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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威海市林业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11-1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纪委监委 字号:[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3月13日至4月28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5月29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5月31日召开党委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明确提出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抓紧抓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坚决的态度、迅速的行动、有力的举措抓好整改落实,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全市林业工作取得新进展。6月11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班子成员深刻反思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深挖问题产生的根源,主动认领责任,并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增强了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王笑丰同志任组长,李晓、刘衍壮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及协调督导工作。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反馈的4大类问题制订了70项整改措施,每项整改措施都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整改期间,我局共召开局党委会8次,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1次,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督促整改责任落实,进一步推动了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针对反馈意见涉及的问题,在立行立改的前提上,进一步查漏补缺,完善规章制度,逐一建立长效机制,以刚性的制度和铁的纪律,确保整改工作的落实。在具体问题中,有19个问题通过建立完善制度加以整改巩固,共修订完善制度20项。其中,新制定《威海市林业局党委工作规则》、《威海市林业局党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威海市林业项目资金管理规定》等11项,修订完善《威海市林业局请销假及迟到、早退管理规定》、《威海市林业局财务管理规定》等9项。局党委领导班子带头执行各项制度,带头抓好落实,加快建立起了拒腐防变的制度体系,有效巩固了整改成效。
       (四)强化监督,务求实效。建立督导调度机制,定期听取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对照整改工作台账,围绕整改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整改措施是否具体有力等方面,深入开展督查,全面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局党委多次召开党委会议进行研究,及时进行指导,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目前,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或取得阶段性成效。同时,我们还积极邀请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监督,全程参与整改措施制定、推进和落实的各个环节,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多次对林业项目、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建工作等提出意见和要求,进一步确保了监督到位、整改到位。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针对“党的领导弱化,党委自身建设有待加强”问题。主要包括党的意识淡化、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存在差距、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规范等三个方面6个问题,共制定10项整改措施,有3项限时整改任务已完成,7项作为长期任务持续推进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1.关于“2017年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文件中,没有明确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分管责任人”问题。
       整改情况:6月15日,召开第15次党委会议,明确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衍壮同志分管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印发了《中共威海市林业局委员会关于进一步细化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威林委发〔2018〕16号),并于6月20日在林业局网站进行了信息公开。
       2.关于“2015年以来没有就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党委核心作用进行研究的记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威海市林业局党委工作规则》,对进一步规范局党委的工作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思想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局党委自身建设,规范了党委工作,为更好地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供了制度保障。整改期间,共召开党委会议8次。二是从思想上加强对从严治党理论成果的学习,将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6月15日组织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第七讲“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7月5日集体学习了《新时代面对面》“如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7月26日集体学习了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等,进一步提高了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对加强党的领导重要性的认识,为今后更好加强和改善局党委的领导、提高领导决策能力奠定了理论基础。
       3.关于“局党委学习贯彻上级精神的深度、广度亟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市林业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对近年来需要补充学习的中央、省市重要会议和有关讲话精神进行了梳理。巡察整改期间,共组织开展了4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其中6月15日集体学习了“全省扶贫领域腐败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7月5日集体学习了“李克强总理视察山东时重要讲话精神”。二是按照《威海市林业局党委工作规则》要求,近期局党委对上级召开的各类重要会议精神在党委会上进行了传达学习,共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在山东考察结束时重要讲话》、市委十五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山东服务保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的通知》等各级重要会议、领导重要讲话精神6次。
