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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泊于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04-1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纪委监委 字号:[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31日至9月15日,市委巡察组对泊于镇党委进行了巡察。10月26日,市委巡察组向泊于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常抓不懈

市委第五巡察组向泊于镇党委反馈了“四个意识”不够强、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政治站位不高、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管党治党偏松偏软,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共4大类、13项具体问题,并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切实扛起责任、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标本兼治、认真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四方面提出意见建议,泊于镇党委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市委第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要求全镇上下要切实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泊于镇党委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党委会,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做好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在整改过程中,每天通过重点工作督办的形式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调度,每周党委扩大会汇报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镇党委副书记先后7次在周一机关干部例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强调,先后4次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进一步统一全镇上下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自觉性、使命性,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细化任务措施,明确目标责任。研究制定《中共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泊于镇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将整改任务分解,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75小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逐个问题销号,确保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目前,13项具体问题已按照巡察组要求全部整改到位。

(三)全程跟踪督导,加快整改进程。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组织委员为组员的巡察整改督导工作小组,每天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督导。镇党委书记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巡察整改工作全力推进、全面参与、全程督导,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每天调度、每周汇总,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改进展缓慢的责任领导亲自督导,了解存在困难,提出指导意见,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四)健全长效机制,强化成果运用。坚持在堵塞漏洞、完善机制上下功夫、见成效。在巡察整改工作中,主次分明,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难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整改,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通过完善制度,落实责任,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自觉查找在其他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形成自我发现问题、自我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成果。目前,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已制定或修订《泊于镇党委议事规则》、《泊于镇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等各类意见通知、制度办法和规定要求29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6人,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推动镇域工作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聚焦问题、动真碰硬,从严从实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根据《中共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泊于镇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各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对照方案认真组织整改,逐一销号落实,确保了整改反馈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一)关于“‘四个意识’不够强,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 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不到位。

(1)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镇-片-村三个层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十九大精神及省、市各级贯彻落实意见,制定《泊于镇党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并下发至各片区、各基层党组织,发放《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等学习教材,组织全镇各党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去年10月27日,召开全镇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会议;11月22日,邀请市委党校教授到我镇作十九大精神报告,同时镇党委书记讲党课,真正引导全镇党员干部将十九大精神学懂弄通。今年3月15日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镇党员学习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并组织全镇党员积极参与灯塔党建在线平台“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并每天统计通报答题情况。(2)成立服务保障新城建设领导小组。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服务保障新城建设领导小组,并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发至各小组成员、各施工单位,坚持每月召开1次新城重点项目工作调度会,对征地拆迁、工程进度等新城建设重点工作进行调度,加强对新城建设服务保障力度。(3)细化服务保障新城建设考核办法。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考核办法中关于棚户区改造、征地拆迁、墓地搬迁等新城建设重点工作的内容进一步进行细化完善,详细列清奖惩标准、考核分值等具体内容,每月严格按照考核办法进行管理。(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三堂课”制度落实。制定并下发《泊于镇农村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三堂课”制度实施方案》,并组织各村组织委员、纪检委员认真学习,要求全镇33个村必须上好廉政教育课、集中议廉课、述廉评议课,并将“三堂课”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以考核倒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泊于镇农村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三堂课”制度实施方案》实施后,打通了农村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三堂课”开展以来,镇域信访量明显下降,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2.议事决策不科学不规范。

(1)细化班子分工。修改完善《泊于镇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各班子成员职责分工。(2)完善会议制度。制定并下发《泊于镇党委会议事规则》、《泊于镇专项工作小组议事规则》,对党委会成员、党委议事程序、党委会的议事原则和纪律及专项工作小组会议事范围、会议议题、会议组织、议事程序等进行明确规定,巡察整改以来,累计召开党委会21次,书记办公会8次,党委扩大会22次,专题会议47次,各班子成员均按照《规则》要求抓好落实。(3)研究制定《泊于镇党委“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10项重大决策事项、3项重要干部任免事项、6项重要项目安排事项、8项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进行明确规定,细化了决策程序、责任追究等内容,从制度上预防权力腐败,确保决策规范。(4)严格落实集中议事决策制度。将《泊于镇党委“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印发给每名班子成员,认真研究学习,增强了班子成员坚持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自巡察整改以来,凡“三重一大”事项均严格按照制度进行集体决策,先后集体研究了官庄村抬田区出租、原政府家属房处理、饮用水源地项目建设等5项重大事项,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

