《关于将威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党支部与威海市环保科技服务公司党支部合并的通知》,把两个企业支部合建一个支部,强化对企业支部的监督指导。

       12.关于“重要教育活动不扎实”问题

       (1)局党组对3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坚持举一反三,对党建工作中履职不力、工作不到位的11名党员干部进行了组织处理。

       (2)强化组织领导,加大监督考核,对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和正在开展的“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活动,将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力度抓实抓到位。

       (3)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两强一树”活动,印发了《中共威海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活动方案》,参与对象为科级干部,整个活动分学习动员、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总结考核4个阶段,活动时间从2018年11月开始至2019年2月结束,主要任务就是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巡察整改要求,重点排查科级干部队伍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既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再排查、深整改,又举一反三、延伸整改、拓展整改,对其他方面的问题全面排查、全面整改,推动管党治党工作质量大提高,推动科级干部队伍素质大提升,带动整个环保干部队伍素质大提升,推动生态环保事业大发展。

       (4)建立了党建工作联络员制度,为各分局、科室、直属单位配备了专兼职党建工作联络员23名,负责对本支部党建活动的组织、记录与总结工作,对重要教育活动开展全程纪实,有记录、有照片,全面规范准确,做到一事一档,档案化管理。

       13.关于“党员队伍管理不严格”问题

       (1)印发了《关于规范按月交纳党费的通知》,督促全体党员通过“中国建设银行”APP及时按月交纳党费。

       (2)严肃认真地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按照要求开好组织生活会,坚持规范“三会一课”、党内谈心谈话等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并于7月中旬、10月底对党支部的党建工作进行了检查,12月底对各支部党建工作进行了考核。

       (3)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第一种形态,抓小抓早抓苗头,抓严抓细抓长,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按照《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已经对党建工作履责不力的14名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4)畅通举报渠道,拓宽举报途径,向全社会发布了《关于受理环保系统党员干部腐败和作风问题投诉举报的公告》,公开了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和举报信箱,把党员干部置于立体监督之下。

       14.关于“有7个党支部未组织党员到社区报到并参与社区共建活动”问题

       组织全体党员到社区报到,深入开展与社区绿色创建共建活动。(1)86名在职党员报到联系单已经报给社区。(2)投入1.9万余元为古北社区安装环保宣传刊板、品牌社区造型刊板、威海民俗刊板等。(3)10月12日,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了古北社区组织的寻找威海老味道活动,密切与社区联系。

       15.关于“干部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

       (1)严格按照《威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和备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出台印发了《中共威海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关于规范干部交流等有关工作的规定》,对新入职干部培训、经历单一的干部基层锻炼、人岗设置情况、借调人员情况、干部交流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统筹安排事业单位之间、事业单位与行政机关之间、分局与局机关之间、分局之间的干部交流工作,对在执法许可、财务审计、干部人事、纪检监察等岗位任职满5年的科级干部,或在其他岗位连续任职满10年的科级干部,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安排交流轮岗。一般干部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3–5年的,一般要安排轮岗。

       (2)按照以事设岗、以岗定人的原则,调度了各分局、科室、直属单位的岗位设置和领导分工情况,并建立了调整备案长效机制,更好地掌握全局人岗设置情况。

       16.关于“借调人员比例高,且党组织关系均未转接”问题

       (1)出台印发了《中共威海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关于规范干部交流等有关工作的规定》,对借调人员范围、程序进行了严格界定,对因工作需要确需借调人员的,由借入单位提出用人计划,明确用人条件、借调期限和工作岗位,经政工科审核后,报党组研究。

       (2)按照工作需要和人事相宜原则,结合机构改革,将对借调人员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清退。对特殊情况确需继续留用的借调人员党组织关系已全部转接。

       17.关于“环境信访问题整治不到位”问题

       制定了《威海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建立“市委常委分区督导,市政府分管领导包案督导,责任单位负责落实”的督导机制,由7名市委常委分包8个区市、4名市政府副市长分包负责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行台账管理、跟踪问效、挂账销号,构建起市级综合督查、区市属地督查、部门专项督查的常态化督查体系,有效推动环保督察问题的整改落实。一是组织开展“回头看”。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责成各区市政府对交办案件开展了多轮“回头看”活动,市直相关部门也针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交办案件开展交叉督导,对照案件整改方案,逐一实地检查复核,防止出现死灰复燃。二是持续开展“后检查”。开展多批次、多层面的现场抽查督查活动,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等方式,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重点案件现场督导检查,对整治缓慢、难度较大的案件,做到紧抓不放、持续跟踪,督促环保督察问题真正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已建立环境信访处置长效机制,建议建立案件会商机制,对重点环境案件召集属地政府、相关职责单位进行研判和会商。截至目前,245件已整改销号239件,其他正在有序推进。

