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威海市海洋发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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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6月12日至7月27日,市委巡察组对市海洋与渔业局党委进行了巡察,9月1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海洋与渔业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海洋与渔业局党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傅逊书记在十五届威海市委第五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上,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市海洋与渔业局党委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机遇,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增强政治定力,确保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海洋与渔业领域落实落地。2018年9月21日,召开党委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局反馈巡察意见精神,专题研究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明确责任分工。10月8日,党委会对整改措施进行集体研究修改。10月21日,召开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成员围绕巡察反馈问题主动认领,深刻对照检查,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10月26日,听取各科室、单位整改落实工作汇报,对巡察整改再动员再部署。11月14日,召开巡察整改调度会议,市委巡察整改进入验收阶段,要求各科室、单位保质保量完成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通过一系列安排部署、定时调度,形成了高度共识和强大合力,为自觉整改、全面整改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局党委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工科,统筹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各项工作;研究制定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的总体要求、整体安排、任务分工和具体要求,建立工作台账,逐条逐项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各科室、单位按照局党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整改落实工作,形成了责任层层落实、任务层层分解的整改工作体系。 (三)突出问题导向,全面彻底整改落实。一是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建设有关问题整改。着眼解决思想政治建设有偏差,党委核心作用弱化问题,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二是深入开展组织建设有关问题整改。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加强党员教育监督管理,推进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三是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有关问题整改。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坚决纠正“四风”及新表现,对苗头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四是深入开展纪律建设有关问题整改。深化党风廉政教育,持续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对巡察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从严从实追责问责,形成了整改高压态势。五是深入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有关问题整改。对上次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进一步修改完善制度机制,出台行业监管意见,对整改不力的责任人追责问责。 (四)加强督导问责,全力确保整改成效。市海洋与渔业局党委发扬“钉钉子”精神抓整改,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的要求,在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采取定期调度的办法实施整改,定期调度各科室、单位整改工作进度,各科室、单位将整改任务进展情况报送局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党委对进度慢的督促提醒;对整改不力的严厉批评,推动所有责任人,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起责任,坚决防止打折扣、搞变通,确保巡察整改进度,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真正整改到位。 (五)坚持统筹兼顾,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是把抓整改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二是把抓整改与国家海洋督察、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结合起来,能够马上整改的,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需要一定时间的,深入研判,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三是把抓整改与建设创新型国际海洋强市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更加注重经略海洋”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科学用海、科技兴海、产业强海、生态护海、开放活海,全力打造创新型国际海洋强市。 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思想政治建设有偏差,党委核心作用弱化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 根据市委宣传部要求,开展“大规范、大补课”整改行动,集中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内容,每次中心组学习,都安排两名党委成员撰写学习体会,作主题交流发言,其他同志作补充交流,切实提高了学习质量。修改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对学习时间、频次、方式和内容,作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二是引领海洋经济发展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 1.局党委将海洋经济作为中心工作,巡察开始至2018年底,党委会召开6次党委会议研究海洋经济工作。省委巡视期间,积极报送海洋强市建设情况,提出存在问题,争取政策支持。中办督查期间,牵头起草我市经略海洋情况汇报,围绕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的海洋港口、完善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绿色可持续的海洋生态环境全面总结我市成绩,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对海洋强市建设总体方案和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重点项目和重点事项建立台账,定期调度。