       4.关于“党委会议记录存在抄袭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威海市林业局党委会议制度》,对党委会议记录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自4月底开始,严格执行党委会议会前签到、会中录音、会后签字等环节,对会议议题单、会议汇报材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现场照片、签到表以及“三重一大”报告表、决策表等进行入档备查,确保党委会议记录真实反映会议研究决策全过程。二是对2017年9月28日召开的党委会议有2份内容不同的会议记录问题进行了调查,查看了当时与会领导的会议笔记记录,电话调查了党委会议记录人员,核实了会议召开的实际内容,相关责任人对有关情况进行了书面说明。按照《中共威海市委组织部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局党委对其进行了书面提醒,要求其就相关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5.关于“局党委对重大事项把关监督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威海市林业局党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决策范围、严格决策程序、规范决策行为。同时,绘制了简明易懂的重大事项决策流程图,让全体人员熟知“三重一大”事项有关流程,确保“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程序进行。二是加大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监督力度,每次会议提前一天邀请市纪委派驻纪检组人员参加,并报送“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单及相关材料,会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备案表报告市纪委派驻纪检组。整改期间共召开党委会议8次,共报告“三重一大”事项27项。
       6.关于“以局长办公会代替党委会研究重大事项”问题。
       整改情况:7月12日,召开第17次党委会议,研究通过了《威海市林业局党委会议制度》和《威海市林业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党委会议和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并严格按照要求组织会议。
       (二)针对“党的建设缺失,党建工作基础薄弱”问题。主要包括党建工作虚化空转、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机关党的建设不规范等三个方面6个问题,共制定12项整改措施,有5项限时整改任务已完成,7项作为长期任务持续推进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7.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基层党组织,成立了威海市森林公安局党支部,选举产生了支部委员会委员,设置2个党小组,由科级干部担任党小组组长,进一步加强了党建工作力量。二是全面强化党建工作,5月4日印发了《威海市林业局党委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明确了局党委领导班子、党委书记、其他班子成员以及各党支部、党小组的党建工作责任,提高了抓好党建工作的意识。7月26日,局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了《中共威海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本年度党建工作任务,为做好我局党建工作指明了方向。同时,在县处级干部半年考核工作中,每位领导班子成员都把抓好党建工作情况列入了述职报告中。
       8.关于“未按规定认真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了《威海市林业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对理论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和学习记录进行了明确规定,今年已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4次,学习内容11项,每次集体学习均安排一人领学,两人进行重点发言,并及时做好了学习记录和会议录音。同时,进一步细化补充了《市林业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表》,结合实际工作要求,进行查漏补缺,对上级要求学习的内容纳入到学习计划中,做到了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化、常态化。
       9.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7月5日组织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了《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进一步深化了局党委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7月19日,组织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威海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研究通过了《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对意识形态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7月20日,印发了《中共威海市林业局委员会关于2018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威林委发〔2018〕25号),向各党支部进行了通报。二是充分利用林业局网站、微博公众号、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舆论引导,上半年主动报送各类信息和新闻340篇(条),其中在国家、省级网站上发表信息30条;在市政府网站、林业局网站、微博公众号、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269条;在市电视台发表新闻8条,威海日报、晚报共发表新闻信息33篇。利用电子屏宣传党的知识、领导重要讲话、上级决策部署8次。认真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依托党务、政务信息公开网,及时公开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财务预决算等相关信息,上半年公开政务信息、党务信息41条。注重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控,及时搜索、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言论。今年以来,通过“有问有答”系统回复群众意见7条,微博发现重大舆情1条,都得到妥善处置。
       10.关于“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对照检查材料内容空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6月11日组织召开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广泛征求了各党支部、机关各科室单位的意见建议,会前开展了谈心谈话,并制定了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每名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要求,亲自撰写个人剖析材料,会上进行了严肃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提高了民主生活会质量。二是制定了《威海市林业局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对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会议要求、会前准备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进一步推动我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
       11.关于“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4日召开第11次党委会议,研究通过了《威海市林业局党委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建立了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每名班子成员负责联系一个党支部或党小组,目前每名班子成员每月都按时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活动。二是6月底机关党支部各党小组和海滨林场党支部都按要求召开了组织生活会议,每名班子成员都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了组织生活会。