3.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1)完善会议制度。制定并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会议事内容的通知》,明确了书记办公会、党委会、党委扩大会、专题会议的议事内容,分清党委会与党委扩大会、书记办公会区别,对纪律处分、发展党员等党内工作事项,严格按照要求召开党委会进行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已召开了6次党委会,分别对发展党员、纪律处分、传达上级党建会议精神、党风廉政“三堂课”、加强团建工作等进行集体研究,并由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纪要。(2)加强党委对团建工作的领导。制定《泊于镇党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团建工作的方案》,紧跟党建步伐,认真贯彻团要管团、从严治团方针,坚持以党建带团建工作思路,每年至少组织2次专题活动,不断夯实共青团基层基础。(3)圆满完成村和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以农村“两委”换届选举为契机,研究制定《关于成立泊于镇农村、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圆满完成全镇27个村和6个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选出新一届村居“两委”成员126人,其中,87人连选连任,女性43人;公布党组织书记27人,产生村(居)委员会主任33人,实现书记、主任“一人兼”21人,两委交叉任职54人;实现了100%的村按要求顺利换届、 100%的村一次性选举成功 、100%的村选出妇女成员、 100%的村没有出现信访问题“四个100%”的良好效果。(4)严肃换届纪律。一是去年11月15日主题党日活动,由镇纪委书记围绕党规党纪等方面内容,通过远程教育视频会议系统,为全镇党员上党课,党员遵规守纪意识不断提高。二是制定《关于严肃查处村级组织换届贿选行为的通知》,对贿选行为、政策界限等进行明确规定,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遵守换届纪律。三是对白马南、大邓格和温泉寨等不稳定村,由镇纪委书记与村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四是农村“两委”换届选举期间,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对发现的贿选行为严肃查处,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换届期间对2名拉票贿选人员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二)关于“政治站位不高,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制定《泊于镇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工作参考流程图》,按照会前、会中、会后三个阶段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流程进行规范,并于去年11月29日,组织全镇各村组织委员召开会议进行传达学习,换届前,根据上级要求,组织全镇村和城市社区开展了换届选举专题组织生活会。换届结束后,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全镇党组织开展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制定实施方案,严把流程,做到各个环节“痕迹化”管理。(2)制定《领导班子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在党委扩大会上组织班子成员进行集中学习,要求班子成员既要参加党员领导干部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同时,由党政办负责签到,严格出勤考核。

2.执行党建制度不严格。

(1)制定《泊于镇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计划》,印发《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及程序要求》,并于去年11月29日召开全镇组织委员会议进行传达学习。(2)加强机关支部管理力度,将机关支部分为10个党小组,每月22日前收取各党小组会议记录和当月党费,目前,已累计收取各党小组会议记录6期;严格落实每周五下午机关支部固定活动日制度,组织开展机关支部党员学习教育或集体活动,目前,已累计开展公文写作、企业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培训等专题讲座20期,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3)制定《泊于镇“两新”党组织建设标准》,每月召开“两新”组织负责人及党建指导员工作会议布置当前工作。对基层组织换届是否有批复以及会议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查实均有党委批复,对其中部分党组织没有留存会议记录等情况作出书面说明。(4)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建立积极分子、党员台账,要求各支部特别是超过三年未发展党员的支部,要适时发展条件成熟的入党申请人为积极分子。巡察整改以来,已发展党员10名,入党积极分子20名。