开展了全市海洋经济普查和运行监测,摸清底数,及时掌握发展情况,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2.以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创建为抓手,落实资金6646万元,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加大资金投入,开发了深海鱼油、海参多肽类系列保健品、新型辅助降低Ⅱ型糖尿病海参功能食品、基于金枪鱼骨胶原的海洋医用食品、高效饲料添加剂等系列产品,2018年实现产值120多亿元,增长超过14%。以海洋观测监测探测、海洋工程配套装备等为重点,开发海洋工程用碳纤维复合材料、深海油气高效采集与分离装备、船用南极磷虾高效加工设备等10个填补国内空白的新产品,2018年海洋装备实现产值620亿元,增长12.5%。 3.牵头制定了《威海市海洋生物与健康食品产业集群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下步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重点项目。开展了智慧海洋调研,形成海洋大数据中心建设方案并报市大数据中心论证;目前正积极与相关企业和单位对接,就建设海洋投资公司进行深入调研。 4.开展了“打造创新型国际海洋强市•我们在行动”专题宣传活动,目前已组织开展两次大型主题宣传活动。与电视台签订了推进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合作协议,依托海洋频道开展全方位深度宣传。2018年8月和10月,先后成功举办2018蓝碳倡议国际会议、第七届世界海洋大会,汇聚世界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00多名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围绕蓝碳研究、共创智慧海洋和共建生态文明等进行深入交流,搭建了国际海洋合作高端平台。 三是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到位 1.议事规则不明。修改完善了《市海洋与渔业局党委工作规则》,原则上党委会每周一开,局长办公会议在党委会后召开或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党建、干部人事、意识形态、维稳、三重一大事项、重要决策部署和明确要求由党委会研究的事项由党委会研究,一般性业务性工作由局长办公会议研究。 2.“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民主。修改完善了《市海洋与渔业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的范围特别是大额资金的标准,进一步细化了会议决策程序,每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邀请纪检组参加,明确要求各科室、单位要在“三重一大”事项完成后一周内将相关资料报政工科,建立规范完整的“三重一大”事项档案。 3.重要项目论证不科学。修改完善了《威海市海洋与渔业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市海洋与渔业局相关业务科室按照业务分工,对各区市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有关部门单位或局属相关科室单位进行充分、详细论证,对符合条件和可行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参照专家评审结果提出意见,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党委会议研究。” 四是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力。召开党委会议,通报市委巡察反馈我局在抓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党委成员和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任成员,建立了《市海洋与渔业局党委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加强了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负责地向市委总结报告抓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每位党委成员都认真查找了个人在抓意识形态工作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坚守网络舆情阵地建设。组织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开展文明微信推广,开展“中国好人榜”身边好人线索推荐工作,宣传先进事迹,弘扬正能量。发挥海洋频道宣传主渠道作用,通过“魅力海洋”、“海洋论坛”、“海洋资讯”等栏目全面宣传海洋动态,强化关心海洋、爱护海洋意识。与电视台合作创办“威海蓝色发布”公众号,定期推送反映海洋与渔业领域的相关信息稿件。积极开展政法新媒体平台应用推广工作,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下载关注订阅中国长安网客户端、中国长安网微博、“长安剑”微信公众号、山东长安网微博、“齐鲁石敢当”微信公众号,着力提高政法宣传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二)组织建设抓而不实,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力 修改完善了《局党委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促进党建制度落实。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召开全系统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市海洋与渔业局第一届直属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并报市直机关工委审批。指导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党总支和三个直属党支部,进一步强化了基层党建工作力量。 二是党员队伍建设问题较多 分别对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市海洋与渔业安全应急指挥中心、市海洋与渔业监测减灾中心具体负责发展党员工作的人员进行了书面提醒,由当事人实事求是地写出了情况说明。研究制定了《市海洋与渔业局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了发展党员工作。制定了《市海洋与渔业局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评价考核标准》,组织对各支部党务干部进行了培训,要求各支部对照标准,查漏补缺,年底严格按标准进行了考核。 三是组织生活不严不实 1.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严肃。修改完善了《“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对各支部今年以来《党支部工作记录簿》进行了集中检查,各支部之间互相检查、互相学习,对照先进找差距,对记录不符合要求、活动次数达不到要求的党支部进行了通报。要求各支部及时向灯塔党建在线--“山东e支部”上传组织生活资料,安排管理员在后台及时关注,对不上传资料的及时督促提醒。 2.组织生活会不扎实。对监测减灾中心2017年照搬上年度组织生活会材料的5名党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修改完善《组织生活会制度》,进一步明确制定方案、谈心谈话、自我剖析、撰写提纲、开展批评、情况报告等工作程序,强调生活会资料的整理归档。11月初下发《关于召开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各支部围绕巡察问题整改认真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 四是干部人事管理不规范 1.混岗混编现象严重。我局及时与省渔业互保协会沟通协调,研究互保协会威海办事处人员问题。11月9日收到省渔业互保协会《关于加强威海市市级渔业互保队伍建设的批复》后,当天就召开会议,对威海市办事处人员、车辆、办公室、财务等工作进行规范,原与机关科室混岗工作的6名办事处人员除1人辞职外,其余5人搬出局办公楼,办事处独立开展工作。