       12.关于“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党支部活动配档表》,制定了《市林业局领导班子成员廉政党课讲授计划表》,整改期间组织召开了1次全体党员大会、3次党支部委员会议,每个党小组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小组会议;组织开展了《厉害了,我的国》、《“象牙塔”里的蜕变》、“共建村级书屋,振兴乡村文化”公益捐书等主题党日活动;6月底,各党小组都召开了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都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落实了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的要求。二是对机关党支部党小组进行重新划分,本着工作职责相近、便于开展党建活动的原则,3月30日召开党委会议,由原来3个党小组重新划分为5个党小组,每个党小组组长均由科级干部担任。为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6月份成立了市森林公安局党支部,并设立了2个党小组,党建工作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三是组织开展党建知识专题培训,6月19日邀请机关工委组织科科长来我局授课,机关党支部全体人员、海滨林场党支部部分人员等共40余人参加培训,有效提升了我局党员干部的党务知识水平,夯实机关党建工作基础。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主要包括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等三个方面10个问题,共制定37项整改措施,有19项限时整改任务已完成,18项作为长期任务持续推进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13.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清单内容照搬照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威海市林业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党委领导班子、党委书记以及每名党委委员的主体责任,列出了详细清单,并要求每名班子成员按照责任清单要求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内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二是4月20日召开了第10次党委(扩大)会议,对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梁新科、张译云两名同志进行通报批评,下发了《威海市林业局党委关于对张译云等同志进行问责的通报》(威林委发〔2018〕10号),取消本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并对张译云同志工作岗位进行了调整。该两位同志均向局党委作出了书面检查。
       14.关于“从严治党工作不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威海市林业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从落实主体责任、“一岗双责”、民主集中制、谈心谈话等方面进行了规定,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要求。二是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7月19日召开第19次党委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威海市林业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传达学习了《中共威海市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对我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进行了强调部署;7月23日召开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对下半年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现场签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45份。三是积极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4月份、6月份分别组织收看《失衡的代价》、《“象牙塔”里的蜕变》两部专题警示教育片,邀请市纪委有关同志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和职务违法犯罪预防宣讲,有效提高了我局党员干部的党性觉悟和廉政意识。四是结合“三会一课”制度,在党小组内开展“微型党课”活动,由班子成员领学《中共中央关于追授郑德荣等7名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制定了《市林业局领导班子成员廉政党课讲授计划表》,6月29日,党委书记、局长王笑丰同志为全体党员干部讲授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课。
       15.关于“整改巡察问题不彻底,对2015年巡察发现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财务管理和三公经费管理不实等问题,很多依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问题。
       (1)关于“主体责任部署落实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威海市林业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威海市林业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从制度上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常态化要求;7月19日召开第19次党委会议、7月23日召开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制定了《威海市林业局党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绘制了简明易懂的重大事项决策流程图,对涉及全局性工作的规章制度等重大事项都按要求提交党委会议研究。整改期间,全局共制定完善规章制度20项,对全局性重要制度都提交党委会议研究通过。
       (2)关于“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了《威海市林业局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对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会议要求、会前准备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6月11日,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要求,组织召开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了实施方案,广泛征求了意见建议,开展了谈心谈话,并制定了问题清单、整改清单。会上,每名班子成员都进行了严肃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切实避免了自我批评多、相互批评少的好人主义现象。
       (3)关于“有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威海市林业局党委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建立党委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每名班子成员的党建工作责任分工,每名班子成员都按照要求每月参加党小组会议,并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了所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及时对党小组党建工作进行指导,做到了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二是制定了《威海市林业局廉政谈话制度》,组织开展了半年廉政谈话工作,每名班子成员都对分管科室工作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4)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公务接待工作管理办法进行了重申,印发了《威海市林业局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管理办法》。制定了《威海市林业局公务接待费管理台账》,每月对公务接待费情况进行查对。二是5月7日印发了《威海市林业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结合公务用车中的实际情况,对我局公务用车管理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按照市属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求,自7月19日开始严格落实赴文登、荣成、乳山3人以上公务活动租用车辆新规定,制定了《公务活动租用车辆登记台账》;对市直事业单位2辆一般公务用车进行了封存,对4辆执法执勤车辆和特种用途车交予市森林公安局进行日常管理。
       (5)关于“财务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7月9日重新修订完善了《威海市林业局财务管理规定》,实行出纳初审、会计复审、科长终审三级审核把关,进一步规范报销流程。二是全面加强现金管理,在《威海市林业局财务管理规定》中明确要求“各项支出使用银行转账和公务卡结算,除特殊情况不得使用现金”。制定了《威海市林业局现金盘点表》,由会计和出纳员每天清点库存现金,做到账款相符。
       (6)关于“ ‘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2014年4月以来发生的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进行梳理,目前共补充出差审批单、会议、培训通知等10份。二是制定了《威海市林业局公务接待费管理台账》,设定预算数、上年数和本期数进行对比,避免出现超预算情况发生。
       16.关于“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问题。
       整改情况:5月7日印发了《威海市林业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结合公车用车中的实际情况,对我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进一步修订完善;按照市属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求,自7月19日开始严格落实赴文登、荣成、乳山3人以上公务活动租用车辆新规定,制定了《公务活动租用车辆登记台账》;对市直事业单位2辆一般公务用车进行了封存,对4辆执法执勤车辆和特种用途车交予威海市森林公安局进行日常管理。