3.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弱化。

(1)完善规章制度。制定《泊于镇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及《泊于镇“两新”党组织建设标准》并下发至各基层党组织,加强农村、“两新”党组织建设。(2)规范企业党支部管理。将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10家企业及时建立联合党支部进行管理,撤销已倒闭企业党支部,确保党员组织生活正常进行。(3)加强后进班子整治。健全岛邓家、屯钟家支部班子,充分发挥考核约束作用,在农村考核办法中对班子建设作出明确规定,去年10月以来对大邓格等村情不稳定的村给予考核扣分,以考核倒逼班子建设。(4)加强党员学习教育。每月15日定期组织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目前,已累计开展“知灯塔、学灯塔、用灯塔”、“学习十九大”等主题党日活动5场。制定《泊于镇党员负面清单》并下发至各支部。下步根据上级通知,适时启动“今冬明春”党员集中培训教育,按时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党员年终民主评议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管党治党偏松偏软”的问题

1.党委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1)健全完善制度。一是制定《泊于镇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制度措施,党风廉政建设不断规范。二是制定《泊于镇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清单》,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政治责任。三是制定《关于农村基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办法》,每季度按照《办法》规定进行考核,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监督力度,切实提高廉洁从政和为民服务意识。四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制度,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对存在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进行集中研究决定,目前已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2次。(2)加大党风廉政教育培训。每逢重大节假日前召开党委扩大会、机关干部大会,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重点强调。定期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2017年12月2日,组织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主体责任意识内容。(3)强化廉政监督。结合前期村级工作督查工作,聘请第三方对各村财务进行专项审计,共发现问题186个,主要集中在债权清收不及时、固定资产结转不及时、部分发票不规范等共性问题上,目前已整改171个,剩余问题正在积极整改中。

2.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力。

(1)信访举报案件“回头看”。开展2016年以来泊于镇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回头看”活动,对去年以来办理过的17起信访件进行重新复核。(2)完善办案制度。制定《泊于镇纪委办案工作流程》,组织纪检工作人员学习,办案程序不断规范。(3)注重教育培训。组织镇纪检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办法》(试行)等工作制度,业务能力不断提升。(4)增强镇纪检监察能力。新设一名专职纪检干事,利用区纪工委来镇办案时机,跟班学习,目前,已参与处理案件4起,实际办案水平不断提高。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

(1)完善制度保障。修订完善《泊于镇公车使用管理规定》、《泊于镇关于严肃津补贴发放纪律的通知》和《泊于镇工作制度汇编》,按照制度规定严格落实。(2)规范班车用途。对巡察期间发现的班车使用不规范问题,镇党委政府立查立改,立即对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非事业编制人员乘车费用进行补缴,共计补收车费4190元,已全部交由市政公司。并按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要求,严格落实班车每人每乘坐一次1元收费制度,由办公室安排专人每天签到,每月汇总、公示、收费,目前,已完成去年8月至今年2月车费收缴工作。为了保障镇政府及市政公司职工正常上下班,与租车公司签订租车合同,明确发车时间、行走路线、服务费、服务期限、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采用租车的形式,保障全体工作人员正常上下班。(3)加强明察暗访。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镇纪委组成暗访组开展明察暗访活动,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发放津补贴等突出问题,发现疑似公车私用30余条,明察暗访机关、企业等单位9处,酒店、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12处。(4)停发片区经费。2017年6月片区经费已取消,整改到位。(5)加强八项规定培训学习。每月利用周五学习会时间,组织1次机关干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巡察整改期间,组织八项规定内容学习2次,下一步,将继续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加强落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4.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1)严格报销制度。制定《泊于镇财政所财务报销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一票三人”签字制度,对报销的原始单据需经办人、镇长、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入账,报销时要做到发票符合规定,各项附件齐全,收据、白条一律不得入账。(2)加强资金管理。制定《泊于镇财政所现金管理制度》,对超过现金上限的支出一律使用银行转账;制定《泊于镇财政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对已挂帐的专项资金要马上向各村拨付,同时今后专项资金到账后要及时向各村或各项目单位拨付,杜绝出现专项资金长期挂帐情况;制定《泊于市政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资金现金及费用管理、办公用品购置与管理进行明确规定,做到财务费用核算清晰,政府费用禁止在市政公司入账。(3)规范招投标程序。成立泊于镇招投标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对招投标过程,由纪委、财政、城建全程监管;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招标办法,选择信誉良好的招投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投标,对于报名参加竞标单位的信息严格保密不泄露,同时把关竞标单位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性,从源头上杜绝串标、违规挂靠等现象发生;市政公司中标工程,严格执行分包制度,对不允许分包的工程,禁止分包。可以分包的工程,聘请第三方招投标代理机构,执行竞争性谈判的模式择优选择施工合作单位;拟定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合同,所有财政投资项目一律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施工、监理单位,确保程序合规合法。