对长期与局机关混岗混编的1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将结合机构改革整改到位。 2.未按规定要求交流轮岗。局办公室、政工科、市场与质监科三个科室的负责人任职时间超过5年,由政工科提出了交流轮岗初步意见。待机构改革“三定”工作完成后,再根据实际安排工作岗位。 3.执法队伍老化,工人身份人员占比较高。一是2018年通过公开招考为支队录用工作人员2人,近3年支队共招考本科以上学历、35岁以下工作人员17名,从各区市选调本科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工作人员5名,进一步改善了队伍知识和年龄结构。二是积极开展培训学习,提高队伍整体素质。2018年,支队自己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培训1次,选派参加上级组织各类业务培训23人次,结合执法办案,以会代训46人次。 4.干部档案专审不及时。自10月下旬开始,抽调直属单位9名工作人员,在局政工科统一组织下,对原由我局自行管理的人事档案严格按规定开展专审、整理和移交工作,截至2019年1月,共完成专审、整理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交人事档案117份。 (三)作风建设不深入,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 一是工作作风不扎实 1.海域使用金征收不及时。组织开展海域使用金征收问题专项治理,安排专人对各区市2013年来征收海域使用金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督促各区市加大海域使用金收缴力度。对由我局直接征收的海域使用金,经过多次催缴,截止2018年底,已全部缴清。下一步将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杜绝出现欠缴海域使用金的行为。 2.“蓝色港湾整治行动”项目进展滞缓。组成工作组先后5次现场督导调度,对照存在问题逐一确定整改措施,推动项目快速推进。目前项目已经全面完工,工程竣工决算正在审计中,单体工程验收报告等大量验收资料正在完善中,工程决算审计完成后,将立即开展竣工验收并申请省级竣工验收。在2018年8月份国家财政部组织的项目绩效考核中,项目因工程进展速度快、效果好、资金使用规范、水质改善最为明显,得分全省第一,得到财政部高度评价。 二是行业扶贫工作抓得不实 局党委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重要内容,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下发《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调整海洋与渔业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的通知》,完成《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渔业行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有关扶贫工作重大事项均在局党委会上通过,2018年10月份引导渔业企业参与“各界聚合力共圆微心愿”活动,领取港西镇贫困户各类“微心愿”51个,共计1.7万元。指导吉兴水产养殖农民合作社与马场村签订了补充协议,对资金来源和数额等进行了明确。要求乳山市和文登区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每季度上报两个渔业行业扶贫项目实施情况,2018年,文登区扶贫项目收益15万元已经拨给三个扶贫村,三个村各将1.5万元计入村级扶贫基金,3.5万元纳入村集体收益。乳山市扶贫项目收益5万元已于2019年1月拨给马场村委,现正在筛选贫困人口,按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分红,剩余资金将纳入村级扶贫基金。 三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 1.局机关及下属单位长期借用行业协会车辆。2018年5月份将渔业互保办事处车辆全部封存,11月14日将所有车辆全部移交给办事处管理使用。 2.办公用房使用不规范,在局机关办公楼负层为所有处级干部配备应急值班室。在巡察期间已整改的基础上,根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用房清理最新要求,将领导应急值班室和工作人员值班室合并,统一安排在一间值班室。山东省渔业互保协会威海办事处已搬出机关办公楼,对超面积使用的服务用房、附属用房全部清理到位,办公楼空置的房间全部贴封条封存。 3.虚列会议费共计12笔3.13万元,用于报销无公函接待费用。对局办公室主任进行了批评教育,其本人做出了深刻检查。研究制定了《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经费开支管理制度》,从制度上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明确规定无公函不予接待,要求各科室组织的会议必须一会一结,由科室人员用公务卡结算后按程序报销。编印了《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报销知识明白纸》,组织集体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规矩意识。 (四)纪律建设不严不实,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 一是管党治党宽松软 1.责任意识弱化。修改完善了《市海洋与渔业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了局党委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责任。制定了《市海洋与渔业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制度》,局党委会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市委对我局开展巡察以来,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工作3次,2018年8月3日召开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的党风廉政专题会议,10月26日召开了全系统党员大会,传达市纪委、监委对原局长马端兴的双开决定,要求全体党员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为鉴,自觉做到坚守理想信念,敬畏纪律法律,进一步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8-9月份,党委委员与分管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开展了廉政谈话,中秋国庆节前,由分管领导负责,对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重要节点提醒谈话。 2.岗位风险防控抓得不严。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了海域使用确权、渔政管理和使用金收缴三个专项治理工作,在市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的监督指导下,对各区市海洋与渔业主管局开展扫黑除恶及专项治理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组成三个工作组,对三个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排查。在全系统干部职工中开展防止利益冲突专项调查,重点排查干部职工及亲属有无违规经营渔船、领取燃油补贴及从事其他与海洋渔业相关的经营活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燃油补贴发放工作流程,制定了《威海市国内捕捞机动渔船和养殖机动渔船油价补贴申报、审核及发放办法(暂行)》,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不发生违规问题。 3.违纪违法问题多。一是加强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邀请市纪委宣讲团开展新《条例》宣讲,组织全体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德廉知识测试。