       18.关于“扶贫项目监管存在形式主义”问题

       (1)10月15日,组织召开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将巡察组对我市贫困村饮用水水源地巡察结果及整改主要措施传达到各区市,荣成、经区汇报了整改进展情况。

       (2)10月19日,组织到荣成、经区现场督导贫困村饮用水水源地整改情况。

       (3)10月23日,对荣成分局、经区分局分别下发《关于报送市委巡察反馈贫困村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改情况的通知》,10月25日荣成、经区分局已经以正式文件上报整改报告。

       (4)11月5日,第二次组织到经区督导贫困村饮用水水源地环保设施情况,该环保设施按照建设标准已完成。

       (5)出台了《关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省定贫困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提升工程建设和验收的通知》,对省定贫困村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和验收提出要求。目前,各区市对贫困村饮用水水源地的“回头看”工作均已完成。

       19.关于“‘两个责任’弱化。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意识不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力,主要分工长期未进行科学调整”问题

       (1)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的要求,建立了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制定了《中共威海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关于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工作的意见》《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威海市环境保护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络员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2018年初专题研究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120份,并根据人员调整变动情况,动态做好责任书补签,严格按照责任书履责尽责;7月17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前段时间工作进行了总结,深入剖析了三方面共性问题,并提出了下步的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11月7日,专题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整改推进落实会并下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通报。

       (2)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季度专题研究总结部署1次,每年底将全年履职情况向党组进行1次报告,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让每一名班子成员将管党治党责任时刻扛在肩上。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针对巡察反馈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力问题,各班子成员分别召开1次专题会议,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研究总结部署。

       (3)根据工作需要和班子成员变化,6月19日,发布了《关于调整局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对滕夕章、刘昌军、孙志逊、王希海同志的工作分工进行了部分调整;下步将结合生态环保机构改革,待领导班子配足配齐后,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

       20.关于“2013年至2015年,党组未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问题

       (1)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工科,由分管班子成员任办公室主任,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

       (2)严格落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生态环保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3次。2018年初专题研究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120份,并根据人员调整变动情况,动态做好了责任书补签,严格按照责任书履责尽责。7月17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前段时间工作进行了总结,深入剖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下步的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11月7日,专题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整改推进落实会并下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通报。

       21.关于“2013年至2016年,选拔任用的27名科级干部中有22人未进行任前谈话”问题

       严格按照《威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要求,严格落实干部任前谈话制度,切实做到凡提必谈。

       22.关于“有7个党支部未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制度”问题

       建立和完善党内谈心谈话制度,拟定了《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初稿,按照“见人见事见思想”的原则,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2次,做到岗位调整必谈、新进人员必谈、入党前后必谈、出现困难必谈、受到举报必谈、履职不力必谈、受到处分必谈“七必谈”。巡察整改以来,各支部普遍开展了一次党内谈心谈话,进一步发扬了党内民主、增进了党内团结。

       23.关于“系统内未逐级开展廉政谈话”问题

       (1)党组书记带头,层层逐级开展廉政谈话,每季度谈1次,确保全覆盖、无盲区,全程纪实、全程留痕、档案化管理。印发了《威海市谈话记录本》,按要求逐级开展了一次廉政谈话。

       (2)将廉政谈话开展情况作为党员干部述廉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24.关于“政商关系‘亲’而不‘清’”问题

       (1)建立了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三张清单,全面落实局党组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格教育党员干部,严格管理党员干部,严格监督党员干部。

       (2)严格按照《威海市环境保护局党组议事规则》,对涉企的项目审批、环境执法、环境监测、专项资金分配等重要事项必须进行集体研究,并在一定范围内做好公示公开。正在研究制定《威海市环境保护局“三重一大”事项廉政风险评估办法》,凡涉及涉企的“三重一大”事项,都要事先进行廉政风险评估,做到前置管理、源头控制。

       (3)拓展监督体系,通过设立监督举报平台、开展廉政谈话、排查廉政风险点、强化监督执纪等方式监督权力运行,依法依规查处侵害企业利益、与企业进行利益输送、与企业关系不“清”的党员干部。巡察整改以来,向全社会发布了《关于受理环保系统党员干部腐败和作风问题投诉举报的公告》,公开了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和举报信箱,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按要求逐级开展了廉政谈话。