       17.关于“2016年至2017年使用专项资金113.3万元用于补充办公费用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资金的管理使用,6月25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并严格要求各科室、单位执行。二是制定了《威海市林业局办公费用压减情况统计表》,比照上年同期数减少办公费用,进一步压缩了办公经费开支。三是制定了《威海市林业局报销流程图》,严格报销单据审核,进一步规范了报销流程。
       18.关于“违规报销下属单位车辆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局机关和下属单位费用分开核算,按照森林公安局、林业站、野保站车辆的归属,分别支付费用,不在市林业局核算车辆费用。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市林业局不再核算直属事业单位车辆费。
       19.关于“公款私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海滨林场财务管理制度,6月22日海滨林场召开场长办公会议,修订完善了《威海海滨林场财政专项资金建设项目信息公示管理制度》、《威海海滨林场内部审计制度》、《威海海滨林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和《威海海滨林场财务工作管理制度》等4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林场资金收支管理。二是加大内部审计监督管理,6月20日至27日,海滨林场组织内部审计科、财务科对林场现金收支管理情况进行自查,自查存在租赁业务现金量较多的问题,海滨林场结合自查出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并于6月27日将自查问题和整改措施进行公示。三是加强财会业务知识学习培训,6月25日海滨林场聘请威海市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财会人员,对海滨林场领导班子成员及财务科、审计科工作人员进行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与核算知识进行培训;7月16日,海滨林场组织分管业务副场长和财会人员参加市财政部门组织的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培训;7月17日至7月19日,海滨林场组织财会人员参加市财政部门组织的威海市财政会计准则培训。四是清退存款结息,6月22日原林业中心苗圃出纳王兆明将“公款私存”所得银行利息57.56元上交海滨林场财务科。五是对原林业中心苗圃出纳员王兆明调离原出纳工作岗位,现从事林场职工食堂工作,目前王兆明已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四)关于“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项目监督把关不严”问题。主要包括惠农政策项目论证不充分、审批不规范、项目建设随意变更、项目监管不到位等4个方面问题,共制定11项整改措施,有3项限时整改任务已完成,8项作为长期任务持续推进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20.关于“惠农政策项目论证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威海市林业项目资金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项目资金计划申报、项目资金计划下达、项目实施与管理、验收等规定。二是依据《威海市林业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在项目申报时,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和筛选,由专家出具论证材料。三是在论证和筛选过程中,做到安排专人对过程进行记录。
       21.关于“惠农政策项目审批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7月9日印发了《威海市林业项目资金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项目资金计划申报、项目资金计划下达、项目实施与管理、验收等规定,并下发到各区市林业部门。二对经过论证和科学筛选的备选项目,提出申报意见,并形成记录材料归档。三是严格执行《威海市林业局党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规定要求,项目实施计划变更提交局党委会研究。目前,欧洲投资银行贷款山东沿海防护林工程项目计划变更调整、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实施方案调整已提交党委会研究通过。
       22.关于“惠农政策项目建设随意变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威海市林业项目资金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项目资金计划申报、项目资金计划下达、项目实施与管理、验收等规定,并下发到各区市林业部门。二是严格执行《威海市林业局党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的规定要求,项目实施计划变更提交局党委会研究。目前,欧洲投资银行贷款山东沿海防护林工程项目计划变更调整、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实施方案调整已提交党委会研究通过。三是切实加强了对项目监管,确保项目按照实施方案实施。5月2日已对威海绿诚苗木专业合作社下发整改通知书,并指出了3个方面的问题,目前3个问题已基本解决到位。
       23.关于“惠农政策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荣成市林业局组织荣成市松涛苗木有限公司、荣成市孚达苗木有限公司负责人到莱州市林业局学习项目管理的经验做法;督促荣成市林业局联合荣成市财政局申请将项目部分财政资金整合到其他急需财政资金的涉农项目,向省林业厅和财政厅按程序报批。二是已聘请测绘公司对临港区绿诚苗木专业合作社的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林下种植中药材黄芪项目实施面积进行测量,实测面积为1307.9亩,完成了计划面积建设任务,并出具了《临港区林下中草药材黄芪种植用地测量报告》。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局党委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继续坚持领导带头,确保整改工作责任再明确、措施再具体、效果再明显,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推进林业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深入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扩大和巩固整改成效,防止出现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不松手、不减压,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有计划、分阶段开展工作,常抓不懈、跟踪问效,确保取得新的整改成效。
       (二)全面落实好从严治党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履行 “一岗双责”,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好廉政风险防控,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遵规守纪意识,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同时,积极支持配合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的工作。
       (三)着力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进一步梳理完善的规章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加快建立起长效机制。
       (四)以市委巡察为动力,全面推进林业改革发展。积极用好巡察整改成果,放大巡察整改效应,加快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组织开展造林绿化,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力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攻坚战,不断提升森林防火能力建设,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取得新突破,切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林业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两提高”,为实现现代化幸福威海建设新跨越作出新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5228378;邮政信箱:威海市环翠区统一路高山街角山巷8号;电子信箱:
whlyzg@163.com

中共威海市林业局党委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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