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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款“易容”成村集体资金

发布日期: 2017-05-0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字号:[ ]

       “虽心有惋惜,但不可姑息啊!”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新街镇纪委书记的感慨源于该镇东沟门村3名村干部违纪被查处。
  2016年2月,新街镇纪委收到陈仓区纪委下转的一封举报信。随后东沟门村党总支书记张金仓、村委会主任刘拴皂、会计袁金广3人的违纪行为暴露在聚光灯下。
  经查,张金仓、刘拴皂、袁金广3人违规收取33户移民搬迁户“资料整理费”“照片打印费”等共计1.33万元;虚报滩涂治理土地面积235亩,套取粮食直补资金8万余元;将移民搬迁房屋违规出售获利2.17万元,以上共计11万余元违纪资金用于村务支出。刘拴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金仓、袁金广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
  巧立名目违规收费
  过去,东沟门村除一、二、三组群众居住在公路边外,其他六个组的群众居住在三面山坡上,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群众生产生活极其困难。
  为响应宝鸡市突破西山战略,2009年,经村“两委”会研究,决定向宝鸡市西山建委申请40户村民的移民搬迁资金补助。
  但问题也随之而来。
  村里没有集体资金来源,办公经费紧张,在争取项目及项目实施过程中,交通费、资料费等各项费用较多,村上无法解决。
  “给谁办事谁交点钱也是应该的,更何况我们又没有装进自己的腰包。”在村“两委”会上,刘拴皂建议向村民收取费用用于办事,其他村干部也表示同意。
  2010年3月,补助资金到位后,村“两委”会以“资料整理费”“照片打印费”等为名,向25户搬迁户每户收取了500元的费用,向8户搬迁户每户收取了100元的费用,共收取1.33万元用于村上日常开支。
  “你们开会时,就没有人提出反对意见吗?”记者向村里一名女干部发问,她的回答让记者大吃一惊:“我们的村党总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很有能力,村里的大事小事他们都能处理得很好,所以他们决定的事情我们都认为是对的,况且这是经过集体讨论的,还有会议记录呢,谁也不会想到违纪呀。”
  执纪人员感叹,村“两委”干部心中纪律意识淡漠,办事习惯依靠老经验、老做法,组织没有发现,群众没有举报就认为做得对,这为他们后来的接连违纪埋下了祸根。
  漠视纪律一错再错
  村“两委”干部第一次违规收费后,没有听到不同声音,又解决了村集体日常经费不足的问题,这让他们的胆子越来越大。随后,他们又把目光放到了本村整理后的滩涂地和国家政策资金上。
  “235亩地就这么白白闲置可不行,怎么能给村集体带来更大的收益呢?”张金仓一直思考着这个问题,直到有一天他想到了国家粮食直补政策。
  2011年的一天,张金仓、刘拴皂、袁金广组织召开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将2009年整理、已于2010年承包出去用作培育树苗的235亩滩涂地,以在刘拴皂的粮补面积上增加120亩、在袁金广的粮补面积上增加115亩的手段套取粮食直补资金。从2011年至2015年,共套取粮食直补资金8万余元,全部用于村上日常开支。
  不仅如此,他们还盯上了移民搬迁房屋。
  2010年,宝鸡市西山建委同意了该村申请的40户村民移民搬迁。房屋统一建成后,由于1户村民不愿意搬迁,村“两委”为了及时兑付房屋建设工程款,通过召开移民搬迁户代表、群众代表及党员代表会议,研究决定将这户村民的搬迁房以12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外地人,并收取买房人其他费用0.67万元,共计12.67万元,村上支付建房款9.56万元和其他费用9400元,共计10.5万元,剩余2.17万元放到村委会账上。
  给村里“赚钱”的机会他们都没有放过,如此一再违纪,让人瞠目结舌。如果没有被组织发现,及时拉一把,那他们将会在违纪的路上越走越远。为村民谋福利,是他们的本职工作,但这不能成为欺上瞒下套取资金,在落实国家惠农政策中搞变通的借口和理由。纪律是硬约束,是刚性的,一旦违反必将受到严肃处理。
  面对审查后悔不迭
  张金仓、刘拴皂、袁金广有着近30年党龄,担任村干部最长的达38年、最短的也有12年。在任职期间,工作成绩突出,村集体曾先后获得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等国家及省市区多项荣誉,村干部个人也先后获得过多项荣誉,在村民中有很高的威望。
  但由于长期躺在功劳簿上,他们3人思维逐渐固化,纪律之弦慢慢放松,甚至产生了一种错误思想,认为集体研究的事情都是正确的,都是对的,以致当他们的行为触碰了纪律红线时全然不知。
  2016年2月,新街镇纪委收到陈仓区纪委下转的信访件后,及时上报镇党委。镇党委第一时间召开会议,组织人员对信访件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初核调查,确认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随后执纪人员分别找到张金仓、刘拴皂、袁金广谈话。
  起初他们3人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违规违纪,甚至还为他们的成绩沾沾自喜。
  “我们都是为了村集体的利益,自己没贪没占,也没有装进自己腰包,咋会违纪?”执纪人员回忆起当时的场景仍历历在目,“他们3个人的回答如出一辙。”
  执纪人员耐心对他们讲政策、讲纪律,此时,他们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党纪,但后悔已晚。
  执纪人员坦言,纪律意识淡漠,红线意识不强,在工作中,对党的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掌握不清、理解不透,村级议事规则不够规范,致使村级“小微权力”失去监督,让他们一错再错。
  “由于自己文化程度低,平时又忙于工作,对国家的政策法规和党的纪律学习不够,理解不深,给村集体抹黑了。”接到处分决定书时张金仓后悔不迭。(本报记者 王鹏 中国纪检监察报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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