       (4)党组理论中心组认真学习了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动员大会精神,下步将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一次办好”,当好企业的咨询员、导办员、代办员。

       (5)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市纪委、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学习测试。

       (6)强化廉政警示教育,通过收看视频会议、接受专题辅导、参加竞赛等形式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邀请市纪委宣传部领导为全局90名党员干部宣讲党风廉政和职务违法犯罪预防;分批次组织70多名党员干部到市反腐倡廉教育展厅接受廉政教育,并重温了入党诗词;集中观看了《失衡的代价》《迷途》《失控的“雅好”》等6部警示教育片,并以局内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镜鉴,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处分一人、震慑一片、警示一批”的效果。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攻坚整改,解决了一批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一批过去想办成而没有办成的难事,探索建立了一批制度机制,问责查处了一批违纪干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市委要求相比,与干部群众期盼相比,与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巩固深化集中攻坚整改成果的任务仍然艰巨。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严格按照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及市委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后半篇文章”。

       (一)强化政治引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党组班子切实发挥带头示范作用,进一步牢树“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带动作用,强化对各党支部理论学习的督促指导,把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第二卷)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书目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等党纪党规党法作为主要教材,坚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坚持与重要教育活动开展相结合,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视察威海重要指示精神,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纳入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纳入正在开展的“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活动,努力把习近平总书记对威海的亲切关怀转化为推动美丽中国、美丽山东“威海篇章”的强大动力,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我市环保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强化建章立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工作长效常态机制。坚持把整改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相结合,把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相结合,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两强一树”活动,在全局开展一次“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活动,整个活动分学习动员、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总结考核4个阶段,活动时间从2018年11月开始至2019年2月结束,主要任务就是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及市委巡察整改要求,重点排查科级干部队伍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既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再排查、深整改,又延伸整改、拓展整改,对其他方面的问题全面排查、全面整改,实行“挂号建账、对号查账、销号下账”管理模式,切实做到真整改、严整改、全整改,不断深化扩大巡察整改成果。同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一手抓制度完善,围绕“工作开展到哪里,制度就建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的目标,再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做到全链条、全过程、全覆盖,并搞好新旧制度衔接,动态做好制度“立改废”,确保制度科学管用实用;一手抓制度执行,以制度促改革,向制度要活力,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执行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坚决纠正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现象,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真正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

       (三)夯实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决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严字当头,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一是进一步夯实党组主体责任,健全党组抓党建、抓党风廉政建设、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机制,充分发挥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督导作用,坚持每年专题研究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3次,将管党治党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递责任,拧紧知责明责、履责尽责、考责问责的责任链条。二是进一步夯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并充分发挥“头雁”作用,带头知责明责、履责尽责、考责问责。三是进一步夯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层层传导责任,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履行分管范围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的主要领导责任,坚决做到每季度专题研究总结部署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每年底将全年履职情况向党组报告。四是进一步夯实各单位“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进行立体式、多时空、全链条监督,管住关键事、管到关键处、管在关键时,加密加严考核,计划每半年对“一把手”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1次综合考核;各党支部书记发挥好“头雁”作用,带头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强化政治担当,坚定不移不折不扣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巡察是政治巡察,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四个意识”牢不牢的“试金石”,作为“四个自信”坚不坚定的重大考验,作为践行“四个服从”“两个维护”坚不坚决的政治举措,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以永远在路上的战略定力和耐心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一是坚决抓好后续整改,对已经整改到位和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着力抓好整改成果巩固和工作深化,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的任务,继续集中攻坚,跟踪抓好落实,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定期调度,坚决防止边改边犯。二是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组长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副组长履行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成员履行本单位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整改工作,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市委和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对问题整改不积极、效果不明显、进度缓慢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整改落实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三是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政治举措,正确处理好巡察整改与党建、生态环保工作的关系,做到以巡察整改工作促进党建工作,以党建工作统领生态环保工作,加强党对生态环保工作的领导,把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贯穿生态环保工作全过程、全链条,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加强党的建设、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打造美丽中国美丽山东的“威海篇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生态环境质量在全省“双领先”的实际成效,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政治生态更加风清气正,以扎扎实实的整改成效向市委和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31-5230876;邮政信箱威海市环翠区光明路92号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whhbjzgk@wh.shandong.cn

中共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19年3月21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