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赴威海市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先后组织收看《象牙塔里的蜕变》、《失控的雅好》等警示教育片4次。二是加强对直属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工作纪律等情况的检查,指导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安全应急指挥中心、监测减灾中心对办公用房使用进行了整改,对腾空的办公用房进行了集中封存。三是坚持用好第一种形态,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切实防止严重违纪问题发生。结合巡察反馈问题,深入自查自纠,先后对6名干部进行书面提醒,对12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二是专项资金和项目运作疏于监管 1.滞留、挪用专项资金。对局财务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深刻检查。修改完善了《威海市海洋与渔业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从制度上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明确要求:“由市海洋与渔业局承担的项目,由业务科室会同财务科室制定资金使用方向,细化资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报上级部门批复。财务部门严格按照批复内容使用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强化财务支出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压减基本支出。当基本支出指标不足时,及时上报请示文件,申请增加行政事业性专项经费预算安排,避免出现挤占专项资金问题。 2.项目管理不规范。修改完善《威海市海洋与渔业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市海洋与渔业局相关业务科室按照业务分工,对各区市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有关部门单位或局属相关科室单位进行充分、详细论证,对符合条件和可行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参照专家评审结果提出意见,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党委会议研究。局党委会批准后,由业务科室负责下达批复或行文转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批。”“严格按照要求设立项目实施期限,并在实施期限完成项目建设,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因素不能按期完成的,需逐级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原因、日期。延期内仍不能完成建设任务的,不再延期。”对海洋与渔业项目论证、项目执行期限等关键环节提出明确要求并抓好落实。制定《威海市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从放流任务确定、差异化招标、苗种管理、验收投放、放流水域管护等各个环节提出明确要求,规范全市增殖放流工作。制定《威海市国内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转移支付市级审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从职责与分工、项目申报与立项、项目资金管理、项目监督管理和验收等方面明确管理要求,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是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突出 1.报销手续把关不严。对局规划财务科、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财务装备科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做出深刻检查。修改完善了《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经费开支管理制度》。规定:“经费开支所有原始报销单据必须由经办人、科室负责人签字,交财务科审核后,报局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财务科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规定和手续的开支,有权拒绝审核、付款。” 2.违规使用现金支付。修订《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经费开支管理制度》。规定:“公务卡适用于原使用现金结算的零星商品服务支出,包括差旅费、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维修费、书报杂志订阅费等。使用公务卡后,要尽量减少现金支出数额,凡可以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须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支付,财务部门不再办理现金提取业务。”逐步过渡到“无现金”支付。我局于2017年6月至今,未办理现金提取业务。 3.会议费管理、公务接待不规范。对局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书面提醒。在《经费开支管理制度》中进一步规范了会议和公务接待管理,从严控制在定点酒店召开会议,严格控制与会人数、会议时间和会议室大小,严格控制就餐人员和标准,在事前审批和一事一结的基础上,除大型会议外,公务接待和一般性会议均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4.超标准超范围就餐。修改《经费开支管理制度》,明确严格控制会议审批和公务接待用餐管理,坚决遵守规定要求。除涉外活动,基层工作人员每人每餐不超过30元,在会议定点饭店就餐的,享受三类会议餐费标准。 (五)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力 1.“列支范围和渠道不规范” 边改边犯,审计部门两次审计和财政部门专项资金检查也都指出了该问题,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情况仍很突出。对局财务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深刻检查。修改完善了《威海市海洋与渔业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从制度上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明确要求:“由市海洋与渔业局承担的项目,由业务科室会同财务科室制定资金使用方向,细化资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报上级部门批复。财务部门严格按照批复内容使用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强化财务支出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压减基本支出。当基本支出指标不足时,及时上报请示文件,申请增加行政事业性专项经费预算安排,避免出现挤占专项资金问题。 2.“违反公务用车规定”的问题始终未整改,与省渔业互保协会至今未完全脱离关系,直至本轮巡察进驻才暂停使用相关车辆。自2018年5月下旬将互保协会车辆全部封存后,公务用车一律从平台租用。同时,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多次与省渔业互保协会协商威海办事处人事及车辆有关问题,2018年11月9日收到省渔业互保协会《关于加强威海市市级渔业互保队伍建设的批复》后,立即召开会议,对威海市办事处人员、车辆、办公室、财务等工作进行规范,办事处已开展独立办公,人员、财务等保持独立,11月14日,机关和下属单位借用行业协会车辆全部移交协会管理。 3.“执法不严”的问题仍然存在,群众对休渔期渔船出海偷捕多有反映,意见很大。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休渔氛围。