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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新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 让纪律“带电”
发布日期:2018-10-13浏览次数:字号:[ ]

       日前,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此次《条例》修订是继2015年修订后的再次修订。那么,党中央为什么要在相隔不到三年的时间,再次对《条例》进行修订?新修订的《条例》有哪些亮点?如何严格执行《条例》?《威海新闻》从今天推出“学《条例》 明纪律 勇担当”专栏,详细解读《条例》产生的来龙去脉与重新修订的重要意义。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142条内容,和2015年修订的版本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2条,在总则部分,新修订的《条例》增加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等内容,并将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等作为重点查处的类型,强化了《条例》的政治性。
       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科级纪律检查员 陈寿永
       修订《条例》把政治建设摆在了首位,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突出出来,作为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管党治党中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七个有之”问题作出了更有针对性的规定,有利于引导全党增强“四个意识”,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新修订的《条例》增加了对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行为;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以及制造传播政治谣言等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搞两面派、做两面人等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行为等情形的处分规定。并且还增加了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的处分规定。
       此外,《条例》在修订中,强化了对党员干部从事营利活动的监督,对利用决策、审批过程中掌握的未公开信息买卖股票的行为,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行为等情形如何处分做出了明确规定。新修订的《条例》还增加了对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等行为的处分规定……通过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重执行,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
       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科级纪律检查员 张海涛
       新修订《条例》的政治性、指导性、可操作性和针对性都非常强,对于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有了更加精准的尺度,为我们下一步履行监督责任,提供了更加坚实的保障。
       新修订的《条例》印发后,我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主动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经区纪工委科员 张明忠
       要通过学习纪律处分条例,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自己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使铁的纪律转化为我们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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