(四)关于“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1.对农村重点人、重点事监督不到位。

(1)加强培训教育。下发泊于镇关于开展《农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专题学习的通知,各村于去年12月6日已组织“两委”干部对小微权力清单内容进行集中学习。通过召开农村会计自身廉政建设及法律法规培训会、组织学习《泊于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和会计基础知识,不断提高农村会计清正廉洁意识和业务能力。(2)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印发《泊于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并下发到各村书记和会计手中,加强学习。印发《泊于镇加强村居两委换届期间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村居两委换届期间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并印发《泊于镇农村集体福利管理办法》,各村在村民集体福利发放方面,严格按照办法执行。(3)开展农村财务自查自纠。召开关于市委巡察组反馈农村财务问题通报专题会议,对巡察组反馈农村财务问题进行通报,并下发关于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各村已按照通知要求自查整改完毕。针对寨子东村挪用专项资金问题,其账户款项已全部存入未领补偿款村民户头账户,并对村会计进行批评教育。(4)加大违规违纪通报力度。镇纪委召开专题会议,对农村会计腐败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形成震慑;积极发挥好村级纪检委员作用,加大群众举报查处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责必究,争取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

2.扶贫惠农领域问题较多。

(1)加强扶贫培训教育。自去年11月起,每月组织召开扶贫工作人员政策培训,提升精准扶贫能力。开展贫困村、贫困户走访调查活动,对全镇139户、186名贫困人员逐户走访慰问,建立一村一档、一户一册,规范贫困人员管理。今年3月16日,组织开展贫困户动态调整认定政策培训,对已稳定脱贫的群众进行动态调整。(2)积极探索产业扶贫模式。借助新城建设契机,积极为贫困人员联系物业、园林绿化等门槛低的工作,帮助其尽快脱贫。(3)规范危房改造程序。制定《泊于镇关于规范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按照个人申请、集体评议、镇审核、区审批、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等程序规范进行,确保危房改造规范化、透明化。开展危房改造摸底调查工作,由区危房鉴定小组对摸排出的13户危房逐户进行重新鉴定,确定5户危房进行改造。(4)开展危房改造“回头看”。协调住建局,对2013~2015年危房改造进行工程量核算,其中,检查虚报工程量问题4户,目前已完成退款2004.9元。(5)积极追回老年公寓虚报冒领资金。虚报多领的资金已于11月1日退回,共计8708元。(6)建立社会救助长效机制。制定并严格执行《泊于镇关于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信息增减沟通机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对特困人员进行救助。约谈敬老院负责人,并召开民政主任会议进行通报,对涉及的村民政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三、举一反三、注重长效,不断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自巡察整改以来,泊于镇党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干部作风持续转变,制度牢笼越织越密,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转,为镇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镇党委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严格按照“强化执行力、全面抓落实”的目标要求,针对反馈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对整改措施继续深化,提升效能,用严格的制度、规范的管理不断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紧紧围绕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认真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各项工作规范落实;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完善制度保障,规范运行管理,不断强化措施,切实防止反弹,确保全镇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二)持续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把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大问责力度,加大对工作纪律、工程项目建设资金、财经纪律、“三公经费”开支、惠民资金、政策落实情况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从源头遏制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不断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

(三)切实用好巡察工作成果。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在跟踪抓好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推动镇域各项工作规范落实。全镇上下要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将巡察整改与新城建设、镇域发展、深化改革等工作结合起来,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决把问题整改到位,坚决把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坚决把长效机制建设到位,将广大党员干部思想统一到推动镇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上来,为现代化和谐幸福威海建设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631-5571001;邮政信箱: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泊于镇人民政府;电子邮箱:poyu5571001@163.com

中共泊于镇党委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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