2018年伏休开始至年底,我市协调辖区20余家媒体,广泛开展了媒体宣传,全市累计发放《致全省渔民渔工一封信》等宣传材料50000多份,发送短信、网站消息32000多条,在重点码头、路段、市场悬挂伏季休渔、防电信诈骗、扫黑除恶等宣传横幅600余条。二是加大监管力度,管控风险隐患。全面推行了渔船渔港包保责任制。组织1423名基层干部对渔船、渔港实行“双包保”,渔船管控经验在全省转发推广。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行为。集中开展违禁渔具清理整治。伏休期间,全市共收缴各类违禁网具13342套,取得了良好的执法效果和社会影响。强化综合执法协作。会同市检察院、公安局、海警支队召开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联席会议,共同出台《建立打击破坏海洋渔业资源犯罪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2018年先后召开联席会议三次,对涉案渔船进行会商,休渔期间,全市共查获涉嫌人员74人,刑事立案10起,拘留41人,拘捕6件10人,移送起诉4件21人。联合省总队第二支队开展了六轮实船查验,对发现的问题渔船依法严厉查处并限期整改。市支队四个副支队长分别带领分管科室执法人员,轮流出海检查。开展了清理整治外省籍渔船专项行动。会同边防、海警共同制定《威海市清理整治外省籍跨界作业渔船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实施方案》,查获外省籍违规渔船156艘,驱离外省籍渔船1300余艘次,维护了我市正常渔业生产秩序。研究制定了《全市秋冬季节渔船管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渔业生产秩序,确保渔区和谐稳定。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目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对表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任务仍然艰巨,特别是一些深层次问题,需要下大力气逐步加以解决;巡察反馈突出问题和移交问题线索,需要深挖彻查。市海洋发展局党组将继续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加大力度深化整改,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做到整改落实到位、追责问责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从严从实推进党的建设,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为海洋与渔业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威海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和服从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更加自觉地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部署,自觉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全面提升党的建设和海洋渔业事业发展水平。 (二)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扛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牢固树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理念,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在“三重一大”等方面,加强监督约束,严格审核把关。严格落实基层党建目标责任清单和考核办法,建设过硬支部,打好基层基础,加强支部书记培训、党员教育管理、支部考核监督工作,切实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严格落实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和“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实施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等办法,压实基层党支部从严教育管理党员干部主体责任,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与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紧密结合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覆盖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 (四)持续纠正“四风”不止步,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 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风”问题的重要指示,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和省市有关要求,时刻紧盯“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坚持用完善的制度、全面的监督、严格的整改,不断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严格落实考核评价和惩戒问责机制,持续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下一步发挥机关党委、纪委作用,严格干部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追究,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五)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推进海洋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认真贯彻“坚持陆海统筹,加快海洋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执行落实《威海市海洋强市建设总体方案》和《威海市海洋强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为重点,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强化一个职责,即全面强化综合协调海洋事务、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的职责,全力推进海洋强市建设。二是抓好两个整改,强化督导调度,按要求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56起未结案件和国家海洋督察反馈的20个问题的整改,确保按期完成任务。三是实施三个规划,实施《水域滩涂养殖规划》、《威海市海岸线资源保护三年行动计划》和《海洋生物产业与健康食品产业集群三年行动计划》,促进海洋产业转型升级。四是打造四大平台,打造海洋大数据中心、一批海洋科技平台、湾长制管理平台和海产品交易平台,提升海洋产业核心竞争力。五是重点推进五大产业突破,持续推进远洋渔业、海洋牧场、休闲渔业、海洋生物医药和海洋高端装备产业延伸产业链条,扩大规模现效应。六是实施六大执法行动,实施市区养殖清理整治、违法围填海专项整治、伏季休渔、安全生产、涉外渔业、水产质量监管执法行动,规范海洋开发秩序,促进海洋资源科学、规范、高效开发。 同时,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筹备举办中国牡蛎大会、世界海洋牧场与休闲渔业发展高峰论坛等国内外涉海大会,吸引集聚海洋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来威交流、研讨,进一步在国际上发出威海声音,提升威海海洋城市的国际知名度,助力打造创新型国际海洋城市。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31-5237606;邮政邮箱 威海市统一路420号;电子邮箱hfjzgk@wh.shandong.cn。 中共威海市海洋发展局党组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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